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1-2003 电子市场质量管理通用规范

DB11/T 181-2003 Electronic Market General Quality Management Standard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81-200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02-15
实施日期
2003-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

A00

备案号:13123-2003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81—2003

电子市场质量管理通用规范

Generalrulesofqualitymanagementformarketofelectronicproduction

2003-02-15发布2003-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81-2003

前言

为了提高电子市场的管理水平,规范电子市场的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北京市电子市场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电子市

场多年的管理经验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海龙电子城。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常英实、高忠维、鲁瑞清、刘素华、王崇斌、黄建宪。

I

DB11/T181-2003

电子市场质量管理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为在电子市场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经营活动中的质量行为提供了指导。本标准包括质

量组织和职责,质量承诺,商户销售商品中的质量管理,接待顾客投诉调解纠纷以及售后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市场(以下简称市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

GB/T18760-2002消费品售后服务方法与要求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经贸[1995]458号部分

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

用视听设备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监发(1997)172号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电子市场

专营电子产品的市场。

3.2售后服务

销售者对消费者承担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和履行有关法律责任的活动。

3.3投诉

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提出的不满意的表示。

3.4争议

未得到满意处理的投诉纠纷。

3.5三包

“三包”指按国家部门规章《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

任规定》、《家用视听设备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规定的,对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包修(理)、

包(更)换、包退(货)简称“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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