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665-1999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标准

DL/T 665-1999 Water vapor concentrating sampling analysis device acceptance criteria

行业标准-电力 简体中文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L/T 665-2009 |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665-1999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电力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9-08-02
实施日期
1999-10-01
发布单位/组织
电力工业部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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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665—1999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标准

Theacceptancestandardofwaterandsteamintegrated

samplingandon-lineanalysinguni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08-02批准1999-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按原电力工业部技综[1995]44号文下达的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修订以保证产品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目的,在DL/T457—91《水、汽取样装置》的基础

上,针对火力发电厂水汽取样的特点、功能和要求等,将标准名称改为“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标

准”。同时从装置的技术功能上考虑,标准增加了有关验收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DL/T457—91《水、汽取样装置》同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F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苏州市热工控制设备厂、苏州市电力设备厂、武汉凯迪动力化

学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唐汉文、陈立、王关富、何世虎、陈绍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的验收内容和验收方法,适用于蒸汽动力电站及供汽设备水汽集中

取样分析装置的验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

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1—89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38—9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R:水试验方法

GB/T3047.1—95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GB/T3181—95漆膜颜色标准

GB/T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T4026—92电器设备接线端子和特定导线线端的识别及应用字母数字系统的通则

GB/T7353—87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基本尺寸及型式

GB/T7941—87制冷装置检验

GB/T9466—8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10868—89电站减温减压阀技术条件

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GB/T12245—89减压阀性能试验方法

3总则

3.1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在于使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有一个统一的验收规范,以实现设备的优质化、规范

化、标准化。

3.2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是监测仪表化、自动化的基础,应具有水汽样品的预处理,水汽质量的自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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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管理等功能。

3.3本标准是提供供需双方按合同验收产品时的基本依据,有其他要求的应另订技术协议并按技术协议验

收。

4验收条件

4.1备有明确质量指标的合同或技术协议。

4.2供方提供验收用全部图纸、零部件清单、技术资料和使用维护说明书。

4.3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的高温高压阀、减压阀、冷却器和频繁操作的调节阀应有国家授权机关认证的

书面材料,相关参数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考核报告。

4.4高温高压阀、减压阀、恒温装置、冷却器的可靠性,应有供方的质量保证书。

4.5各在线仪表应有国家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运行考核报告。

4.6运行考核检验应在机组运行正常时进行,并保证冷却水参数符合:

a)水温不超过33℃;

b)水压0.2MPa~0.7MPa;

c)平均每个取样系列的流量不小于1.5t/h;

d)水管不污堵、不腐蚀、不结垢。

4.7验收前制订出验收方案,做好相应的技术、物质准备,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

5验收内容

5.1技术资料验收

5.1.1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的主要零部件、金属材料、在线仪表按本标准4.3~4.5内容验收。

5.1.2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使用维护说明书。

5.1.3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系统图。

5.1.4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的基础图、平断面布置图。

5.1.5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取样系统的设备、仪表、部件的配装总图。

5.1.6电气控制原理图、端子接线图、仪表接线图。

5.1.7微机操作柜(台)基础图、平面布置图。

5.1.8配装热工、化学仪表的安装使用技术说明书。

5.1.9微机系统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使用指南;程序框图;系统软件和应用说明;接线图;接口引线图;

检测、显示、打印、控制功能和抗干扰措施及其性能的说明资料。

5.1.10自制件和外购件的技术资料。

5.1.11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

5.1.12恒温系统的技术性能、系统图示和操作使用说明书。

5.1.13盘、架、管道的设计尺寸资料。

5.2一般性检验

5.2.1铭牌、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如下:

5.2.1.1铭牌的位置明显,铭牌须注明名称、商标、制造厂厂名、制造日期和编号。

5.2.1.2产品包装前,必须清除表面油污、积尘、管道积水。管道接口应加护盖或防护套,各阀门应关闭,

整个装置应套上塑料罩。

5.2.1.3包装方式采用滑木框架封闭箱,箱内衬有油沥青油毛毡。包装箱应坚固,并能够防雨。

5.2.1.4产品在包装箱内应用螺栓固定。

5.2.1.5包装箱上的字样和标志应符合GB191中有关规定。

5.2.1.6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随产品发运。

5.2.1.7随机应装有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及有关图纸资料。随产品发运。

5.2.1.8装置运输环境如下:

——温度-25℃~40℃;

——相对湿度在20℃±5℃时,不大于90%;

——倾斜跌落高度为2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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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精密仪器仪表和易损元件应具有可靠的防震、防水、防腐、防霉、防冻措施。

5.2.3电气接线端子标志符合GB/T4026的有关规定。

5.2.4开箱时,根据供货清单、系统图,对照实物逐一核对验收。对各类元器件、仪器仪表等在运输过程

遭受损坏的情况提出评估。

5.2.5外观色泽均匀、光滑。漆膜平整,无明显擦伤、划痕,电镀层完好。

5.2.6设备部件布置合理、排列规整,各紧固件无松动、无腐蚀。

5.2.7颜色符合GB/T3181的有关规定。

5.3结构检验

5.3.1框架结构为型钢焊接结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5.3.2表计、器件的布置应方便维护和检修。

5.3.3各取样系列,按系统图验收设备部件。

5.3.4手工取样样品流路中不宜装流量计及过滤器。

5.3.5仪表样品流路的转子流量计,宜安装在流经仪表传感器后的流路中。

5.3.6经过氢型离子交换柱的样品,其排出标高,不低于氢型离子交换柱上端标高,也不宜以浮动方式运

行。

5.3.7流经仪表传感器的样品,先通过恒温器恒温。

5.3.8螺旋套管式冷却器,宜用软化的冷却水。

5.3.9高温高压样品由装置上部引入,能与人体触及的地方应有隔离措施。

5.3.10高温高压阀安装位置应符合操作维护方便、安全的要求。水平布置阀门,无特殊要求时阀杆不得朝

下。

5.3.11盘架的吊装环、安装固定支件、耳孔应齐全、牢固。

5.3.12上水排水母管安装应配备专用支架。

5.3.13不锈钢的焊接采用钨极氩弧焊,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的规定。

5.3.14电源箱壳、带电装置和电气专线槽应采取防水措施,强、弱电分开布置。在配电箱或柜内组件应具

有自动空气开关监测仪表、主令开关、指示元件。装置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及明显的标志。穿过金属板的导

线有绝缘护套。

5.3.15仪表盘配装仪表的数目、安装位置应与合同或协议一致。

5.3.16氢型离子交换柱和各类组件、接头等,应采用可靠且拆卸、维护方便的结构。

5.4材料检验

5.4.1样品流经的管路及各种零部件应采用能满足承受相应压力、温度等参数要求,耐用、抗腐蚀、不污

染样品的材料,严禁采用铜质、铝质材料。

5.4.2盘、架、箱、柜等使用非不锈钢材料时,应全部进行防腐处理。采用的涂料漆类应附着力强,防水

性能好,耐腐蚀、抗老化。

5.4.3操作频繁的节流阀应采用高密封性能(例如波纹密封)针形阀。

5.4.4氢型离子交换柱宜采用透明耐用、性能良好(如有机玻璃)的材料。

5.5尺寸检验

5.5.1装置结构尺寸要考虑到使用中的各部分应与人体尺寸相适应。

5.5.2框架、盘面、仪表盘尺寸分别符合GB/T3047.1和GB/T7353的有关规定。

5.5.3装置的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500mm,高度不小于1800mm。

5.5.4装置面板顶部高度允许差不大于2mm,接缝允许差不大于1mm,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差不大于

0.5%。

5.5.5盘面钢板厚度不小于2mm。

5.5.6各类柜门、抽屉接合面应平整,关合缝不大于1mm。

5.5.7冷却器安装规整,垂直倾斜度不大于0.5%。

5.5.8样品过滤器的网孔孔径不大于0.05mm。

5.5.9管壁厚度应满足不同压力和焊接工艺的要求,管内样品的流速应符合雷诺数大于400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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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

Re=

λ(5.5.9)

式中:�Re——雷诺数;

v——管内样品平均流速,m/s;

d——样品流径管内径,m;

ë——样品的运动粘度,m2/s+。

5.5.10冷却水管和排水管管径根据管内水的流速,按下式计算:

q

D=18.8V

iw(5.5.10)

式中:qV——管道内流体容积速度,m/h;+

w——管道内流体线速度,m/s+。

自流管的w≤0.5m/s,其他w为1m/s~3m/s+。

5.5.11水平走向自流管,按介质流动方向下倾斜度不小于1/100。

5.5.12管外径为D的弯头的曲率不小于0.5D±0.05D。

5.5.13管外径为D的椭圆度,直管段不大于0.05D,弯管段不大于0.1D。

5.5.14减压器的样品通道孔径不小于0.5mm。

5.6技术性能检验

5.6.1结构性能和样品预处理性能

5.6.1.1带压系统严密不漏,耐压性能应符合样品高压系统水压试验38MPa,保持5min不泄漏,冷却水系统

900kPa,保持5min不泄漏。

5.6.1.2手动阀连续开、关阀门三次,应无卡,碰等异常现象,旋用扭力矩不大于4.9N·m。

5.6.1.3流量为额定值时,减压阀应处在最大开度的50%左右。

5.6.1.4高压样品经减压阀降压后,节流阀后流量不小于1500mL/min。

5.6.1.5当冷却水压力和温度符合规定时,高温样品经冷却器冷却后,�恒温器前样品温度应保持25℃~

36℃。

5.6.1.6样品经过恒温系统处理后的温度:在样品流量不小于300mL/min,入口温度10℃~45℃时,可保持

出口温度为25℃±1℃。

5.6.1.7冷却器在额定热交换容量下运行时,其盈余度(外壳体表面温度不大于36℃的面积与外壳总有效面

积比值的百分数)应不小于50%。

注:“有效面积”系指不包括冷却器法兰和其他连接件的冷却器外壳的面积。

5.6.1.8高压阀、恒温装置、冷却器的可靠性指标为高压阀、冷却器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恒温装置无故障

工作时间不低于18000h。

5.6.1.9使用类似螺旋套管式冷却器应采用除盐水作冷却水。

5.6.1.10分析氧浓度的手工取样点,样品流量不得小于500mL/min。

5.6.1.11氢型离子交换柱中交换树脂高度应不小于700mm,体积不小于1500mL。

5.6.2配置热工仪表的性能和检验方法

5.6.2.1样品水压力大于0.4MPa时,压力超限保护应正常动作,允许动作压力范围为0.4MPa~0.45MPa。超

压系统保护检验见附录E(标准的附录)中E2.5。

5.6.2.2样品水温度大于36℃时,温度超限保护应正常动作,允许动作温度范围为36℃~40℃。超温保护检

验见附录E(标准的附录)中的E2.6。

5.6.2.3监测样品流量的流量计的级别优于5级,测量范围应满足化学仪表所用样品流量的要求。

5.6.3配置化学仪表性能和检验方法

5.6.3.1监测参数应符合GB/T12145的有关规定。准确度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5.6.3.2具有运行中动态标定功能,其分辨率不得大于GB12145水质指标的2%。

5.6.3.3具有自动补正零漂功能,其稳定性应符合每次标定后连续运行168h,其测量误差在允许误差范围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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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4具有标准电压、电流及接点输出信号。

5.6.3.5温度补偿范围不小于5℃~60℃,补偿准确度优于整机准确度。

5.6.3.6离子选择性电极应在验收完成后仍有大于3个月的保质期。

5.6.3.7按说明书要求操作,完成化学仪表调零、自检、测试程序检测。

5.6.3.8化学仪表(光)电计检验方法见附录F(提示的附录)中的F1。整机动态检验方法见附录F(提示的附录)中

的F2。

5.6.4配置水汽质量管理系统的性能和检验方法

5.6.4.1对测定参数进行巡检、显示和运算处理。

5.6.4.2对测定参数进行存储、追忆报警和超限控制。

5.6.4.3求出各参量的阶段性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超标平均值、超标时间,阶段性水汽的不合格率

(按超标时间与运行时间之比计算)和超标程度(平均超标示值比额定值乘超标时间)。

5.6.4.4对采集参数进行分析、诊断处理,完成图示、打印,给出日、月、季和年度报表。

5.6.4.5按出厂文件提供的方法进行微机功能检测。

5.6.4.6水汽质量管理系统的检验方法见附录F(提示的附录)中的F1。配套检验方法见F2。

5.6.5电气性能

5.6.5.1配电箱采用水、汽装置的专用电源,电源开关、配电电路开关的熔件容量应不小于各对应用电设备

总容量对应电流的2倍。

5.6.5.2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a)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与架体间绝缘电阻不低于20MÙ。

b)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与架体间应能承受20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

络现象。

c)装置应有完整可靠的接地设施,它与装置金属件的连接电阻应小于0.1Ù。

d)装置各部位产生的泄漏电流必须保护不影响人身安全。

5.6.5.3电气安全性能检验按以下规定进行:

a)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定装置电源进线端与架体间的绝缘电阻,其阻值不小于20MÙ。

b)绝缘强度:向装置电源进线端和架体之间连续施加2000V、50Hz正弦交流电1min,检查是否被击穿。

c)泄漏电流:对装置加上额定电压后,在使用者经常触及的部位以及其它的非带电金属部件与地面之间

分别接上2kÙ的电阻,测定通过的泄漏电流,要求必须小于6mA。在记录测试结果时,应注明各项目的测

定部位。

d)接地电阻:用电桥法测各接点与接地螺钉间的电阻值,其阻值应小于0.1Ù。

5.6.5.4电气防水箱壳防水性能试验按GB2423.38Rb2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结束立刻做电气性能检验(按

5.6.5.3的规定进行)。

5.6.5.5应无短路、断路、误接、漏接和电气设备失灵或烧损的情况。

6验收规则

6.1验收程序分为出厂验收、开箱验收和运行考核三个阶段。

6.2出厂验收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验收地点在供方。

6.3开箱验收按附录C(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验收地点在需方。

6.4运行考核

6.4.1运行考核前的工作:设备安装后(包括应安装的全部仪表和微机系统),由供方做运行考核前的现场预

检,完成后,供方通知需方要求转入运行考核,然后双方派专人主持考核工作。

6.4.2考核时,按附录D(标准的附录)的规定进行。

6.4.3连续考核时间和异常处理:连续考核时间应大于168h,在考核期间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允许供

方修复处理,修复后需连续运行相应的考核时间,直至完全合格为止。

6.5验收时供需双方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后,写出验收报告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验收报告对验收对象有

总的结论性验收意见。

6.6原始验收记录不能用圆珠笔,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不允许涂改,更改处由更改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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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验收有10%以上项目不合格或有一项会直接影响装置正常投入时,为本装置验收不合格。

6.8运行考核,不合格率超过10%或有一项直接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项目,供方确认在要求时间内不能修

复达到标准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质量检测部门进行仲裁。

6.9全部检验工作应在新厂试生产期或老厂正常生产期的6个月内完成。

附录A(标准的附录)

化学仪表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

表A化学仪表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

锅炉压力MPa取样位置仪表类型水汽质量标准主量程级别

3.8~5.88.5~9.2

pH表8.8~9.3或

7~100.02

5.9~18.3pH9.0~9.5

省煤器入口水

(钢管加热器)

H+电导率表

≤0.20~0.52

ìS/cm

3.8~5.89~11

5.9~12.6pH表9~10.5

8~110.02

12.7~15.6pH9~10

15.7~18.38.5~9.5

炉水

3.8~5.85~15

磷酸根表

5.9~12.62~100~205

(单段蒸发)

12.7~15.62~8

mg/L

15.7~18.30.3~30~55

pNa表

3.8~5.8≥6.186

pNa6~80.05

过热蒸汽

~硅酸根表(SiO)≥

5.918.326.36

3.8~18.3ìg/kg≤200~255

3.8~12.6≤50

溶解氧表

12.7~15.6≤400~1005

ìg/L

15.7~18.3

凝结水泵出口

H+电导率表

水≤0.20~0.52

ìS/cm

pNa表

5.36~7.360.05

pNa

3.8~5.8溶解氧表≤15

除氧器出口水0~205

5.9~18.3ìg/L≤7

取样冷却水和电导率表

≤100~202

定子冷却水ìS/cm

电导率表

≤0.20~0.52

ìS/cm

凝结水升压硅酸根表(SiO)

2≤150~255

泵出口水ìg/kg

pNa表pNa≥6.6636.36~8.3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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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凝结水的质量标准和报警设定值,如果以硬度作为依据时,须对pNa表或H+电导率表的显示值与硬

度值的关系进行调试后确定。

2.因仪表标定要求或运行中需要观察大超标示值时,可扩大主量程范围,但不允许影响准确度,否则应

有换档措施

附录B(标准的附录)

出厂验收

表�B1出厂检验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