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897.2-2005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GB 8897.2-2005 Primary batteries—Part 2:Physical and technological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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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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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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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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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国家轻工业电池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疫局、厦门三圈日化有限公司、河北衡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林佩云、刘燕、金苗、郭仁宏、吴胜丰、朱效铭、李树起、黄星平、张世涌、陈国平、白士贤、杨林、龚志刚、吴彬、芮国裕、朱美芳
- 出版信息:
- 页数:56页 | 字数:10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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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897.2-2005
代替GB/T7112-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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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rybatteries-Part2:Physicalandtechnologicalspecifications
I(EC60086一2:2001,Part2:Physicalandelectricalspecifications,MOD)
2005-01-18发布2005-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_,l,
GB8897.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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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的7.2条款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部分是《原电池》标准的第2部分,《原电池》标准分为5个部分:
GB/T8897.1K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
GB8897.2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GB/T8897.3《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
GB8897.4原《电池第4部分:锉电池的安全要求》;
GB8897.5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0086-2:2001《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第10.1版)。
本部分与IEC60086-2:2001相比更为严格,其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条款的页
边空白处。附录F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由于增加了电池含汞量的要求,本部分的要求不仅仅包含电池的外形尺寸和电性能,因此其名称更
改为《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的附录A至附录C以及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的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7112-1998。轻工行业标准QB/T528-1966,QB/T1186-
1991,QB/T1732-1993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轻工业电池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银
(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疫局、厦门三圈日化有限公司、河北衡
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电池总厂、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贵阳电
池厂、广州高力电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佩云、刘燕、金苗、郭仁宏、吴胜丰、朱效铭、李树起、黄星平、张世涌、陈国平、
白士贤、杨林、龚志刚、昊彬、茵国裕、朱美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
GB/T7112:1986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1次修订,1998年第2次修订。
GB8897.2-2005
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电池的外形尺寸、电性能要求、电池含汞量的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和质量保证、检验
规则和标志。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电化学体系已标准化的原电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182-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2900.62-2003电工术语原电池
GB/T8897.1-2003/IEC60086-1:2000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
3定义
GB/T2900.62-2003中的定义以及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应用检验applicationtest
模拟电池的某种实际应用的检验,例如“手电筒”、“磁带录音机”或“收音机”等检验。
3.2
终止电压end-pointvoltage/cut-offvoltage
规定的电池放电检验终止时的闭路电压。
3.3
最小平均放电时lel(MAD)minimumaverageduration(MAD)
样品电池应符合的最小的平均放电时间。
注: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放电检验,用以证明电池符合其适用的标准。
3.4
标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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