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621-2009 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基础条件
GB/T 23621-2009 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plant quarantine laboratory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建设。
发布历史
-
2009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植物检疫站
- 起草人:
- 吴立峰、宁红、郭迪金、谢成伦、刘慧、黄玲、熊玉兰
- 出版信息:
- 页数:6页 | 字数: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审查,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
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
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
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
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
通用互换及标准的协调配套等。
中国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
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
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过程、要素、工艺说明等);
按成熟程度划分有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标准草案。
一份国标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准号:标准号至少由标准的代号、编号、发布年代三部分组成。
标准状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
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归口单位: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该部门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
责,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对标准实施管理。
替代情况:替代情况在标准文献里就是新的标准替代原来的旧标准。即在
新标准发布即日起,原替代的旧标准作废。另外有种情况是某项标准废止了,
而没有新的标准替代的。
实施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是有关行政部门对标准批准发布后生效的时间。
提出单位:指提出建议实行某条标准的部门。
起草单位:负责编写某项标准的部门。
ICS65.020.01
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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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3621—2009
GB/T
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基础条件
Guidelines
fortheestablishment
of
plantquarantine
laboratory
中华厶民共香口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磐士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干扫
23621—2009
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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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植物检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立峰、宁红、郭迪金、谢成伦、刘慧、黄玲、熊玉兰。
GB/T23621—2009
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基础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在人员配备、检验用房、设施、环境条件及仪器设备等方面
的基础条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建设。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plantlaboratory
quarantine
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设立的主要承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任务的实验室。
3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人员配备
3.1人员配备要求
各级植物检疫实验室应合理配备与检验和其他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和辅助人员。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应由专职植物检疫
员担任。省级和省级以上的植物检疫实验室应配备3人以上的固定专业技术人员,市级和县级植物检
疫实验室应配备2人以上的固定专业技术人员。
3.2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要求
3.2.1省级和省级以上植物检疫实验室
——具备植物病原物、农业昆虫及农田杂草分类基础知识和常规检验技术;
——识别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形态特征和为害症状,熟悉其生物学特性、传播途径、发生规律及除害
处理技术;
——熟练掌握有害生物的针对性检验技术及其他新技术;
——了解国内外相关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动向及相关学科知识。
3.2.2市级和县级植物检疫实验室
——具备植物病原物、农业昆虫及农田杂草分类基础知识和常规检验技术;
——识别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形态特征和为害症状,熟悉其生物学特性、传播途径、发生规律及除害
处理技术;
——掌握检疫性有害生物针对性检验技术。
3.3辅助人员技能要求
实验室辅助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实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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