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0/T 48-2018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规范

DB3310/T 48-2018 Patent application agent service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10/T 48-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07
实施日期
2018-06-07
发布单位/组织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起草人:
郑才微、顾王建、项玲玲、陆莎莎、何良雄、黄默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A16

DB3310

浙江省台州市地方标准

DB3310/T48—2018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规范

2018-06-07发布2018-06-07实施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10/T48—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台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才微、顾王建、项玲玲、陆莎莎、何良雄、黄默。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310/T48—2018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利代理机构在专利申请代理过程中的服务要求,包括基本要求、人员管理、文

件管理、合同处理、业务办理、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台州市内专利代理机构提供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专利代理机构

依法设立,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或者提供其他专利服务的服务机构。

2.2

专利申请代理

专利代理机构以客户名义,代客户处理与专利申请、专利复审相关的事务。

2.3

客户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业务、专利复审相关业务的组织或个人。

2.4

案件

客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处理的专利申请、专利复审等事项。

3基本要求

3.1执业纪律

3.1.1根据专利代理服务约定,在权限范围内维护客户利益。同一专利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与案件

有利益冲突关系的相对委托人的委托,但双方委托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3.1.2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经客户同意披露的内容外,对客户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1.3专利代理机构不得超越客户委托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客户所委托事务无关的活

动。

3.1.4专利代理机构应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3.1.5专利代理机构及其服务人员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a)承诺或采用给介绍人或客户经办人员提取“案件介绍费"或者其它好处的方式争揽业务;

b)明示或暗示可以帮助客户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客户目的;

c)就服务结果或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决定、判决作出任何没有事实及法律根据的承诺;

d)向客户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

1

DB3310/T48—2018

e)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服务事务,限定当事人接受其指定的代理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提供的服

务;

f)捏造事实,诋毁其它专利代理机构或服务人员。

3.1.6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人员等不得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3.2服务内容

应提供包括以下的服务内容:

a)提供专利申请事务方面的咨询;

b)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

c)代为答复审查意见;

d)代为请求专利复审;

e)代为监控专利法律状态与缴纳年费。

3.3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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