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186-2023 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规范

DB11/T 2186-2023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2186-202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5
实施日期
2024-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01

CCSA0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186—2023

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safetyassessmentagenciesservice

2023-12-25发布2024-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2186—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服务内容与要求.......................................................................3

6持续改进.............................................................................5

附录A(资料性)过程控制体系文件主要内容...............................................7

附录B(资料性)报告审核主要内容.......................................................8

附录C(资料性)各类档案及归档内容.....................................................9

I

DB11/T218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北

京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晓虹、王琛、周圆、崔西勇、刘雪琴、高静静、郑昀、时会佳、郑爱东、王

雷、秦晓伟、张旭凤、朱金磊、高春桥。

II

DB11/T2186—2023

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评价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安全评价机构服务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AQ8001安全评价通则

AQ8002安全预评价导则

AQ8003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法定安全评价statutorysafetyassessment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事项。

4基本要求

4.1管理要求

4.1.1安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公平竞争,并遵守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4.1.2应科学、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安全评价,真实、准确地做出评价结论。

4.1.3应通过过程控制体系的运行和完善,规范并持续改进内部管理。

4.1.4宜通过新方法、新技术提高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能力。

4.1.5机构及相关人员应保守委托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4.1.6应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能覆盖安全评价活动全过程及日常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体系

文件。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包括过程控制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管理制度、记录,主要文件内容

参见附录A。

4.1.7应制定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回收和废止的程序,

确保过程控制体系文件有效实施。

4.1.8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宜包括以下内容:

a)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管理;

b)业绩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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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2186—2023

c)业务培训;

d)信息通报;

e)跟踪服务;

f)保密要求;

g)资质和印章管理;

h)责任追究和奖惩;

i)从业告知管理;

j)投标管理;

k)投诉申诉管理;

l)其他保障机构管理的制度。

4.1.9应收集适用本机构所有业务范围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评价依据,并定期辨

识更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库,宜每季度辨识更新一次,并保留辨识更新评价依据的

名称、文号和标准号、获取途径及更新时间等记录,并适时组织宣贯和培训。

4.2人员管理

4.2.1应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运行人员管理程序,规范人员的录用、培训和管理。

4.2.2应根据项目行业要求成立项目组,并设项目组组长,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质量管理。

4.2.3安全评价项目组成员应由安全评价技术人员组成,根据分工完成承担的任务。

4.2.4机构应任命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负责评价过程的管控。

4.2.5机构应任命专职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报告技术审核。

每项法定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宜配备一名专业匹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变更手续。

4.2.6每年应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安全评价方法、事故案例等。培训计划、培训实施过程和培训考核等应形成培训记录档

案。

4.2.7安全评价技术人员应持续接受培训教育,具备所承接业务的评价能力。

4.2.8应明确机构资质印章管理员、档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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