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05-2021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程

DB12/T 1105-2021 System Inspection Procedures for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105-2021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31
实施日期
2022-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50

CCSX00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105—2021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程

Guidelinesforqualitysysteminspectionforfoodenterprises

2021-12-31发布2022-0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105—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1

5职责事项........................................................................1

6检查准备........................................................................1

7检查实施........................................................................2

8检查结果的审核和汇总.............................................................3

9检查资料归档....................................................................3

10结果处置.......................................................................4

附录A(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计划式样..................................5

附录B(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式样......................................7

附录C(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结果记录表式样................................8

附录D(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报告式样.....................................16

附录E(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通知书式样...................................18

附录F(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式样.....................19

附录G(规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式样...........................20

I

DB12/T1105—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食品与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核查验中心、天津量信检验认证技术有限公

司(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秋玥、李冰、陈萍、廖振宇、耿雪冰、刘猛、刘然、王永乐、朱敬华、

李亚淑、李勃男、赵福军、刘雪岩、吴杰、王丽、李艺筱、余沛阳。

II

DB12/T1105—2021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的一般要求、职责事项、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

结果的审核和汇总、检查资料归档、结果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体系检查qualitysysteminspection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生产规范,对检查对象生产许可条件保持

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的系统性检查。

4一般要求

体系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检查要依法依规,要保证工作客观、公正、

独立、规范、高效地开展。

5职责事项

5.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系检查工作,确定体系检查执行单位,下达工作任务。

5.2体系检查执行单位负责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计划》(见附录A)以及检查资料归

档。

5.3检查组负责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见附录B)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

并向体系检查执行单位提交《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结果记录表》(见附录C)《食品生产企业体

系检查报告》(见附录D)及相关取证材料。

5.4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结果处置。

6检查准备

6.1确定体系检查任务

根据工作需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确定体系检查执行单位,下达工作任务。

1

DB12/T1105—2021

6.2制定体系检查计划

体系检查执行单位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制定《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实施时间、联络人、负责人等信息。

6.3准备检查资料

体系检查执行单位在体系检查前准备好检查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

查通知书》(见附录E)《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见附录F)《食品生产企业

体系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见附录G)《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结果记录表》等。

6.4组成检查组

检查组由专业技术人员、市场监管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组长由体系检查执行单位确定,

人员分工由组长统筹安排。体系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应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对各自检

查部分负责。

6.5通知检查

体系检查执行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被检查企业。

6.6检查时间

体系检查时间一般为2-5天,可根据检查任务需要而调整。

7检查实施

7.1预备会议

组长召集检查组召开预备会议。检查组成员签署《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

确定检查日程安排、检查员分工、重点检查内容、注意事项等内容。

7.2首次会议

组长组织召开首次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

——出示《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通知书》、出示有效证件、宣布检查任务来源、介绍双方人

员;

——说明检查工作目的、程序、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

——告知被检查企业应当配合的事项。

7.3检查方式

检查组应按照体系检查方案开展检查,根据检查工作要求,可采取以下方式:

——听取企业汇报;

——查阅企业记录及账目、票据;

——询问企业员工;

——核查生产现场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2

DB12/T1105—2021

7.4记录取证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详尽地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本上。对事后容易产生歧义以及相关

证据可能灭失的,检查组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拍照、复印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检查时复印的资

料应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由XXX提供,经核对与原件

相同”的字样。

7.5问题报告

7.5.1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组组长应当立即报告体系检查执行单位:

a)需要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事项进行调整的;

b)无法正常开展体系检查工作的。

7.5.2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检查组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对象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并做好

记录。

7.6内部沟通

现场检查完成后,由组长召开内部会议,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商定检查结论。

检查组成员对问题的判断分析和结果意见不一致的,应当予以记录。检查组根据讨论汇总情况

填写《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

7.7末次会议

组长组织召开末次会议。检查组应当将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

权人应当在《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情况记录表》等文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食品生产企业

体系检查情况记录表》1份反馈企业,1份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1份由体系检查执行单位留存。

8检查结果的审核和汇总

完成现场检查10日内,检查组汇总本次检查工作整体情况,填写《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报告》。

9检查资料归档

体系检查执行单位负责全部检查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

a)《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通知书》1份;

b)《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1份;

c)《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检查组成员每人签署1份);

d)《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结果记录表》1份;

e)《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报告》1份;

f)现场调查取证资料等。

3

DB12/T1105—2021

10结果处置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依法处置,并上报下达工作任务单

位。

4

DB12/T1105—2021

A

A

附录A

(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计划式样

XXXX年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数量

我市(区)获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及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家数不少于XX家。

二、检查进度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检查工作;XXXX年XX月

XX日前向XX报送检查材料及总结报告。

三、确定项目负责人、联络人

体系检查执行单位确定体系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联络人,并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四、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由体系检查执行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属地市场监管人员组成。组长由体系检查执行单位

确定,人员分工由组长统筹安排。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市政府发布的规章;

3.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企业执行标准。

六、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食品生产资质情况;

2.企业人员管理情况;

3.企业生产环境条件情况;

4.企业原料管理情况;

5.企业成品管理情况;

6.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管理情况;

7.企业食品生产一致性情况;

8.最近一次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9.其他需检查的情况。

5

DB12/T1105—2021

七、日程安排

在本计划确定检查进度时间范围内,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时间一般为2-5天,如有

需要,可适当延长。

八、相关要求

1.检查组检查中发现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应立即通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对事后容易产生歧义、以及相关证据可能灭失的,检查组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拍照、复印

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3.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体系检查的保密要求及廉政纪律。

6

DB12/T1105—2021

B

B

附录B

(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式样

表B.1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方案

编号:SPTJXXXX–XXXX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地址

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类别品种明细

现场检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现场检查依据

姓名分工

检查组成员

日程安排

现场检查

重点内容

其他注意

事项

7

DB12/T1105—2021

C

C

附录C

(规范性)

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结果记录表式样

表C.1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SPTJXXXX–XXXX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检查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基本符合、不符合描述

得分

1企业资质情况

实际生产场所、生产食品范围与生产许□符合10

*1.1

可证书的一致性。不符合0

在证书有效期内,生产条件、食品安全

□符合10

管理人员、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

*1.2

艺发生变化的,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发

□不符合0

生变化的,是否按规定报告。

总分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