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710-2011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技术规范

DB64/T 710-2011 The Enginee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tection of Rural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Areas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4/T 710-2011
标准类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11-28
实施日期
2011-11-28
发布单位/组织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10

Z10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710—2011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技术规范

Rural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engineeringtechnologycentralizedstandard

2011-11-28发布2011-11-28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4/T710—2011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香宝、李咏红、夏训峰、唐古拉、李燕、任学蓉。

I

DB64/T710—2011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警示标志建设、隔离保护设施建设、污染治理工程以及水质

监控预警等技术要求,可作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总则

GB/T5750.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GB/T5750.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GB/T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5750.5-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

GB/T5750.7-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5750.8-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

GB/T5750.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

GB/T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5750.1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338-2007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DB/T699-20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DB/T702-2011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1

DB64/T710—2011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供给农村地区生活饮用的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包括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

水源地或集中供水点。

3.2

用水水源保护区

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水域和陆

域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提出保护区范围划定技术方案,并报自治区人民

政府批准实施。

3.3

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划定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应按照HJ/T338-2007相关规定划定。没有划定保护区的

水源地(特别是小型水源地)可以先划定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一般以水源地取水口为中心,按照保护半

径为30m~50m划定同心圆或正方形。

3.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保护区的界标、警示牌、宣传牌等,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以

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3.5

生物隔离工程

绿化隔离带(防护林)的种植,利用隔离带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拦截污染物或有害物质进入水

源,具有对水陆生态系统间的物流、能流、信息流发挥过滤器和屏障的作用。

4警示标志建设工程

4.1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水源地保护区界标、界桩、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标志设置参照

HJ/T433-2008的有关规定,建设内容包括标志的类型、内容、位置、构造、制作、管理和维护。

4.2界标

4.2.1界标的内容

4.2.1.1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如饮用

水源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级别等。最下方为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为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电话。

2

DB64/T710—2011

4.2.1.2界标背面的上方用图形、文字说明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编码等,

但不得标示地理坐标。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条款和内容。

4.2.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反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示意图

4.2.2界标设立位置

4.2.2.1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位置

4.2.2.1.1根据HJ/T433-2008的有关规定设置,按照已经划定的保护区级别,界标分别设置在一级、

二级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外边界。同心圆保护区的界标设置如图4-2所示,其中A1-4为一级保护区,

B1-4为二级保护区。方形或矩形参照同心圆的设置。

4.2.2.1.2如果没有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其保护范围半径可为取水

口周边30m~50m。

图2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置示意图

3

DB64/T710—2011

4.2.2.2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位置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分为水域和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界标设立位置如图3A1、

A2。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界标设立位置如A3、A4。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界标设立位置如图3B1、B2,陆

域范围界标设立位置如图3B3、B4。准保护区界标设立位置参照二级保护区执行。

图3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置示意图

4.2.2.3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位置

4.2.2.3.1一级保护区界标设立位置

4.2.2.3.1.1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界标设立位置

——小型水库(水库容积小于0.1亿立方米)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根据HJ/T338-2007

划定的水库水域边界,在靠陆地一侧各设立1个界标(如图4A1、A2、A3)。

图4小型水库和单一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界标设置示意图

——湖泊和大中型水库,根据HJ/T338-2007划定的水域范围(小型湖泊和中型水库为取水口半

径300m范围,大型水库和大中型湖泊为取水口半径500m范围),在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的

靠陆地一侧各设立1个界标(如图5A1、A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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