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93-2022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

DB34/T 4093-2022 Public Institution Specification for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and Service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093-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3-29
实施日期
2022-04-29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徽省节能监察中心、安徽建筑大学节能研究院、安徽可耐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CCSF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093—2022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

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andservicespecificationofpublicinstitution

2022-03-29发布2022-04-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09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节能监察中心、安徽建筑大学节能研究院、安徽可耐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少华、林士明、吴军、孙强、孙富康、齐红涛、宋彬、梁晓波、方诚、张波、

唐亮、张光亚、朱宝、张仁标、魏博、刘金才、李娜。

I

DB34/T4093—2022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管理对象、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实施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13234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24915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28750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

GB/T31342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

GB/T51285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果评价标准

DB34/T3774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机构publicinstitution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来源:GB/T31342-2014,3.1]

3.2

约束值limitvalue

保障公共机构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来源:DB34/T3774-2020,3.6]

3.3

基准值referencevalue

保障公共机构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

平值。

[来源:DB34/T3774-2020,3.7]

3.4

电力需求响应powerdemandresponse

1

DB34/T4093—2022

当电力批发市场价格升高或系统可靠性受威胁时,电力用户接收到供电方发出的诱导性减少负荷的

直接补偿通知或者电力价格上升信号后,改变其固有的习惯用电模式,达到减少或者推移某时段的用电

负荷而响应电力供应,从而保障电网稳定,并抑制电价上升的短期行为。

4管理对象

包括: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及其附属设施建筑;

——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

——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公共设施。

5服务要求

5.1节能服务公司

5.1.1具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或办公场所,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

5.1.2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1.3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5.1.4应向公共机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5.1.5应向公共机构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和管理培训。

5.2项目要求

5.2.1用能状况诊断应满足GB/T31342的要求。

5.2.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后,能耗水平应符合DB34/T3774的要求,不宜高于约束值。

5.2.3应具备能源监测系统,并接入安徽省能源管理平台。

6服务内容

6.1改造范围

6.1.1围护结构改造

通过改善外墙、外窗、屋顶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建筑围护结构宜达到75%

节能标准。

6.1.2用能设备改造

通过对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新风系统、配用电系统、数据机房、电梯、锅炉等主要用能系统、用

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变频控制、集中管控等措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水平。

6.1.3可再生能源利用

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及停车场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公共机构使用,

降低用电成本,多余部分可通过配电网并入公共电网。

6.1.4储能技术利用

2

DB34/T4093—2022

采用电化学储能和储热(冷)技术,实现削峰填谷,弹性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用能成本,储能项

目的建设规模根据项目的整体经济性综合考虑。

6.1.5电力需求响应

通过对公共机构建筑制冷、采暖等系统实施需求响应能力改造,提高公共机构参与需求响应的能力。

6.2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6.2.1物联管理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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