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342-1988 压水堆核电厂核供汽系统供氮、供氢、供氧的要求

EJ/T 342-1988 The requirements for supplying nitrogen, hydrogen, and oxygen from the nuclear power plant's nuclear steam supply system to the nuclear power plant's nuclear fuel cycle facilities

行业标准-核工业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NB/T 20176-2012 | 页数: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EJ/T 342-1988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核工业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88-06-05
实施日期
198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核工业部二院
起草人:
秦雪瞑
出版信息:
页数: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RJ342-88

b,两个集气箱大约有57m³的气量。每个集气箱对复合器型系统都适用。

0。根据供给现场的气量,确定处气器容量,丝和氧的贮气能力应满足2~4周运行所需的气

量。

d,贮气器可以是承压钢瓶,对较大贮量应该考虑用液态气体的低温贮存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工业部该电局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部二院负责起草。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秦雪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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