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24-2020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B32/T 3724-2020 Provisional Design Report Preparation Procedures for High 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24-2020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1-26
实施日期
2020-01-30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原则和工作程序、内容、深度以及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资金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河海大学
起草人:
张学平、王昭、王景成、吴宏霞、周政、曹步凯、缴锡云、刘凯华、徐俊增、郭维华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3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11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724-2020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规程

Codeforcompilingpreliminarydesignreportofwell-facilitatedfarmland

constructionproject

2020-01-06发布2020-01-30实施

发布

DB32/3724-2020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总则..............................................................................2

5综合说明..........................................................................2

6项目区概况.......................................................................2

7项目区建设规划布局...............................................................3

8主要单项工程方案设计.............................................................4

9施工组织设计.....................................................................5

10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6

11组织实施与运行管护..............................................................6

12效益分析与环境影响分析..........................................................6

13附表和附图......................................................................7

附录A(规范性附录)项目表特性表...................................................8

附录B(资料性附录)报告编排格式..................................................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标准格式.....................................................11

DB32/372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河海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平、王昭、王景成、吴宏霞、周政、曹步凯、缴锡云、刘凯华、徐俊增、

郭维华。

DB32/3724-2020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原则和工作程序、内容、深度

以及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资金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

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50288灌溉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0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265水闸设计规范

SL32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SL482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按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和,也可以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3.2

单项工程singleconstruction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具有使用效益的工程。

3.3

设计概算designbudgetestimate

在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设计概算投资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

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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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定额normsforpreliminaryestimate

一般以分部工程为对象,包括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完成某单位分部工程所消耗的各种人工、

机械、材料的数量额度,以及相应的费用。

4总则

4.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是项目实施的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

本规程确定的原则和工作程序、内容、深度及报告编写要求进行编制。

4.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直接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的

项目,应以批准的立项文件、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农田建设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为依据。

4.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应贯彻国家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政策,遵循

有关规程和规范,在认真调查、勘测、研究和群众参与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细化工程建设内容,

达到指导项目具体实施的目的。

4.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阐述项目区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和基础设施状况;

b)确定项目建设目标和规模;

c)确定项目建设标准;

d)选定项目规划方案,确定具体建设内容,进行单项工程设计;

e)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f)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g)项目效益与环境影响分析;

h)项目实施与管理。

4.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应按实填写项目特性表。项目特性表见附录A。

4.6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应包括综合说明、项目区概况、项目区建设规划布局、主要单

项工程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组织实施与运行管护、效益分析与环境影响分

析、附表和附图等内容,分别按本规程的第5至第13部分规定的内容编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1章,

依次编排,宜按附录B、附录C要求的格式编制。报告文字应规范准确,内容应简明扼要,图纸应完整清

晰。

4.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在扉页后装订资质证书复制件。

5综合说明

5.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综合说明应包括立项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项目实施要求与进度安排和项目效益等五个方面内容。

5.2立项情况应简要说明项目的立项过程、资金构成。

5.3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应简要说明项目所在的县(市、区)、镇及涉及的村数量及名称;明确项目

区四至、项目区总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建设规模;明确项目区是否集中连片,如不连片,应说明分片

数量,并说明涉及的镇、村数量与名称。

5.4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应简要说明项目建设主要工程类型、规格、数量情况及项目总投资及投资构

成等情况。

5.5项目实施要求与进度安排应简要说明项目建设的实施管理要求和施工进度安排。

5.6项目效益应简要说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效益。

6项目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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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区概况应包括项目区自然概况、社会经济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等三个

方面内容。

6.2自然概况应包括项目区位置及范围,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及土壤,地质,水资源,耕地利用情

况和自然灾害等七个方面内容。

6.2.1位置及范围应说明项目区的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及“四至”范围。

6.2.2水文气象应说明项目区水文气象主要特征。

6.2.3地形、地貌及土壤应说明项目区地形条件,地貌状况,以及土壤的类型、分布和理化性状。

6.2.4地质应说明项目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6.2.5水资源应简要说明项目所在地区水系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等状况。

6.2.6耕地利用情况应说明项目区耕地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开发潜力

6.2.7自然灾害应说明主要自然灾害对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影响。

6.3社会经济状况应包括项目区人口及劳力、土地利用现状、农业生产水平、地方财政与农民收入、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状况等五个方面内容。

6.3.1人口及劳力应说明项目区的人口及劳力状况。

6.3.2土地利用现状应说明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率、耕地复种指数和土地利用经济效

果。

6.3.3农业生产水平应说明项目区农业生产总体情况,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等。

6.3.4地方财政与农民收入应说明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和乡镇的财政收入情况、农民收入状况。

6.3.5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状况应说明项目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设置情况等。

6.4基础设施状况应包括水利骨干工程现状、田间工程现状、农业机械设施、道路交通及电力设施等

四个方面内容。

6.4.1水利骨干工程现状应说明项目区水源工程、排水工程、防洪工程设施现状等。

6.4.2田间工程现状应说明项目区内田间灌溉、排水工程设施状况。

6.4.3农业机械设施应说明项目区农业机械设施配备及使用状况。

6.4.4路交通及电力设施应说明项目区道路交通状况及输配电线路的状况。

7项目区建设规划布局

7.1项目区建设规划布局应包括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任务目标、设计依据、建设标准、总体布局、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等六个方面内容。

7.2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应说明项目区选项规划的指导思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

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的项目规划原则。

7.3初步设计报告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7.4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直接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的项目,应以批准的立

项文件、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农田建设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为依据。

7.5初步设计应明确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林网等单项工程的建设标准,并说明依据。

7.6总体布局应包括作物布局和工程布局两个方面内容。

7.6.1作物布局应说明项目区现状及规划的具体作物种类、种植面积状况等。

7.6.2工程布局应针对项目区存在的问题说明采取的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林业工程

等工程措施,并充分说明工程布局的合理性。

7.6.2.1水利工程应明确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和配套建筑物的位置、走向和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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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项目采用的节水措施等;初步确定配套电力工程中输变电线路接线方式、地点和路径。水利工程布

局应保证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GB/T50363的规定,排水标准应符合GB50288规定。

7.6.2.2农业工程应根据作物种植类型、灌排方式、地形、土壤条件和农田保护等要求,明确田块的

形状、规格和方向,确定项目区需要土地平整区域,提出土壤改良措施,明确项目区仓库、晒场位置等。

7.6.2.3田间道路工程应根据项目区内外道路交通状况,结合田块布置和农田水利工程布置,明确项

目区道路位置、走向和配置关系。

7.6.2.4林业工程应根据农田保护的需要,明确项目区农田林网类型和位置。

7.6.2.5除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林业工程以外的工程应说明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工

程的类型、规模和位置。

7.7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说明项目区水资源概况、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定额、项目区现状供需分

析、项目设计水平年水量供需分析、水资源供需平衡结论、灌溉水质分析评价等七个方面内容。

7.7.1项目区水资源概况应说明项目区水资源总量、构成、特点及可利用水资源数量等。

7.7.2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结合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

成、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情况而确定,高效经济作物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适当提高。灌溉设计保

证率按不同地区,应达到以下要求:

a)里下河地区、太湖地区和沿江平原地区达到90%~95%;

b)淮北平原与沿海平原地区的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0%;

c)通南高沙土地区达到90%;

d)苏南丘陵地区达到90%;

e)苏中丘陵地区不低于80%~90%;

f)苏北丘陵地区不低于75%~80%。

7.7.3灌溉定额可采用地方主管部门公布的成果,也可按作物需水量计算方法推算确定。

7.7.4项目区现状供需分析应针对确定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分析计算水利工程现状可供水量(包括地

表水、地下水、过境水)、现状需水量(包括灌溉、工业、生活、其他等),并说明富余或短缺量。

7.7.5项目设计水平年水量供需分析应针对确定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分析计算项目区设计水平年的可

供水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需水量(包括灌溉、工业、生活、其他等),并说明富余或

短缺量。

7.7.5.1项目区可供水量,可采用下列方法:

a)直接采用水利部门颁发的各村取水许可证(各村取水许可证复印件)上的取水许可量,如项目

区面积不是村的全部面积,则按耕地面积分摊;

b)项目区属大中型灌区,该灌区已进行过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可采用大中型灌区续建

配套节水改造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的成果;

c)采用各县的水资源评价报告中的成果,但应采用项目区所在的分片或分区结果。

7.7.5.2在计算过程中,灌溉水利用系数的取值宜根据规划建设渠道情况加以分析计算,也可采用当

地主管部门针对类似情况的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成果。

7.7.5.3对于项目建设前后过境水引用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应加以论证分析。

7.7.6水资源供需平衡结论应说明项目区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结果。

7.7.7灌溉水质分析评价应说明项目区灌溉水源有无工业污染等,并符合GB5084的规定。

8主要单项工程方案设计

8.1主要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应包括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科技推广以及其

他工程的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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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水利工程应包括水源工程、土方工程、建筑物工程、衬砌渠道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8.2.1水源工程方案设计应说明选定灌溉水源工程的类型,进行主体及配套工程设计,明确其规格型

号和主要技术参数,统计工程量。大中型泵站设计应符合GB50265的规定。

8.2.2土方工程方案设计应按河道、塘坝、渠道、沟道等,列出条数、长度、规格、建设性质(疏浚、

新开、填埋)、土方量。沟渠等应有主要的水力计算。

8.2.3建筑物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工程类型,分别说明工程规模确定的依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主

要部分的规格尺寸。泵站、闸、渡槽、桥梁等应有主要的稳定分析及相关工程的防渗校核。

8.2.4衬砌渠道工程方案设计应根据当地条件,确定衬砌渠道条数、规格、长度、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维修)、工程量。

8.2.5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括管道灌溉工程、喷灌和微灌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方案设计应有系统

布置图及设备安装图、灌溉制度与系统工作制度、管道水力计算及设备选型等设计说明,明确管道和设

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8.2.6水利工程设计方案除了应针对典型工程进行详细说明外,还应列出所有其余工程的设计、校核

结果。

8.3田间道路工程方案设计应明确道路结构型式和主要技术参数,明确路基处理措施,统计工程量。

8.4农业工程方案设计应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良种仓库、晒场建设,良种引进,农业机械选型

等方案设计。

8.4.1土地平整方案设计应说明项目区土地平整面积、土方量,方案应符合GB/T30600的规定。

8.4.2土壤改良方案设计应说明土壤改良面积、措施。

8.4.3良种仓库、晒场建设应说明项目区良种仓库、晒场结构形式、规模尺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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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