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553-2022 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技术规范
DB13/T 5553-2022 Ecological Clean Stream Basin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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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0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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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13.080.01
CCSB11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553—2022
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技术规范
2022-02-28发布2022-03-31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55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卫堂、贾立海、马香玲、侯克、田素平、李洁、王雄宾、张子元、倪广
勇、杨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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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5553—2022
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现状调查、功能分区、措施总体布局、治理措施设计、
监测和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277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7908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15163封山育林技术规程
GB/T1645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37072美丽乡村建设评价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15774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
LY1000容器育苗技术
SL4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73.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SL3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534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
SL665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DB13/T2895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生态清洁小流域ecologicalandcleansmall-watershed
在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基础上,将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控、农村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旱
厕改建等结合到一起的一种综合治理模式。
注:治理目标是小流域的沟道侵蚀得到控制,坡面侵蚀强度在轻度以下,水体清洁,村庄整洁,生态良好。
面源污染diffused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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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
象。
4总体要求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符合水土保持规划和乡村振兴要求。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符合下列原则:
a)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控制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为重点,坚持山、水、
田、林、路、村统一规划;
b)以小流域内污染总控为原则,科学布设污水、垃圾、化肥、农药等各类污染源防治措施;
c)预防保护与综合治理并重,各项防治措施的布局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内容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自然修复、面源污染防治、垃圾
处置、污水处理、旱厕改造、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沟(河)道和湖库周边整治等。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目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流域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b)农田中化肥、农药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c)村庄内垃圾和污水等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
d)小流域出口水质达到其所处水源保护等级标准。
生态清洁小流域分级指标
生态清洁小流域等级不应低于其所属的当地水源保护区等级,按照小流域出口的水质等级、水
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土壤侵蚀强度、泥沙减少率、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比例、沟(河)道形态
特征、化肥施用强度、农药施用量、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户用卫生厕所
普及率等指标判别。
表1生态清洁小流域分级指标表
小流域等级
序号分级指标
一级二级三级
1小流域出口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Ⅱ类Ⅲ类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70≧70≧70
3土壤侵蚀强度(t/km2.a)≦200微度≦200轻度≦500轻度
坡面
4水土流失综泥沙减少率(%)≧70≧70≧70
5合治理指标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90≧80≧80
沟道形式、宽度和深度保持自然多样性,扰动沟道
6沟道沟(河)道形态特征
已按照自然的方法进行了治理
2
7农业面源污化肥施用强度(kg/hm)禁用≦250≦250
8染控制指标农药施用强度符合GB4285规定
9生活污水处理率%≧90≧80≧70
村庄治理
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80≧60
指标
1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80≧80
5生态清洁小流域调查
通用要求
5.1.1调查内容包括: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村庄人居环境、沟
(河)道及湖库等。
5.1.2宜采用遥感、无人机和人工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对小流域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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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以土地利用现状地块作为调查单元,根据地形、地貌、水土流失等情况现状划分小班。
5.1.4调查信息应标注于比例不小于1:10000地形图上。
5.1.5调查成果宜采用数字化处理,实行大数据管理。
自然条件调查内容
5.2.1地质地貌。地质地貌调查内容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海拔高度、小流域形状系数、小流域面
积、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及岩性、地面坡度组成、沟道比降、沟壑密度。
5.2.2气象、水文。气象调查内容包括多年平均气温、≥10℃的年活动积温、降水量、蒸发量、日
照时数、风速、大风日数无霜期;极端最高温度、极端最低温度、最大冻土层深。水文调查主要包括
所属河流水系、地表径流量、年径流系数,径流年内分配,地下水位埋深等。
5.2.3土壤与植被。土壤调查内容包括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养分含量等;植被调
查内容包括植被类型、林草覆盖率、主要树种、草种等,特别是乡土适生树种和引进适生树种。
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内容
5.3.1社会经济。社会经济调查内容包括所属行政区划、户数、总人口、农业人口、人口密度、人
口自然增长率、劳动力、农村经济总收入、农村各业总产值、人均粮食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5.3.2土地利用及地块要素。调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地块的坡度、坡长、土壤类型、土层厚
度、砾石覆盖度、植被、土壤侵蚀强度、现有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化肥农药施用情况等。
水土流失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调查内容
5.4.1水土流失调查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土壤侵蚀模数以及对当地及下游
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等。
5.4.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调查内容包括项目区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分布、数量、保存情况、
防治效果、水土流失防治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
村庄人居环境调查内容
村庄人居环境调查以自然村为单元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村庄位置、居住区面积和人口等情
况;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处理和回收利用情况;村庄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和处置方式;村庄厕所
现状情况;村庄畜禽养殖、畜禽粪便利用和污染防治情况;村庄范围内工厂、加工业污水排放情况
等;村容村貌、村内道路,雨水排放等。
沟(河)道及湖库调查内容
5.6.1调查范围。工程区内沟(河)长大于300m或集水面积大于0.1km2的沟(河)道应进行调查。
5.6.2调查内容。调查每一个沟(河)道的汇流面积、沟长、沟宽、比降、沟谷形态、岸坡构造等
地形特征和滩地利用、植被特征、松散土石堆积、沟道侵蚀、沟道治理以及垃圾堆积量、污水排放
量、有水主沟(河)道的人工改造及水质水量情况等内容。湖库调查包括位置、库滨带情况、植物种
类等。
6总体布局
通用要求
6.1.1根据自然条件、村庄特点、水土流失及污染源特点,以改善小流域水质、减少出口泥沙为目
标,各项措施按照三道防线进行布设,并落实到地块、村庄和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按照“生态修
复区、生态治理区、生态保护区”三道防线绘制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6.1.2禁止在沟(河)道内配置影响行洪安全的措施。
生态修复区
6.2.1生态修复区位于小流域的远山区域,地面坡度一般在25°以上。这一区域人口相对稀少,土层
薄,立地条件差,植被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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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在生态修复区自然植被较好的区域宜采取封禁措施,保护林草植被;在自然植被较差的区域
宜采取补植、抚育等措施,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同时还应采取防止人为扰动破坏等预防保护措施。
6.2.3主要采用封禁治理,包括警示标志、围栏、补植补种、管护等。详细措施设计见7.2。
6.2.4植被稀疏的地方,可参照GB/T15163规定采取人工抚育、补植等措施,同时应设置封禁标
牌、护栏等,加强封育保护,促进植被自然恢复。
生态治理区
6.3.1生态治理区位于小流域近山的坡面、坡脚、沟道、村庄区域,这一区域人类活动相对频繁,
坡面水土流失严重,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较为集中,对河道水质影响比较大。
6.3.2在生态治理区,应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评价基础上,按土地利用类型、农业面源污染源和村
庄环境现状,配置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措施。
6.3.2.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a)应根据坡面坡度、坡位、土地利用现状、土层厚度、植被等因子,配置各类坡面水土保持
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林(草)、经济林、梯田,并配套建设截排水工程、雨水集
蓄利用工程等;
b)有灌溉条件的地方,宜按GB/T50363规定配套建设节水灌溉措施;
c)根据小流域支毛沟现状,建设谷坊工程、护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等措施,防止沟头前
进、沟岸扩张、沟底下切;
d)应控制新建生产(作业)路,以利用现有道路为主,适当提高标准,合理布设排水工程,
减少降雨径流对道路的冲刷。
6.3.2.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农业面源污染源防治应控制化肥、农药种类及用量,提倡生物防治病虫害,鼓励使用农家肥、
有机肥,发展有机农业。
6.3.2.3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a)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原则处置。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生活
垃圾可按照“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区)处理”的模式,纳入县(区)级末端垃圾处
理设施统一处理;相对比较偏远的村庄,可建设区域性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处置;对有毒有
害及难降解有机垃圾应定期运送到县(区)处理站。宜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
b)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应根据小流域内村镇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合理布
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应达标排放。村庄污水能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时,
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村庄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远、规模较大(常驻人口大于100
人)、居住相对集中、经济较发达的村庄,宜建设污水排水管网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污
水通过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规模较小(常驻人口小于100人)、居住分散、地形条件
较复杂的村庄及分散的农户和旅游点等,宜采用分散处理技术,达标排放或回用;
c)旱厕改建:在村庄大力推广使用卫生厕所,包括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三联式沼气
池式、粪尿分集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双坑交替式等。条件允许的地方鼓励农户建设沼
气池,高效利用人畜粪便;
d)村内道路整治:结合村庄发展规划,合理规划村内道路,路宽2m~4m;
e)绿化美化措施:应布设在村庄区域的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及清理农村“五堆”等地带。树
种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合理配置观赏树种。人工营造景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可适当建设生态广场、休闲广场等。
6.3.3生态治理区措施包括梯田、坡面截排水工程、林草工程、水蚀林地治理工程、谷坊工程、护
地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集雨水池工程、水窖工程、作业路工程等。详细措施设计见7.3~7.12。
生态保护区
6.4.1生态保护区位于小流域下游的沟(河)道两侧以及湖库周边地带,治理措施包括河道清理、
护岸、沟道防护、湿地恢复、缓冲过滤带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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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在生态保护区,受人为干扰较少、生态功能较好的沟(河)道应以预防保护为主,宜采取近
自然植物或生物措施。受人为干扰较大、自然形态遭受严重破坏的沟(河)道,应采取传统砌石护
岸与生态护岸相结合的治理措施。水库、湖塘等周边地带措施布局应符合水源保护的规定。
6.4.2.1生态自然、功能完好的沟(河)道,应以保护为主,不宜采取工程措施。
6.4.2.2破坏严重的沟(河)道,应从保护生态的角度进行近自然治理。
a)应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淤积物、违章设施、堆放物和垃圾进行清淤清障。在满足沟道防
洪条件下,保持沟道平面形态多样性,维护沟道的纵向连续性、横向连通性及垂向连通性;
b)河岸防护宜采取生物护岸为主,沟(河)道过村庄及重要建筑物段,可采用浆砌石护岸、
混凝土护岸进行防护,恢复河道自然形态,保护水生态环境。浆砌石护岸、混凝土护岸应
符合GB50286规定;
c)沟(河)道上游可在沟道中修建谷坊、沟头防护等设施,拦泥减洪;
d)河道两侧及湖库周边,应建设一定宽度的缓冲过滤带,宜选用乔灌草结合的栽植模式,提
高对入河(湖库)污染物的过滤作用。在沟道常水位河床以外范围,可配置步道等亲水措
施;
e)应加强湿地保护,受到破坏的湿地,可采取改善湿生植物立地条件、合理配置各类水生植
物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附表、附图
6.5.1附图。附图包括小流域地理位置图、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图、小流域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三道防线划分图、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及各项治理措施的典型设计图。小流域土地利用
现状图、小流域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和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要求地形图的比例尺不小
于1:10000,要有小流域地理坐标标注、小班标注、治理措施图示、图例,按照SL73.6-2015规定
执行,要求图纸颜色鲜明,标注清楚。
6.5.2附表。附表包括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特性表、土地利用现状及调整表、地面坡度组成表、坡
耕地坡度组成表、社会经济情况表、水土流失现状表、生态清洁小流域评价表、水土保持措施汇总
表、工程区小班现状表、工程区小班林草措施设计表、工程区小班工程措施设计表、主要工程量和
投工汇总表、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效益估算表。具体表格形式见附录B。
7治理措施
通用要求
7.1.1遵循经济合理原则,优先选用满足治理要求、成本低廉的当地天然材料;林草配置应以适地
适树(草)和优先选择乡土树(草)种为原则。
7.1.2水土保持措施应在遵循DB13/T2895的基础上开展设计。
7.1.3单项措施设计图满足SL73.6要求。
封禁治理
7.2.1警示标志。在封禁区边界或主要沟口、交通路口、村口等处,树立固定标牌,标明工程名称、
范围、面积、封禁年限、封禁方式及措施、责任人等内容。封育面积100hm2以上的,最少应设立1
块固定标牌,标牌可采用木制、搪瓷材质或自然石,避免过分修饰。
7.2.2设置围栏。在人畜活动频繁地区应布设围栏,围栏可选择界桩铅丝网机械围栏、密植荆棘类
乔灌木围栏、金属围栏等,或用垒石涂白灰做标志,以示界线,防止人畜任意进入。
7.2.3补植补种。在封禁区适宜造林且郁闭度低的地方进行补植补种,可采用鱼鳞坑、穴状整地等
措施,补植树种宜选用当地易成活的树种。
7.2.4人工巡护。根据封禁范围大小和人、畜危害程度,设置管护机构、专职或兼职人员,每人管
护面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确定,人均管护面积宜为100hm2~300hm2。在管护困难的
封育区可在山口、沟口及交通要塞设哨卡,加强封育区管护。
梯田工程
7.3.1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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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梯田工程防御标准宜采用10a一遇6h最大降雨量。
b)梯田布置应根据地形条件按照“近村、近水、就缓、就低”的原则,选择坡度在25º以下、
土层较厚的坡耕地或荒坡地上;沿等高线、以道路为骨架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便
于耕作和灌溉。
c)梯田应配套田间道路、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等措施。
d)按梯田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隔坡梯田等;坡耕地改造应优先采用水平梯
田;土层较薄或坡度较陡的坡耕地、荒坡地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坡式梯田;坡度不大于20º的
荒坡地或坡耕地可采用隔坡梯田。
e)按梯田田坎建筑材料可分为土坎梯田、石坎梯田、混凝土预制件坎梯田等,应优先选用当
地材料梯田型式。
f)田面宽度应结合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分析确定。坡度在5º~15º的坡地,梯田田面宽
度宜为10m~30m;坡度在15º~25º的坡地,梯田田面宽度宜为5m~10m;同时田块长
度和田面宽度要考虑灌溉和小型机械耕作、利用方式的要求。
g)梯田田坎上应修筑田埂,以容蓄田面降水;暴雨多发区,应沿梯田田面内侧布设排水沟,
与坡面排水工程相连,排除田面不能容蓄的降水。埂坎可种植植物进行护埂坎,宜选用耐
旱、多年生、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胁地较小的植物进行种植。
7.3.2土坎水平梯田断面设计
a)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m。
b)蓄水田埂高度宜取0.3m~0.5m,田埂顶宽度宜取0.3m~0.5m。
c)田坎侧坡坡比宜取1:0.1~1:0.4,蓄水埂边坡宜采用1:1。
d)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1:300~1:500。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厚度,修平后内侧活
土层厚应大于0.3m。
7.3.3石坎水平梯田断面设计
a)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石坎高度一般不宜超过3.0m。
b)田坎顶宽为0.3m~0.5m。
c)田坎外侧坡比宜取1:0.1~1:0.25,内侧接近垂直;当田坎高度大于2.0m时,内侧坡比
宜取1:0.1。
d)田坎基础应置于硬基之上,软基基础深不应小于0.5m,基面应外高内低,宽度应根据田坎
宽度及田坎侧坡坡比确定。
e)田面应外高内低,比降宜取1:300~1:500,田面内侧设排水沟。梯田断面设计应结合土层
厚度,修平后内侧活土层厚应大于0.3m。
7.3.4坡式梯田断面设计
a)确定等高沟埂间距。每两条沟埂之间的斜坡田面长度称为等高沟埂间距,根据地面坡度、
降雨量、土壤渗透性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耕作需要。地面坡度越陡,沟埂间距越小;降
雨量和降雨强度越大,沟埂间距越小;土壤渗透性越差,沟埂间距越小。
b)等高沟埂断面尺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田埂顶宽宜取0.3m~0.4m,田埂高度宜取0.5m~0.6m,外坡1:0.5,内坡1:1。
2)田埂上方的容量应满足拦蓄与梯田级别对应的设计暴雨所产生的地表径流和泥沙。
7.3.5隔坡梯田断面设计
a)隔坡梯田断面设计是确定梯田的斜坡垂直投影宽度与水平田面宽度。
b)水平田面宽度应兼顾耕作及拦蓄暴雨径流要求,宜取5m~10m。
c)斜坡垂直投影宽度以隔坡部分在设计暴雨条件下产生的径流、泥沙量和林草需水量作为设
计依据。
d)应根据水平田面部分的宽度、土壤渗透性,分析暴雨中田面接受降雨后再接受隔坡部分径
流的能力,具体确定斜坡垂直投影宽度与水平田面宽度,要求在设计暴雨条件下水平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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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全部拦蓄隔坡的径流不发生满溢。斜坡垂直投影宽度与水平田面宽度应相互适应,根据
不同
e)情况通过试算确定。
坡面截排水工程
7.4.1通用要求
a)坡面截排水工程防御标准为5a~10a一遇6h最大降雨量设计。
b)坡面截排水工程应与梯田、田间作业路、沉沙蓄水工程同时规划,并以沟渠、道路为骨架,
合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集雨水池、水窖、沉砂池等设施,形成完整的防御及利用体系。
c)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自流原则选择截排水线路。
7.4.2截排水工程布置
7.4.2.1截水沟工程布置
a)当坡面下部是梯田或林草植被,上部有较大面积的汇水坡面,地表径流可能威胁梯田区或
林草植被区安全时,应在其交界处沿等高线布设截水沟,排除坡面径流。
b)截水沟沿治理坡面等高线或沿梯田傍山一侧边界水平布置。当治理区坡面的坡长较长时,
应增设多级截水沟,间距应根据其控制面积、坡面产流量、蓄水能力通过计算并结合地形
确定。
c)截水沟一般采用蓄水型截水沟,与等高线呈1%~2%的比降。
d)当截水沟比降较大时,应在截水沟中每隔5m~10m留高20cm~30cm的小土挡,防止冲
刷。
e)截水沟一端与坡面排水沟相接,并在连接处做好防冲措施。
7.4.2.2排水沟工程布置
a)排水沟包括田面内侧排水沟和纵向排水沟,宜按明渠流设计。
b)田面内侧排水为田面超标准溢流,溢流槽布置在内侧,与路边沟或自然沟相连,以土质排
水沟为主。
c)纵向排水沟布设在截水沟的两端或较低一端,用以排除截水沟或田面不能容纳的地表径流,
排水沟与坡面等高线应正交布设,梯田两端的排水沟应大致与梯田两端的道路相同;在坡
度较大或落差较大地段建设跌水设施,在跌水处做好防冲措施(铺草皮或石方衬砌);排
水沟的终端应连接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道,宜布置在低洼地带,并尽量利用天然沟道。纵向
排水沟宜采用混凝土U形渠、浆砌石和砌砖矩形渠、梯形渠等。
d)排水沟比降取决于沿线地形和土质条件,排水沟比降不宜小于0.5%。
e)排水沟流速应达到不冲不淤设计标准。明沟最小允许流速宜为0.4m/s。
f)坡面径流截排工程应与集雨水池、水窖等小型蓄水工程联合布置,构成坡面径流蓄排体系,
集蓄利用坡面径流。蓄水设施蓄满后多余径流由排水沟排出,并与周边天然沟道顺接。
7.4.3截排水工程设计
截水沟、排水沟断面设计应符合DB13/T2895-2018。
林草工程
7.5.1通用要求
a)林草工程应与河北省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
b)应适地适树适草,注重生物多样性,采用以乡土树草种为主、合理配置景观树种的多林种、
多草种配置。
c)水土保持造林整地工程设计标准为5a一遇6h最大降雨量。
d)整地时宜保留原有植被,生态脆弱区不宜采取全面整地。
e)林草工程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最少为期2a~3a的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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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水土保持造林设计
7.5.2.1树草种选择
造林选用的树种或草种应根据林草措施的基本类型、土地利用方向进行选择,包括乔灌木树种、
攀缘植物或低矮葡伏型草种。树种选择应符合GB/T18337.3-2001的规定。
7.5.2.2整地工程
a)鱼鳞坑整地。平面呈半圆形,长径0.8m~1.5m,短径0.5m~0.8m,坑深0.3m~0.5
m,坑内取土在下沿做成弧状土埂,高0.2m~0.3m,各坑在坡面基本上沿等高线布设,上
下两行坑口呈“品”字形错开排列。树苗栽植在坑内距下沿0.2m~0.3m的位置。
b)大坑整地。一般采用圆形和方形,圆形直径0.8m~1.0m,方形边长0.8m~1.0m,坑深
0.8m~1.0m,取出坑内石砾或生土,在坑下沿垒成护埂,将表土回填坑内。坑的排列形式
和行距、坑距,可参照鱼鳞坑整地规定执行。
c)水平阶整地。阶面宽1.0m~1.5m,上下两阶间的水平距离根据设计的造林行距确定。设
计标准以各水平阶间的斜坡径流应在阶面上容纳入渗,以此确定阶面宽度、边埂高度。树
苗植于距阶边0.3m~0.5m处。
d)水平沟整地。沟口宽0.6m~1.0m,沟底宽0.3m~0.5m,沟深0.4m~0.6m,沟由半
挖半填做成,内侧挖出的生土用在外侧作埂。树苗植于沟底外侧。根据设计的造林行距和
坡面暴雨径流量,确定上下两沟的水平距离和沟的具体尺寸。
e)反坡梯田整地。田面宽2.0m~3.0m,具有3°~5°的反坡。根据设计的造林株行距,确定
上下两台梯田的水平距离。根据设计暴雨径流量,确定梯田地埂规格。反坡梯田整地横向
比降宜保持在1%以内,隔一定距离可修筑土埂,预防水流汇集。树苗植于田面中部。
7.5.2.3造林方式
a)造林方式宜选用植苗造林,宜选用2a~3a龄的容器苗木。
b)成片造林的,宜采用混交造林,包括行状、带状、块状混交和植生组混交。成片纯林造林
的,
c)面积不宜大于10hm2。
d)水土保持造林密度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确定造林密度:
1)乔木林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1000~2000株。
2)经济林与果园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500~1000株。
3)灌木林造林密度宜为每公顷1000~3000株。
e)结合立地条件确定整地方式、整地规格、造林密度及栽植时间,确保造林成活率。
7.5.2.4植草方式
应根据土地利用方向,确定草种类型。播种植草的,播种前应采取种子催芽处理。草种选择、
种草方式、播种量及整地方式可按照GB/T16453.2-2008的有关规定执行。
7.5.3水土保持林栽植及管理
水土保持林栽植及管理应符合DB13/T2895-2018。
水蚀林地治理工程
7.6.1通用要求
a)水蚀林地治理工程应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树种、树龄等因子,选择树盘、水平阶、水平
埂、植物绿篱等蓄水保土措施,并宜与径流截排工程相结合。
b)水蚀林地治理工程防御标准为5a一遇6h最大降雨量。
7.6.1水蚀林地治理措施设计
a)树盘。依据株行距和树龄的大小,沿树的根部半环状筑埂,向坡上方开口,树盘半径宜为
0.5m~1m,外埂高0.5m,底宽0.4m~0.6m,顶宽0.2m~0.3m。在石料丰富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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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5553—2022
宜采用干砌石树盘。在石料缺乏地区,可采用水泥砌块、砖砌、装土编织袋、木竹篱笆筑
埂。
b)水平阶。按造林株行距,沿等高线水平方向开挖水平阶,阶宽1m~2.5m。
c)水平埂。按造林株行距,在两行植株之间,沿等高线筑水平土埂。埂高0.3m~0.5m,埂
可采用土埂、石埂、预制件埂等。
d)植物绿篱。两行林或多行之间,密植一排耐阴、耐平茬、无异味低灌(草)植物带,带宽
0.8m~1.0m。
7.6.2水蚀林地治理工程施工
水蚀林地治理工程施工及管理可按照DB13/T2895-2018的有关规定执行。
谷坊工程
7.7.1通用要求
a)谷坊工程可与沟头防护、拦砂坝、淤地坝等沟壑治理措施互相配合。
b)谷坊宜布置在沟底比降较大(5%~15%或更大)、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
c)谷坊选址应符合“口小肚大”,工程量小,库容大,沟底与岸坡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无
孔洞,取用建筑材料比较方便等要求。
d)根据建筑材料,谷坊分为浆砌石谷坊、干砌石谷坊、混凝土预制块谷坊、石笼谷坊、编织
袋谷坊、柳桩编篱谷坊、土谷坊等类型。在坝顶处宜设置溢洪口。
e)根据沟道地形、发育程度及上游来沙量等情况,确定谷坊位置和数量。
f)根据沟壑调查情况,选择谷坊类型,谷坊高度不宜超过5m,必要时可系统的布设谷坊群,
根据沟道比降确定谷坊间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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