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1348-2005 入侵报警系统检验实施规范

DB62/T 1348-2005 DB62/T 1348-2005 Inspection 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for Intrusion Alarm System

甘肃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2/T 1348-2005
标准类型
甘肃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9-01
发布单位/组织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20

A91

BHA

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

DB62/T1348-2005

入侵报警系统检验实施规范

PracticalcodeforInspectionofintrusion

alarmsystem

2005-08-04发布2005-09-01实施

发布

DB62/T1348-2005

前言

本标准是为实施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种技术规范》,并依据GA/T368-2004《入侵报

警系统技术要求》的内容所制定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实施规范。

本标准由甘肃省安全技术防范学会提出。

本标准由甘肃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由甘肃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兰州大学安全防范技术与策略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学礼、祝玉敏、杨冬、申永军、罗炜、陈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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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1348-2005

入侵报警系统检验实施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检验的基本程序、检验项目和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内、外部的入侵报警系统。本标准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

拟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16572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l7626.11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A/T7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B50348安全防范工种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

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2入侵报警系统

用于探测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行为并发出报警信号的电子系统。

3.3误报警

由于意外触动手动装置、自动装置对未设计的报警状态作出响应、部件的错误动作或损坏、操作

人员失误等而发出的报警信号。

3.4漏报警

入侵行为已经发生,而系统没有作出报警响应或指示。

3.5报警响应时间

从探测器探测到目标后产生报警状态信息到控制器接收到该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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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1348-2005

3.6防拆报警

由防拆装置的动作而发出的报警。

3.7监控中心

有人操作的远程中心,可对报警信号传输系统的状态进行监控。

3.8探测器

用来辨别面临危险的不正常情况下而产生报警状态的装置。

3.9设防状态

使报警状态能够指示出来的一种状态。

3.10撤防状态

使报警状态不能指示出来的一种状态。

3.11盲区

探测器无法探测到的区域,有非法入侵发生也不会发出报警信号。

4检验基本程序

4.1检测过程应由以下主要环节组成,并符合GB50348的规定:

4.1.1主要技术文件、资料的审查;

4.1.2检测项目、抽样方法的确定;

4.1.3实施检测;

4.1.4检测结果的评价。

4.2申请检测单位应按GA308的规定向检测机构提供所需的技术文件资料。设计图纸应规范,图形

符号按GA/T74的规定标注。

4.3检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4.3.1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内容和方法、测试用仪器仪表、检测步骤、检测数据记录与数据

处理方法、检测人员组织安排、检测结果评判方法。

4.3.2检测项目应覆盖系统的功能要求、工程合同、设计文件等文件规定的性能范同。设备器材的

配置应符合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双方批准的设计文什、设计变更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5检验项目和要求

5.1基本功能及性能

检验项目、系统基本功能及性能要求应符合GB50348及设计文什的要求,具体要求见表1。

表1基本功能及性能

检测项目要求

主控设备操作功能要a、系统提供给操作者的控制、遥控功能、可编程功能、可预置功能、

求信息传递等功能应准确、可靠、操作自如;

b、人机界面采用中文提示和中文标志;

c、接警过程应自动完成,无需任何操作;信息应自动显示、存贮或打印

入侵瞬时报警入侵探测,立即声、光报警并指示入侵发生的部位,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手动复位,防

范区域内无盲区

紧急报警提供24h紧急报警,紧急报警按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报警后能自锁,当触发多路紧

急报警装置时,应能依次报警、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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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1348-2005

防拆报警前端入侵探测器和控制器应有防护开关或触点,主控设备应提供24h防拆保护。在任

何状态下,当探测器和控制器外壳被打开时,主设备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表1(续)

检测项目要求

延时报警实现可调的进入及外出延迟

线路故障报警系统信号及控制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或并接负载时,应有故障报警并指示发生部位至故

障排除。故障报警不应影响非故障回路的报警功能。当探测器电源被切断,应能发出声、

光报警信号,并显示线路故障的信息

报警线路备用对特别重要场所,当主线路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自动转换有线或无线的备用方式实现报

解除与恢复受警系统应能对任意一路入侵报警信号解除受警,并能显示已被解除受警的入侵部位,还应

能对已被解除受警的入侵报警信号恢复受警。

受警或解除受警应有显示,并有明显区别

记录功能主控设备应能对开(关)机时间、入侵报警、紧急报警和故障报警的部位和时间做出记录

自检功能系统应有工作正常的自检功能,应能对所有显示器和声响器件进行自检

探测灵敏度及探测范探测器的探测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规定;安装位置应合理,应能有效覆

围盖设计要求中被防护区域

报警联动功能系统包含防盗报警系统与监视电视系统时,在重点防护区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

报警反应速度a、紧急报警≤2s

b、入侵探测器及防拆报警≤2s

c、故障报警≤4s

d、对采用间接输入式控制设备,其响应时间≤4s

e、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报警信号,其报警响应时间应≤20s;但报警启动(探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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