T/WSJD 52-2024 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实验室及质量控制通用要求

T/WSJD 52-2024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measuring the total alpha and beta radioactivity in drinking water, as well as quality control in laboratories involved in this activity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WSJD 52-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11
实施日期
2024-03-26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实验室的布局、基本实验设施配置与设置、水样采集、处理和测量的技术及其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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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马永忠、孙亚茹、王海军、白斌、高林峰、李炜、姚美男、王欢、张贵英、刘澜涛、宣志强、张荔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80

CCSC57

/WSJD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团体标准

T/WSJD52—2024

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实验室

及质量控制通用要求

Generalrequirementsforlaboratoryandqualitycontrolonmeasurement

ofgrossαandgrossβradioactivityindrinkingwater

2024-03-11发布2024-03-26实施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发布

T/WSJD52—2024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实验室的布局要求.....................................................................2

6实验设施配置与设置要求...............................................................2

7水样采集要求.........................................................................3

8水样处理和测量技术要求...............................................................4

9测量系统操作和测量信息记录要求.......................................................5

10水样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人员基本要求................................................5

附录A(资料性)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实验室布局参考图..................6

附录B(资料性)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所需试剂和设备设施配置的基本要求...7

附录C(资料性)生活饮用水采样记录表.............................................10

附录D(资料性)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记录表...........................11

I

T/WSJD5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卫生监督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

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永忠、孙亚茹、王海军、白斌、高林峰、李炜、姚美男、王欢、张贵英、刘

澜涛、宣志强、张荔。

II

T/WSJD52—2024

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实验室及质量控制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实验室的布局、基本实验设施配置与设置、水样

采集、处理和测量的技术及其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的测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GB/T5750.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13部分:放射性指标

GB/T11682低本底α和/或β测量仪

3术语和定义

3.1

总α放射性grossαradioactivity

物质中各种放射性元素在衰变时释放出的α粒子的总活度,是描述物质放射性程度的重要参数之

一,简称总α。

3.2

总β放射性grossβradioactivity

物质中各种放射性元素在衰变时释放出的β射线的总活度,是描述物质放射性程度的重要参数之

一,简称总β。

3.3

标准源standardsource

可作为放射性基准的放射源。性质和活度在某一确定的时间内都是已知的,并能用作比对标准

或参考的放射源。本文件中又称为标准物质。

3.4

酸化acidification

在溶液中加氢离子使溶液的pH值变小且加入的酸不会与原溶液中的离子发生反应的过程。

3.5

灰化ashing

高温下除去样品中有机基体的操作。通常是将样品放入马弗炉中,在300℃~400℃利用大气

中的氧作氧化剂,破坏样品中的有机组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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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SJD52—2024

4基本要求

4.1开展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的机构应有满足测量要求的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装置、

测量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标准物质和经专门培训的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操作人员。

4.2实验室布局、分区合理,配置安全装置,满足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的常规工作流程需求和实验

室安全与辐射防护要求。

4.3所配置测量仪器的性能和相关设备、设施应满足测量方法的要求。

4.4操作人员应熟悉放射性测量标准并掌握操作技术。

4.5测量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测量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

5实验室的布局要求

5.1实验室的布局应合理、便利,满足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操作流程各环节的功能要

求。

5.2实验室应设置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所需要的功能区域。功能区域包括水样接收、

水样处理、测量、采样设备存放、化学试剂存放和使用场所。实验室的功能布局可参考附录A。

5.3应设置水样采样设备间或专用区间,在实验室区域内规划出不同类型水样采样器具、不同规格盛

水容器放置与取用区域的布局。

5.4应设置化学试剂专用存放柜或专用存放实验室,对于专用试剂存放实验室,应在实验室内给出不

同类型试剂存放柜设置规划和识别标识,合理设计并落实实验室内通风措施。硝酸、硫酸、丙酮等危化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存放柜或专用存放实验室还应实施双人双锁,满足公安部门管理要求。

5.5应设置水样接收登记实验室或专用接收登记区间,在实验室或专用区间内设置水样接收台、存放

柜和测量样品留置间等区域,对实验室内不同的功能区间设置必要的区域标识和文字说明,确保样品接

收、存放和样品留置的合理便捷。

5.6应设置水样处理室,在实验室内规划出样品前处理台、水样蒸发台和样品灰化台三个模块操作区

域;水样处理室应设置具有良好机械排风设施的专用通风操作柜,其中样品蒸发台和样品灰化台区域应

设置强排风装置,蒸发台面及台柜、灰化台面及台柜应耐强酸腐蚀并设有防酸设施。

5.7应设置水样测量室及相关功能室,包括称量区域、样品测量登记区域、标准源或标准物质备用暂

存区域和测量设备工作区域。称量区域的天平应设置在专用隔间或天平室中,并有可靠的防风、防尘、

防震动等措施。

5.8强酸强碱使用区域应设置应急冲淋装置,且能保证操作人员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速度有效使用。

6实验设施配置与设置要求

6.1水样采样设备间备存水样采样必要的设备和器具,包括采样器、盛水容器、样品编号与记录工具

等实验用品,将采集水样所需的一套完整器具收纳于专用工具箱,工具箱内应设有器具清单;对存放的

多个采水专用工具箱还应在箱体表面设置易于识别的标识,以便取用和管理。

6.2试剂室内设置不同类别和数量的防腐蚀、防爆试剂柜,用于存放水样测量相关的实验试剂,包括

硝酸、硫酸、丙酮、无水乙醇等试剂,强酸腐蚀性试剂和挥发可燃性试剂应存放在各自专用的特质存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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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中,并与普通试剂有充分可靠的物理设施隔离,存放的各种试剂应保证其容器表面的标签完整清晰,

试剂的取用应有严格的登记手续,试剂室内的通风设施应定期查验,确保其功能正常。

6.3水样接收登记室内应配置接收样品存放台或存放柜,存放台和存放柜均应针对拟存放和已存放的

样品设置容易识别的区隔,区隔的划分可根据水样的来源、种类和存放时间等进行设置。根据需要在水

样接收登记室内设置冰箱冷藏存放水样。

6.4水样处理室内应在专用通风操作柜中设置水样处理操作台、水样蒸发实验台、水样蒸发电热板、

水样灰化设施(马弗炉)、沙浴锅或红外干燥箱;对于水样处理环节所需要的实验用品包括烧杯、量筒、

滴管、移液管或移液枪、玻璃棒、无灰滤纸(玻璃纸)、长柄镊子、瓷蒸发皿等根据需要配置,并配置

相应的存放台柜。

6.5样品测量室内应设置样品源制作处理设备设施和测量仪器设备。样品源制作处理设备设施包括样

品勺、研钵和研杵、称量天平、称量纸、不同规格的样品盘,并在制样台设置待测样品和已测样品存放

区间,或者设置样品源存放台;根据需要配置不少于1台测量仪器,包括单道、双道或多道低本底α、

β放射性测量系统,定期维护测量仪器的性能,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对其稳定性进行期间核查,掌握测量

仪器的功能状态并确保正常运行。低本底α、β放射性测量系统和称量天平应定期检定或校准,并在有

效期内使用。称量天平应在专用天平台上操作,感量不超过0.1mg。

6.6测量仪器设备工作区域电源应独立配置,设置可靠的接地电阻小于2Ω的接地设施并与防雷设施

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连接频繁启动的其他大功率用电设备。

6.7水样测量应配置相应的电镀源及标准源或标准物质,常用总α标准物质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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