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240-2007 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DB53/T 240-2007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public environmental hygiene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T 240-2007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7-12-16
实施日期
2008-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要求和作业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冶金企业厂区、居民生活区、公园(广场)路面和办公楼内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本标准不适用于厂房、车间内及居民住宅楼内的清扫和保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管理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志明、李东林、郑引祥、陈兴荣、黄静、薛泽梅、张邦琪、余绍坤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40

Z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21584-2008

DB53/T240—2007

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2007–12–16发布2008–04–01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3/T240—2007

前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充分发挥技术标准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大力促进云南省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

规范化、指标化发展,科学有效提高公共环境卫生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

努力实现企业循环经济运行以环境效益为中心的最大利益获取的经营目标。同时,标准的制订还可填

补云南省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标准的空白,加快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建立的步伐,推动云南

省地方标准化事业的创新和发展。本标准可作为云南省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检查评价的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管理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

锗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志明、李东林、郑引祥、陈兴荣、黄静、薛泽梅、张邦琪、余绍坤。

I

DB53/T240—2007

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要求和作业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冶金企业厂区、居民生活区、公园(广场)路面和办公楼内等公共场所的清扫、

保洁。

本标准不适用于厂房、车间内以及居民住宅楼内的清扫和保洁。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路面

指用各种筑路材料分层铺筑在公路路基上供车辆行驶和公众过往的层状构造物,分为厂区路面、居

民生活区路面和公园(广场)路面等。

2.2路肩

指设置在行车道两侧,承受车辆的偶然停留,并对路面结构起支撑作用。路肩也是多层结构,其横

向坡度略大于行车道,以利于迅速排水。

2.3溜槽

指旱厕内粪便流入储粪池的倾斜通道。

2.4旱厕

指未配备给水和排水设施的厕所。

2.5水冲式厕所

指具有给水和排水设施的厕所。

2.6丢点

指厂区、居民生活区、公园(广场)路面、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在作业时间内未按要求清扫或保洁,面

积在3㎡至10㎡的区域。

2.7丢片

指厂区、居民生活区、公园(广场)路面、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在作业时间内未按要求清扫或保洁,面

积在10㎡至300㎡的区域。

2.8垃圾收集容器

指收集垃圾的各种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房、垃圾坑等。

2.9白色垃圾

指降解时间很长的各种塑料制品废弃物等,因其大多数为白色,故统称为白色垃圾。

3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1厂区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要求

3.1.1厂区公共环境卫生要求

3.1.1.1路面不得有垃圾、粪便、果皮纸屑、砖瓦石块等物品。

3.1.1.2路面不得有高度在10cm以上杂草;路面两边1m以内不得有高度在20㎝以上杂草、垃圾

或堆物,1m以外不得有白色垃圾。

1

DB53/T240—2007

3.1.1.3人行路面不得有积水、淤泥;其他路面雨天后不得有面积2m2以上、深度5cm以上积水层。

3.1.1.4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完好,外表不得有明显污垢,垃圾不得出现满溢现象。垃圾桶(箱)应定

点设置、摆放整齐有序,周围3m内应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存留垃圾和流溢污水。

3.1.1.5不得焚烧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

3.1.1.6定期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消毒灭菌。

3.1.1.7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混装混堆,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单独处置。

3.1.2厂区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1.2.1每日全面清扫所辖区域不得少于一次。

3.1.2.2清扫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不扬灰、不丢点、不丢片。

3.1.2.3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并倒入指定地点。

3.1.2.4不得往沟道内及路肩上扫灰或堆放垃圾。

3.1.2.5每日对草丛、树林内的杂物进行拾拣。

3.1.2.6每日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不得少于一次。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

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每月清洗垃圾收集容器不得少于一次,铁制垃圾收集容器每年刷漆

不得少于一次。

3.1.2.7及时清掏沟道和滤水网口堵塞物,保持沟道畅通,不得出现明显杂物,污水不外溢。

3.1.2.8清扫时应穿戴好标志服和劳保防护用品,逆向作业,注意避让来往车辆;雨天清扫要穿戴雨

具;冬天雾大要做好安全防护。

3.2居民生活区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要求

3.2.1居民生活区公共环境卫生要求

3.2.1.1路面不得有垃圾、粪便、果皮纸屑、砖瓦石块、油污、渣土等。

3.2.1.2路面不得有高度在10cm以上杂草;路面两边1m以内不得有高度在20㎝以上杂草、垃圾

或堆物,1m以外不得有白色垃圾。

3.2.1.3人行路面不得有积水、淤泥;其他路面雨天后及时清扫,不得有面积2m2以上,深度5cm

以上积水层。

3.2.1.4垃圾收集容器外表不得有明显污垢,垃圾不得出现满溢现象。垃圾桶(箱)定点摆放整齐有

序,周围3m内应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存留垃圾和流溢污水。

3.2.1.5不得焚烧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3.2.1.6定期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消毒灭菌。

3.2.2居民生活区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2.2.1每日全面清扫所辖区域至少一次,并巡回保洁。

3.2.2.2清扫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不扬灰、不丢点、不丢片。

3.2.2.3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并倒入指定地点。

3.2.2.4不得往沟道内扫灰或堆放垃圾。

3.2.2.5每日对草丛、树林内的杂物进行拾拣。

3.2.2.6每日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不得少于一次;每半月清洗垃圾桶、果皮箱不得少于一次,

铁制垃圾桶、果皮箱每年刷漆不得少于一次。

3.2.2.7及时清掏沟道和滤水网口堵塞物,保持沟道畅通,沟内无明显杂物。

3.2.2.8发现建筑垃圾及时汇报、处理。

3.2.2.9清扫时应穿戴好标志服和劳保防护用品,逆向作业,注意避让来往车辆。高楼下清扫要有人

监护;雨天清扫要穿戴雨具;冬天雾大要做好安全防护。

3.3公园(广场)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要求

3.3.1公园(广场)公共环境卫生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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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路面不得有垃圾、粪便、果皮纸屑、砖瓦石块等物品,路面、游园花坛、通道走廊和座椅保

持干净。

3.3.1.2路面不得有堆物和高度在10cm以上杂草。

3.3.1.3垃圾收集容器外表洁净,摆放规范有序,垃圾房完好,垃圾不得出现满溢现象。

3.3.1.4不得在公园(广场)内焚烧生活垃圾等废弃物。

3.3.1.5定期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消毒灭菌。

3.3.2公园(广场)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3.2.1每日上午8:00前全面清扫一次所辖区域,并进行巡回保洁。

3.3.2.2清扫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不扬灰、不丢点、不丢片。

3.3.2.3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并倒入指定地点。

3.3.2.4每日对草丛、树林内的杂物进行拾拣。

3.3.2.5每日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不得少于一次;每周清洗垃圾收集容器不得少于一次,铁制

垃圾桶、果皮箱每年刷漆不得少于一次。

3.3.2.6及时清掏沟道和滤水网口堵塞物,保持沟道畅通。

3.3.2.7清扫时应穿戴好标志服和劳保防护用品,逆向作业,注意避让来往行人,文明清扫。雨天清

扫要穿戴雨具;冬天雾大要做好安全防护。

3.4办公楼内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要求

3.4.1办公楼内公共环境卫生要求

3.4.1.1天棚、墙面、门窗保持洁净,不得有积灰、污迹和蛛网。玻璃窗应光洁明亮,不得乱涂乱画

乱贴。

3.4.1.2地面干净,不得有积水、果皮纸屑、烟头等。

3.4.1.3楼梯扶手、栏杆保持洁净,不得有积灰、蛛网,不得乱涂乱画乱贴。

3.4.1.4办公楼内消防、采暖降温、宣传装饰、盆花、给排水等设备上无积灰和污垢。

3.4.1.5定期对所辖区域进行消毒灭菌。

3.4.2办公楼内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4.2.1办公楼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遵循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先楼道(梯)、后卫生间的原则。

3.4.2.2墙面、门窗、天棚和设备设施每半月彻底清洁不得少于一次。

3.4.2.3每日对所辖区域地面清扫不得少于一次,每周湿拖不得少于一次。

3.4.2.4每日对楼梯、扶拦、门窗、痰盂、废纸桶(箩)等擦抹不得少于一次。

3.4.2.5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并倒入指定地点。

3.4.2.6对所辖区域进行消毒灭菌,春夏两季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秋冬两季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3.5办公楼内卫生间的环境卫生作业要求

3.5.1办公楼内卫生间的环境卫生要求

3.5.1.1办公楼内卫生间内不得有恶臭,顶棚、墙面、门窗不得乱涂乱画乱贴,不得有蛛网、灰尘,地

面不得有积水、粪便、垃圾,地漏流水畅通无阻塞现象,每间苍蝇数量不得多于5只/座。

3.5.1.2便槽干净,流水畅通,无明显尿碱;拖把槽不得有大量积水、明显污垢;盥洗台面、盆池、

镜面干净整洁。

3.5.1.3定期除臭消毒。

3.5.2办公楼内卫生间的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5.2.1办公楼内卫生间环境卫生维护遵循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进行。

3.5.2.2每半月至少对卫生间顶棚、门窗彻底清洁一次;每周用清洁剂对墙面瓷砖至少擦抹一次。

3.5.2.3每周用清洁剂对卫生间便槽、拖把槽至少清洗一遍,每日对地面至少湿拖一次。每日对盥洗

台面、盆池、镜面至少清洁一次,保持干净整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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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4废弃物(手纸、垃圾、烟头、果皮等)集中收集并倒入指定地点。

3.5.2.5对办公楼内卫生间消毒灭菌、除臭,春夏两季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秋冬两季每季不得少于一

次。

3.6室外公厕的环境卫作业要求

3.6.1室外公厕的环境卫生要求

3.6.1.1公厕顶棚、墙面、门窗保持清洁完好;地面和蹲台不得有积水、垃圾、粪便等杂物;不得有

太浓臭味。

3.6.1.2小便池不得有明显尿碱、垃圾、基本无臭;管道保持畅通。

3.6.1.3公厕应有明显标志;贮粪池上应加盖,粪便不得出现满溢现象。

3.6.1.4水冲式公厕的粪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流和沟(渠),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将

其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无污水处理厂的应建造化粪池或采取其他有效处理措施。

3.6.1.5公厕周围2m范围内不得有高度在30cm以上杂草,不得有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3.6.1.6定期除臭消毒。

3.6.2室外公厕的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6.2.1公厕环境卫生维护遵循从里到外的原则进行。

3.6.2.2室外公厕每日清扫或冲洗至少一次;对人流量大和中心重点区域的公厕每日清扫冲洗至少两

次。

3.6.2.3每半年用清洁剂擦抹厕所墙面瓷砖至少一次,每周用清洁剂清洗地面、蹲台至少一次;水冲

式公厕每月用清洁剂清洗便槽至少一次。

3.6.2.4保持公厕周围散水沟道畅通及入厕小道清洁。

3.6.2.5公厕内废弃物(手纸、烟头)集中收集并倒入指定地点。

3.6.2.6每日巡视化粪池盖板一次,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3.6.2.7公厕设施出现问题(如:无水、无电、灯不亮)等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汇报。

3.6.2.8水冲式公厕每次冲水间隔时间应低于15min。

3.6.2.9每周消毒一次。

3.7窨井、化粪池的环境卫生作业要求

3.7.1窨井、化粪池的环境卫生要求

3.7.1.1窨井、化粪池保持流水畅通、不堵塞、污水不外溢。

3.7.1.2窨井、化粪池应加盖板,不得缺失。

3.7.1.3清掏出的杂物、污物及时清运,不得污染现场环境。

3.7.2窨井、化粪池的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3.7.2.1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3.7.2.2清掏窨井、化粪池前,应先揭开盖板挥发有毒有害气体确保安全,清掏完成后盖平稳盖板。

3.7.2.3每年全面清除杂物(漂浮物)至少一次。

3.7.2.4清掏出的杂物、污物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

3.7.2.5及时更换破损、被盗的盖板。

3.7.2.6及时疏通处理各种突发堵塞、满溢事故。

3.8垃圾、粪便清运的卫生作业要求

3.8.1垃圾、粪便清运的卫生要求

3.8.1.1垃圾日产日清。

3.8.1.2垃圾、粪便运输车应为完好的密封车辆,按核定量装运,运输过程中不得外溢污染路面和周

围环境。

3.8.1.3旱厕粪便应低于溜槽口30㎝以上,不得有外溢现象。

3.8.2垃圾、粪便清运的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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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1清运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8.2.2每日至少清运一次辖区内垃圾。

3.8.2.3一般情况下每两月至少运送一次粪水,若雨天厕所发现满溢,应及时处理。

3.8.2.4垃圾、粪便应运到指定地点。

4公共环境卫生考评验收要求

4.1考评方式

对厂区、居民生活区、公园(广场)、办公搂内及其卫生间、室外公厕、窨井、化粪池、垃圾、粪

便清运等八个部分的卫生要求作进一步细化为量化或可测量的指标进行打分,每一部分按100分计算。

4.2考评依据

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考评依据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规定考评。

4.3考评分数的计算及考评

4.3.1考评分数的计算

4.3.1.1难度系数计算按附录B规定计算。

4.3.1.2若总工作量小于基础工作量,则不参与难度系数计算,检查实得分即为该部份分数。

4.3.1.3参加检查的每一部份实得分乘以该部份难度系数得出该部份分数,若该部份分数低于65分,

则该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为不达标。

4.3.1.4参加检查各部份分数加权平均得出该企业的总分数。

4.3.2考评结果分级

按总分数进行等级评定,具体如下:

4.3.2.1一级≥86分;

4.3.2.276分≤二级﹤86分;

4.3.2.365分≤三级﹤76分;

4.3.2.4小于65分为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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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评分标准

A.1评分标准

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评分标准按表A.1的规定。

表A.1冶金企业公共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评分标准

作业标实

作业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准考核标准得

序号项目分分

1.1.1路面不得有垃圾、粪便、果皮纸1路面有垃圾、粪便、果皮纸屑、砖瓦石块

屑、砖瓦石块等物品。1等物品的,每一个点,扣0.5分。

路面有高度在10cm以上杂草的,每一个

3

1.1.2路面不得有高度在10cm以上杂点,扣0.25分。

草,路面两边1m以内不得有高度在20路面两边1m以内有高度在20㎝以上杂

3

㎝以上杂草、垃圾或堆物。1m以外不草、垃圾或堆物的,每一个点,扣0.25分。

得有白色垃圾。路面1m以外有白色垃圾的,每一个点,扣

2

0.25分。

1.1.3人行路面不得有积水、淤泥;其人行路面有积水、淤泥的,每一个点,扣

他路面雨天后不得有面积2m2以上、深30.25分。其他路面雨天后有积水层,每一个点,

1.1.1

度5cm以上积水层。扣0.25分。

厂区公共厂区公

垃圾收集容器外表有明显污垢的,每个点

环境卫生共环境1.1.4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完好,外表不2

扣0.5分。

作业要求卫生要得有明显污垢,垃圾不得出现满溢现

垃圾满溢的,每个点扣1分;

(100分)求象。垃圾桶(果皮箱)定点摆放整齐有

垃圾桶(果皮箱)定点摆放散乱无序的或

序,周围3m内应干净整洁,无散落垃3

周围3m内有散落垃圾、存留垃圾、流溢污

圾、存留垃圾和流溢污水。

水的,每一个点,扣0.5分。

1.1.5不得焚烧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2发现有焚烧垃圾痕迹的,不得分。

1.1.6定期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消毒灭查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全面

3

菌。消毒灭菌一次的,扣0.5分。

1.1.7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混装混堆

不得混装混堆,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应4

的,每一个点,扣1分。

单独处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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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作业标实

作业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准考核标准得

序号项目分分

1.2.1每日全面清扫所辖区查现场,漏扫面积≥200㎡的,每一个点,扣

15

域不得少于一次。5分。

1.2.2清扫时应采取适当措清扫时扬灰的,每一个点,扣0.5分;

施,尽量不扬灰、不丢点、不丢8清扫时丢点的,每一个点,扣0.5分;

片。清扫时丢片的,每一个点,扣1分。

清扫的垃圾未及时收集的,每一个点,扣0.5

3

1.2.3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收分。

集并倒入指定地点。清扫的垃圾未及时倒入指定地点的,每一个

4

点,扣1分。

1.2.4不得往沟道内及路肩查现场,往沟内及路肩上扫灰或堆放垃圾的,

3

上扫灰或堆放垃圾。每一个点,扣1分。

1.2

1.2.5每日对草丛、树林内的草丛、树林内有杂物的,每一个点,扣0.25

厂区4

1.厂区公杂物进行拾拣。分。

公共

共环境卫1.2.6每日收集垃圾收集容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当天未收集的,每一个

环境

生作业要器内的垃圾不得少于一次。收集点,扣0.5分;收集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清理场地,

卫生3

求(100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每一个点,扣0.5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未复

作业

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位,每一个点,扣0.5分。

规范

车走地净;每月清洗垃圾收集容查清洗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每缺一次扣

2

器不得少于一次,铁制垃圾收集0.5分。

容器每年刷漆不得少于一次。2查刷漆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

1.2.7及时清掏沟道和滤水3沟道不畅通、外溢的,每一个点,扣1.5分。

网口堵塞物,保持畅通,不得出3有明显杂物的,每一个点,扣0.5分。

现明显杂物,污水不外溢。3滤水网口有堵塞物的,每一个点,扣0.25分。

1.2.8清扫时应穿戴好标志查现场,未按要求穿戴和操作的,发现每一人

5

服和劳保防护用品,逆向作业,每一项,扣0.5分。

注意避让来往车辆。雨天清扫要3查记录,冬天无安全防护的,不得分。

穿戴雨具,冬天雾大要做好安全未配备雨具的,不得分;未穿戴雨具的,扣0.5

3

防护。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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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续)

作业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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