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334-1993 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MT 334-1993 The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Explosion-proof Special Type Power Supply Device of Lead-acid Battery in Coal Mines

行业标准-煤炭 中文简体 被代替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 334-199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煤炭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3-02-25
实施日期
199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起草人:
王文召、竺妙芳、项志荣、郝俊泉、胡荣庆、曹宏疆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334一93

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

电源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以下简称“电源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用的电源装置。

2引用标准

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10978.1煤矿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用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技术要求

I1电源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审批的图

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应取得防爆合格证。

3.2电源装置运行环境温度为一10-+40'C.

3.3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由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蓄电池组、蓄电池组外壳、连接线(或硬连接条)及矿用

隔爆型连接装置组成。

3.4电源装置中蓄电池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用隔板将蓄电池隔开并楔紧,隔板的结构应有利于自然

通风。

3.5电源装置中相邻的蓄电池之间最大放电电压不大于24V时,极柱之间的爬电距离不小于35mm;

当最大放电电压大于24V时,则每超过2V,爬电距离应增加lmm,

3.C︺电源装置内部(不包括蓄电池内部)的任何地方,氢气浓度(体积比)不得超过。3X.

3,了电源装置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蓄电池组极柱对蓄电池组外壳(地)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1要

求0

表1

电源装置额定电压最小对地绝缘电阻

VkO

150<u(200}

100<u(150}

50<u簇10015

u镇5010

38电源装置内部蓄电池连接可用耐酸铜芯竺曳_IA燮A鱼夔丝鱼塑76RAliC"-F丝%V:7鬓迎垫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3-02-25批准1993-10-01实施

MT334一93

连接线(或硬连接条)和引出线均采用双线制且每根连接线(或硬连接条)应能承受回路额定电流。

3.9电源装置中连接线或硬连接条与蓄电池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其他方法,连接须牢固可靠,其接触

电阻(从极柱平面中心到接头中心)在20℃时,应小于2即。

110电源装置中连接线(或硬连接条)与蓄电池极柱连接后裸露带电部分须有可靠的耐酸绝缘护套.

并留有测量用的小孔。

3.们电源装置的引出线与其他电气设备的连接应采用矿用隔爆型连接装置,该装置须牢固地固定在

蓄电池组外壳上,引出线通过蓄电池组外壳处应添加绝缘物(如套管),并对绝缘物两端加以固定

3.12蓄电池组外壳上盖与蓄电池顶端间隙应不小于IOmm.

3.13电源装置中连线两端极柱间的温差不得大于5C',整个箱内极柱温差不得超过101C.

3.14矿用隔爆型连接装置须符合GB3836.2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15蓄电池须符合GB10978.1规定。

3.16蓄电池组外壳

3.16.1蓄电池组外壳及其他构件应采用机械强度好,耐电解液作用,不易燃的材料制成。

116.2蓄电池组金属外壳及其上盖的内表面,均应有耐酸绝缘覆盖层(排液孔应从内侧包复至外侧)。

耐酸绝缘覆盖层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Sdo

116.3蓄电池组外壳上盖应能承受75J的冲击试验,试验后绝缘覆盖层应不脱离、不开裂及不产生影

响使用的变形。

3.164蓄电池组外壳须制成氢气不易积聚的结构(蓄电池组外壳上盖对于水平方向倾斜度不少J'

4“)

3门65蓄电池组外壳底部应设有排液孔,排液孔位置应不影响机车性能。

3.16.6蓄电池组外壳的防护等级须符合GB4942.2规定的IP22要求。

3.16.7蓄电池组外壳上盖应有只有专用工具才能打开的闭锁装置,外壳表面应设“离开充电房不准开

盖”的郭告牌。

3门6,8蓄电池组外壳应设起吊装置。

116.9蓄电池组外壳应有与机车固定的装置。

3.16.10吊挂式蓄电池组外壳应设吊挂装置,并能承受机车以最大速度运行而突然刹车时的惯性,而

不影响其安全性能。

3.17连接线

3.17.1电缆芯线与铅锑合金接头的铸接应牢固可靠,其两端接触电阻在20℃时应小于24KS2o

3.17.2电缆芯线与铅锑合金接头的连接处应具有耐酸性能,经过耐酸试验后,其内部结构仍不应呈现

有酸液浸蚀现象。

4试验方法

4.,外观检查:目测法检查,结果应符合3.3,3.4,3.8,3.10,3.11,3.14,3.15,3.16.1,3.16.4,

3.16.5,3.16.7-3.16.9条规定。

4.2氢气浓度试验

4.2.1试验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电源装置应置于密闭的试验室内,室内不得使用能引起空气流动的装置,试验室的容积应为电

源装置体积的5-25倍;

b.电源装置按正常工作状态装配完整,经充放电使蓄电池达到额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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