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631-2012 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检测评估技术规范

DB34/T 1631-2012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t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the reliable performance of existing glass curtain wall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631-201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04-24
实施日期
2012-05-24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玻璃幕墙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基本规定、检查检测及验算和可靠性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的检验,不适用于在建玻璃幕墙工程。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建筑节能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沈阳创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徽铝铝业有限公司、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
葛大中、商常舟、杜德平、方明、张旭、唐超君、孙雨、赵志峰、张曙华、陈学松、于沛。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60.10

P3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631—2012

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检测评估技术规范

Existingglasscurtainwallsandreliableperformancetestand

evaluationtechnologystandard

2012-04-24发布2012-05-24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631—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建筑节能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市建筑

质量安全监督站、沈阳创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徽铝铝业有限公司、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大中、商常舟、杜德平、方明、张旭、唐超君、孙雨、赵志峰、张曙华、陈

学松、于沛。

I

DB34/T1631—2012

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检测评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玻璃幕墙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基本规定、检查检测及验算和可靠性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的检验,不适用于在建玻璃幕墙工程。既有玻璃

幕墙可靠性能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31.1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压入硬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尔硬度)

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JGJ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T139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既有玻璃幕墙

已进入使用期,面板材料为玻璃的建筑幕墙。

3.2

可靠性能

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

3.3

检验Check-up

本标准中指检查、检测和验算。

3.4

检查inspectio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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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工厂的核查,并确定其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

基础上,对通用要求的符合性。

3.5

检测testing

进行一个或多个测试的活动。

3.6

设计基准期

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3.7

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

3.8

极限状态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

功能的极限状态。

4符号

σ——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构件截面最大应力值

ƒ——构件材料强度设计限值

df——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

df,lim——构件挠度限值

5基本规定

5.1一般规定

5.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玻璃幕墙应进行可靠性能检验评估:

a)未受质量监督,又未按玻璃幕墙规范设计、施工和验收;

b)工程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

c)停建玻璃幕墙工程复工前;

d)当遭遇地震、火灾,或强风袭击后出现幕墙损坏情况;

e)发生幕墙玻璃破碎、开启部分坠落或构件损坏等其它异常情况又原因不明;

f)玻璃幕墙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业主要求进行评估或怀疑有安全隐患;

g)玻璃幕墙正常使用年限满10年应进行一次,以后每隔5年进行一次;达到设计年限25年

时应进行一次,以后每隔3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观测座标观测幕墙变形应在允许范围内。

5.1.2可靠性能检验评估的主要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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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料检查和结构承载能力验算;

b)结构和构造的检查、检测;

c)主要材料的检查、检测;

d)施工、安装质量检查、检测;

e)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的检查、检测;

f)可靠性能评估;

g)修缮和改造建议。

5.2检验评估基本程序

5.2.1现场查勘、收集资料;

5.2.2制订检查检测方案并经有关各方确认;

5.2.3竣工图纸、计算书、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5.2.4结构承载能力验算;

5.2.5现场检查检测;

5.2.6评估定级;

5.2.7编制检验评估报告。

5.3分段检查检测抽样方案

5.3.1应根据检查检测项目的特点选择下列抽样方案:

a)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方案;

b)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有必要时可采用全数抽样方案;

c)根据项目的连续性和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即放宽或加严的)抽样方案;

d)经参与各方确认的抽样方案。

5.3.2玻璃幕墙主要受力构件、节点和构造按工程情况至少抽取5处。

6检查检测及验算

6.1一般规定

6.1.1委托方应提供既有玻璃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相关的技术资料和质量事故等信息,

其主要内容有:

a)工程概况: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地点、开竣工时间等;

b)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等;

c)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三性或四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平面变形)检测报告、结构

胶相容性试验报告、材料质量保证书、材料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竣工验收资料等;

d)玻璃幕墙使用情况和质量事故信息或记录:包括使用维修改造情况记录、质量事故现场、照片

等。

6.1.2检验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应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基本信息并制定详细检验评估方案,其主要内

容有:

a)检验评估内容;

b)检验方法及需要委托方配合的事项。

c)检验评估进度。

3

DB34/T1631—2012

d)明确委托方、检验方的相关责任和风险。

e)委托方对检验评估方案的确认等。

6.1.3检查检测主要工作内容:

a)资料检查:包括竣工图、计算书、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b)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包括幕墙上的荷载和作用及主要受力杆件、主要受力节点验算等;

c)现场检查:包括幕墙外观、结构体系、构造、主要节点、主要材料使用及锈蚀情况、五金件完

好程度、安装质量等;

d)现场检测:包括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合金型材、钢材、玻璃、五金件、工程质量变化情况等。

6.2竣工图检查

6.2.1检查竣工图设计总说明,主要内容:

a)工程所在地区地理位置、总建筑面积、幕墙总面积、工程总标高、幕墙总标高、各类幕墙面积、

幕墙工程的使用特殊功能要求及等级以及选用的幕墙结构的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

b)幕墙设计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c)幕墙主要功能要求及指标包括:幕墙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防

火性能、防雷性能;

d)幕墙材料要求及说明包括:各种材料(铝型材、玻璃、铝板、钢材、结构胶、耐候胶、五金件

等)牌号、颜色、规格、表面处理和性能参数等;

e)幕墙清洁及维修装置的要求等。

6.2.2竣工图检查主要内容:

a)主体结构图,表述幕墙在主体结构上的位置、形状;

b)幕墙的立面分格图,包括建筑物的各个立面,幕墙立面划分的网络,各分格尺寸、分格的竖向

标高,水平间距,开启扇形式及位置;

c)幕墙局部立面图;

d)幕墙平面图,表述沿建筑物周边幕墙布置、水平尺寸、幕墙类型及轴向位置编号;

e)幕墙节点图,主要有:

1)立柱、横梁主节点图;

2)立柱和横梁连接节点图;

3)开启扇连接节点图;

4)不同类型幕墙转接节点图;

5)平面和立面、转角、阴角、阳角节点图;

6)封顶、封边、封底等封口节点图;

7)典型防火节点图;

8)典型防雪节点图;

9)沉降缝、伸缩缝和抗震缝的处理节点图;

10)结露防水排水处理节点图;

11)预埋件节点图;

12)幕墙与主体连接节点图;

13)其它特殊节点图。

f)预埋件位置图和预埋件的局部大样图、预埋件组件图。

6.2.3竣工图包括竣工图中涉及内容应与既有玻璃幕墙工程相一致,检查人员应通过现场检查核对,

发现有不一致情况应以实际检查为准。

6.2.4无竣工图或竣工图缺损严重的以现场检查检测结构构造为可靠性能分析依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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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计算书检查

6.3.1设计计算书设计参数应包括以下内容:

a)地区基本风压;

b)地面粗糙度;

c)抗震设防烈度;

d)重要性系数;

e)所处气侯划分区域;

f)年温度差;

g)地区基本雪压;

h)设计使用年限。

6.3.2设计计算书主要受力构件应与既有玻璃幕墙工程相一致。检查人员应通过现场检查核对,发现

有不一致情况应以实际检查项目重新进行验算为准。

6.3.3设计计算书的计算项目应完整,主要内容应包括:

a)荷载计算:包括墙面区、墙角区风荷载计算,地震作用计算,自重计算;

b)各受力构件计算,面板计算,结构胶计算,连接件计算,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计算,焊接计算,

变形计算。

6.3.4无设计计算书或设计计算书缺损严重的,以现场检查的幕墙实际结构进行验算分析。

6.3.5设计计算书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计算错误应重新进行验算。

6.4结构承载能力验算

6.4.1根据GB50068和JGJ102,既有玻璃幕墙应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幕墙设计使用年限为25

年、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可靠性能验算。

6.4.2应按照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验算最不利工况下既有玻璃幕墙单元受力节点及构件的承载力

和变形。

6.4.3构件和节点验算应按实际状态确定:

a)当原设计文件有效,且材料无严重的性能退化、施工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时,可采用材料强度标

准值;

b)当材料有严重的锈蚀、腐蚀以致性能退化,应按检测结果确定相关材料的强度标准值;

c)构件和节点的几何参数(规格、尺寸)应采用实测值,有施工偏差等应考虑其影响;

d)计算模型和边界条件应符合实际状态;

e)主要构件的承载能力复核验算采用现行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

6.5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6.5.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作为既有幕墙可靠性能检验初始状态依据。

6.5.2检查玻璃幕墙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和结构胶相容性(包括拉伸粘

结性、邵氏硬度)报告,报告应与竣工图和计算书中结构、材料相一致,与工程实际相一致,其结果应

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6.5.3检查主要材料质量保证文件和影响玻璃幕墙可靠性能的材料特性如:

a)铝型材的规格型号、淬火状态、壁厚、膜厚等;

b)钢材的规格型号、材质、表面处理;

c)玻璃的规格品种,钢化玻璃热处理情况,中空玻璃的一道、二道密封胶的品种,夹层玻璃夹片

材料的厚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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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硅酮结构密封胶规格品种、批号、有效期,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商检证明,硅酮建筑密封胶

的规格品种及特性等;

e)密封胶条的规格品种;

f)五金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厚度、表面处理状态等。铝型材、钢材、玻璃、硅酮结构密封胶、

硅酮建筑密封胶等复验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6.5.4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响玻璃幕墙可靠性能的项目主要包括:

a)预埋件或后置埋件尺寸、位置及偏差、防腐处理情况;

b)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中螺栓规格尺寸、转接件规格尺寸及防腐处理、转接件与埋件焊接及

防腐处理,立柱伸缩缝尺寸及打胶情况;

c)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组件压板规格、压板之间距离;

d)防火和防雷构造和节点。

6.5.5检查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影响玻璃幕墙可靠性能的项目主要包括:

a)结构胶与玻璃粘结的打胶记录;

b)立柱安装轴线偏差、标高偏差;

c)横向构件水平标高偏差;

d)单元式玻璃幕墙两组件对插件接缝搭接长度;

e)点支承玻璃幕墙爪件高低差;

f)幕墙垂直度;

g)幕墙水平度。

6.5.6检查竣工验收文件,玻璃幕墙应有证明工程质量合格的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应有设计

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联合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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