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01-2019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

DB3201/T 1001-2019 Urban management law enforcement team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1/T 1001-2019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9-12-03
实施日期
2019-12-10
发布单位/组织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归口单位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队伍组建、保障条件、监督考核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赵桂飞、陈慧琴、孙玉斌、徐律旋、高有发、夏滢、蒋兢、周红缨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90

DB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001—2019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ofurbanmanagementandlawenforcementteamconstruction

2019-12-03发布2019-12-10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1/T1001—2019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出。

本规范由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桂飞、陈慧琴、勒忠盛、周兴乔、孙玉斌、徐律旋、高有发、夏滢、蒋兢、

周红缨。1

0

2

3

B

D

I

1

0

2

3

B

D

DB3201/T1001—2019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队伍组建、保障条件、监督考核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1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A/T375警戒带

3术语和定义0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2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urbanmanagementandlawenforcementteam

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委托,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

执法职责的机构。3

3.2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urbanmanagementandlawenforcementofficials

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

3.3B

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urbanmanagementandlawenforcementauxiliary

配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事务的人员。

3.4D

窗口representativearea

具有展示城市形象功能的商业集中区域、人口流动密集区域和风景名胜区。

4队伍组建

4.1组织结构

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组织结构见图1。

1

DB3201/T1001—2019

办公室

市总队指挥中心

支队

内设科室

区(园区)大队

直属中队

街道中队、园区中

队、窗口中队

图1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组织结构

4.2执法职责1

4.2.1市总队由办公室、指挥中心及支队组成,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

督、考核以及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

4.2.2区(园区)大队负责全区范围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领导小组集体会审,下设0内设科室、直属

中队。

4.2.3直属中队负责全区范围内渣土、绿化、水务、规划、市政、环卫等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

4.2.4街道中队、园区中队、窗口中队负责所属区域范围内渣土、绿化、水务、规划、市政、环卫等

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2

4.3人数配备

4.3.1直属中队、街道中队、园区中队、窗口中队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人数总和应不低于城市管理执

法队伍总人数的90%。3

4.3.2每个直属中队、街道中队、园区中队、窗口中队人数不应低于所辖区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5‱且

不低于5人,其中设中队长、指导员各1人;人数多于10人时,增设1名~2名副职。

4.3.3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可根据需求配置适当数量的城市管理B执法辅助人员。

5保障条件

5.1办公用房

5.1.1办公地点应便于车辆快速进出,宜临靠城市主次干道路,交通便捷,应配备专用的停车场。

5.1.2办公用房宜为独立场所;因受条件所限需与其他单位合用D时,宜安排在2层以下并单独分区,

应具有独立的竖向交通、平面交通、场地及出入口。

5.1.3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办公室使用面积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应满足

以下要求: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人均面积不低于15m2;

——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人均面积不低于7.5m2。

2

DB3201/T1001—2019

5.1.4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办公场所应设置对外接待场所、办公室、调查询问室、案件处理室、

会议室、档案室、物证保管室(处)、装备室和指挥调度中心等功能区域,同时应设置包括更衣室、备

勤室、活动室(阅览室)、食堂和停车场在内的附属场所。直属中队可不设置指挥调度中心。

5.1.5对外接待窗口、调查询问室、案件处理室内办公区域和等待区域应适当分离,宜设置在一楼。

5.1.6街道中队、园区中队、窗口中队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时,应确保办公区域相对集中。

5.2办公设施设备

5.2.1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应配备满足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数量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1台电脑/人;

——1套桌椅/人;

——1部电话机/中队(科室);

——1台复(打)印机/中队(科室);

——执法案卷的装订、保护器材;1

——案卷、印章和档案的专用保管柜。

5.2.2市总队及区(园区)大队应配备传真机、扫描仪、投影机和碎纸机等办公设备。

5.2.3区(园区)大队、直属中队、街道中队、园区中队、窗口中队应配备至少1台笔记本电脑用于

执法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有条件的宜配备1台便携式彩色打印机和1台便携式扫描仪。0

5.2.4市总队及区(园区)大队的调查询问室及案件处理室内电脑数量应不少于1台/人,打印机数量

应不少于1台/(2人)。

5.2.5对外接待窗口、调查询问室及案件处理室应安装满足执法全过程影像记录要求的视频安防监控

系统。2

5.2.6对外接待窗口、调查询问室及案件处理室的等待区域应设置休息、饮水、办理指南等便民设施,

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办事流程、执法信息、服务承诺等公示牌/栏。

5.3执法车辆3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应配备满足本级执法工作需求的执法车辆,车型可包括:轿车、皮卡车、商

务车、卡车、越野车、微型面包车及电瓶车,车辆种类及数量要求参见附录A。

5.4执法装备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应配备满足本级执法工作B的执法装备,执法装备配备要求见表1。

表1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装备配备要求

配置要求

装备种类街道中队、园区中队、窗

市总队区(园区)大队直属中队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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