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1/T 1028-2021 环保示范性企业建设规范

DB3211/T 1028-2021 DB3211/T 1028-2021 Environmental Model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1/T 1028-2021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0-14
实施日期
2021-12-01
发布单位/组织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环保示范性企业的基本要求、污染物排放与处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清洁生产与循环化改造、环境风险管理、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内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展环保示范性企业建设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起草人:
陈长之、邵炜、马志盼、孙一宁、汤虹、毛小柳、葛苏苏、陈怡、王艺伟、袁梦晨、贺雪濛、张琳娜、王靖、刘超、唐扬 、魏亚军、黄璐、褚莉、陈娟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60

DB3211

镇江市地方标准

DB3211/T1028—2021

环保示范性企业建设规范

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monstrationEnterprise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

2021-10-14发布2021-12-01实施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1/T1028—2021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污染物排放与处置………………………..2

6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3

7清洁生产与循环化改造…………………4

8环境风险管理……………..5

9环境信息公开……………..5

10内部管理…………………5

I

DB3211/T1028—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长之、邵炜、马志盼、孙一宁、汤虹、毛小柳、葛苏苏、陈怡、王艺伟、袁

梦晨、贺雪濛、张琳娜、王靖、刘超、唐扬、魏亚军、黄璐、褚莉、陈娟。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3211/T1028—2021

环保示范性企业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环保示范性企业的基本要求、污染物排放与处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清

洁生产与循环化改造、环境风险管理、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内部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展环保示范性企业建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环保示范性企业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monstrationenterprise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发挥“领跑者”作用的行业领先的企事业。

3.2环保信用评价environmentalcreditevaluation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其环境行为进行信用

评价,确定其环保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3.3环境责任保险environmentalliabilityinsurance

以被保险人因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第三者(包括人、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和生态环境)造成的

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3.4突发环境事件environmentalaccident

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

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

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

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