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893.3-2013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 第3部分:工作流程规范.

DB33/T 893.3-2013 Clinical 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Part 3: Workflow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893.3-201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5-17
实施日期
2013-06-17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0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893.3—2013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

第3部分:工作流程规范

Clinicallaboratoryinformationsystem

Part3:Informationsystemworkflow

2013-05-17发布2013-06-17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893.3—2013

前言

DB33/T893《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功能规范;

——第2部分:数据传输与交换;

——第3部分:工作流程规范。

本部分为DB33/T893的第3部分,本部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卫生厅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数字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数字医疗卫生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

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李兰娟、杨大干、陈瑜、何剑虎、费春荣、陈平、潘洋。

I

DB33/T893.3—2013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

第3部分:工作流程规范

1范围

DB33/T893的本部分规定了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申请、采样、流转、分析、审核、报告、管理等

功能的主要工作流程。

本部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应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468-2006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

GB/T20470-2006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

GB/T22576-200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clinicallaboratoryinformationsystem

简称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对患者样本识别、检验申请、结果报告、质量控制以及样本分析各

方面相关的数据进行管理的信息系统。

3.2

工作流程workflow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连续的以串行或并行的方式去完成某一任务的工作步骤,规定谁负责做什么

以及做的前后顺序。

3.3

最佳实践bestpractices

某种技术、方法、过程、活动或机制使工作流程的实践结果达到最优,并减少出错的可能性。

3.4

知识库knowledgebase

求解问题所需领域知识的集合,用于知识管理的一种特殊数据库。

1

DB33/T893.3—2013

3.5

自动审核auto-verification

实验室信息系统建立结果审核的标准、规则和处理逻辑,自动对检验结果进行的验证,符合条件的

结果自动发布报告。

4工作流程框架与要求

4.1流程框架

4.1.1LIS包含申请、采样、流转、分析、审核、报告六个主要工作流程,附加一个管理工作流程。

每个工作流程包括多个次级流程,见图1。

<实验室信息系统:工作流程>

申请者采样者运送者检验者审核者

1.1患者就诊

1.2检验申请申请单

.1.3收费

1

2.1患者准备

样2.2标本采集

.

22.3标本交接

3.1运送

3.2监控

转拒收

.3.3核收3.4标本保存

3

4.1管理体系

接收

4.2分析前准备

报告召回

4.3标本分析

.4.4分析后处理

4

5.1自动审核

不通过

审5.2结果审核

.

5

通过

检验报告6.1报告

.6.2解释和沟通

6

7.管理

图1工作流程框架

2

DB33/T893.3—2013

4.1.2工作流程参与人员如下:

a)申请者:是提出检验申请的人员,如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提交检验申请;对检验结果进行分

析,做出临床决策;

b)采样者:是采集标本的人员,如护士、医生、技师。按申请要求采集各类标本,收集标本交给

运送者;

c)运送者:是运输标本的人员,如护工。将标本运到指定的地点,完成标本交接;

d)检验者:是标本分析的技术人员,如检验技(医)师。对标本进行检测分析,完成技术审核;

e)审核者:是签发报告的人员,如检验医(技)师。对检验结果进行临床审核,形成最终检验报告。

4.2主要工作流程

4.2.1申请

申请流程涉及患者、医生、收费等人员,实现检验申请及收费功能,形成检验申请单。包括

患者就诊、检验申请、收费等主要次级流程,见图2。

开始

患者就诊

门诊住院体检其它

挂号登记病案管理体检管理其它管理

患者信息

病情评估

选择检验项目

无效检验医嘱

检验咨询服务知识库

有效性检查

有效

检验指导

收费

申请单

结束

图2申请流程

患者就诊实践要求如下:

3

DB33/T893.3—2013

a)患者就诊类型,分为门诊、住院、体检,或其它;

b)门诊就诊类型分为普通门诊、急诊、绿色通道,其它就诊类型分为科研、药物验证、委托检查、

外来标本等;

c)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患者信息;

d)用电子病历系统、临床信息系统、体检管理系统等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应与LIS共享资料;

e)医院提供咨询、预约、分诊、排队等服务。

检验申请实践要求如下:

a)医生评估患者病情,依据检验循证医学原则,选择检验项目;

b)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唯一性标识、患者资料、临床信息、检验内容、申请医生;

c)进行检验申请的有效性检查,应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如避免重复性开单;

d)提供检验项目申请指南;

e)提供检验申请的知识库支持;

f)医生向患者提供检验说明和指导,如注意事项、检查地点、报告时间;

g)可对检验申请进行增加、取消、修改等操作。

检验收费实践要求如下:

a)按检验项目、附加材料、静脉采血进行收费或记账,支持退费;

b)有检验套餐和收费明细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c)可打印带条形码的检验申请单。

4.2.2采样

采样流程涉及患者、医生、护士、技师等人员,进行检验标本的采集,并收集标本进入流转

环节。包括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交接等主要次级流程,见图3。

开始

采集手册知识库

患者准备

采样咨询服务

患者身份确认

采集要求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