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4550-2024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GB 24550-2024 Protection of motor vehicle for pedestrians in the event of a collision
基本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M1 类和N1 类汽车,但不包括驾驶员座椅R 点在前轴中心横向平面之前或驾驶员座椅R 点与前轴中心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 100 mm,且最大总质量大于2 500 kg 的M1 类车辆;也不包括驾驶员座椅R 点在前轴中心横向平面之前或驾驶员座椅R 点与前轴中心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 100 mm 的N1类车辆。
发布历史
-
2009年10月
-
2024年05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
- 起草人:
- -
- 出版信息:
- 页数:44页 | 字数:6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
43.020
CCS
T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4550—2024
代替GB/T24550—2009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Protectionofmotorvehicleforpedestriansintheeventofacollision
2024-05-28发布2025-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4550—2024
目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10
5
试验规定
····························································································
12
6
试验程序
····························································································
19
7
23
冲击器的标定·······················································································
8
同一型式判定
·······················································································
32
9
标准的实施
··························································································
33
Ⅰ
GB2455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与GB/T24550—2009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120091);
更改了范围见第章,年版的第章
b)(20093);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年版的第章
c)更改了部分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3章);
d)(3);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章
e)更改了下腿型试验要求(见4.1.2,2009年版的5.1.1);
f)更改了下腿型冲击器(见5.3.1,2009年版的6.3.1.1);
g)更改了下腿型的试验程序(见6.1.1,2009年版的7.1.1);
h)更改了下腿型冲击器的标定(见7.1,2009年版的8.1);
i)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见第8章);
j)增加了标准的实施(见第9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GB24550—2024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对行人碰撞保护的技术要求、试验规定、试验程序以及冲击器的标定、同一型式
判定和标准的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M1类和N1类汽车,但不包括驾驶员座椅R点在前轴中心横向平面之前或驾驶员座
椅R点与前轴中心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100mm,且最大总质量大于2500kg的M1类车辆;也
不包括驾驶员座椅R点在前轴中心横向平面之前或驾驶员座椅R点与前轴中心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不大
于1100mm的N1类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
于本文件
GB15084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ISO3784(Roadvehicles—Measurementofimpactvelo﹘
道路车辆碰撞试验中冲击速度的测量
cityincollisiontests)
ISO6487道路车辆碰撞试验中的测量技术设备(Roadvehicles—Measurementtechniquesin
impacttests—Instrumentation)
3术语和定义
GB1508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正常行驶姿态normalrideattitude
车辆处于40km/h速度正常行驶时的状态。
注1:处于整车整备质量状态的车辆置于水平面上,模拟驾驶员和一个乘员的配重分别放置于驾驶员座椅和前排乘员
座椅上,前排座椅放置于前后行程的中间位置或中间位置后的第一个锁止位置,轮胎气压为制造厂规定的轮胎
气压,前轮处于直线行驶的位置,车辆悬架处于制造厂规定的状态。
注2:整车整备质量为带有车身以及确保车辆正常运行所需全部装配设备、电子和辅助设备(如液体、工具、灭火
器、标准备件、轮挡、备胎等),燃油箱(如有)加入占总容量90%的燃料,其他液体加到制造厂所规定容
量的车辆质量。驾驶员和乘员的配重质量均为75kg,由座椅上的模拟人体质量68kg和7kg模拟行李质量组
成,模拟行李放置在后行李舱(或放置在前行李舱)。
3.2
地面基准平面groundreferenceplane
在车辆正常行驶姿态下,过车辆所有轮胎最低接触点的水平面。
注:该平面是真实的或是假想的。如果车辆静止于地面上,则与地面水平面是同一平面;如果车辆从地面上举起以
便获得保险杠下部的额外间隙,则高于地面水平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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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前部结构frontstructure
车辆所有前端外部结构,不包括前风窗上横梁、A柱以及A柱后面的结构。
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杠、发动机罩、翼子板、流水槽、刮水器转轴、前风窗玻璃、前风窗下横梁等。
3.4
保险杠bumper
位于车辆前部且具有装饰、吸收和缓解冲击功能的外部构件。
注:包括在低速正面碰撞时保护车辆的所有结构及其附件。
3.5
wraparounddistanceWAD
包络线;
在车辆正常行驶姿态下,使用软尺在车辆纵向垂直平面内沿着车辆前部结构横向移动,软尺的一端
。
在车辆前部结构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几何轨迹
注1:软尺的一端与地面基准平面接触且处于拉紧状态,垂直地落在保险杠前表面的下面,软尺的另一端与车辆前部
结构接触(见图1)。
注2:选择适当长度的软尺来确定1000mm包络线(WAD1000)、1700mm包络线(WAD1700)、2300
mm包络线(WAD2300)。
a)侧视图
b)俯视图
图1包络线确定方法示意图
3.6
发动机罩前缘bonnetleadingedge
车辆前部结构上部外侧边缘。
注:包括发动机罩、翼子板、前照灯上部和侧面组件以及其他附件。
3.7
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bonnetleadingedgereferenceline
用长1000mm的直尺与发动机罩前表面的接触点所形成的几何轨迹。
注1:几何轨迹由当直尺平行于车辆的纵向垂直平面,且从垂直方向向后倾斜50°以及直尺底端距地面为600mm时与
发动机罩前缘接触点所构成(见图2)。对于发动机罩上表面倾斜50°的车辆,直尺是连续接触或多点接触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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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点接触,此时直尺从垂直方向向后倾斜40°来确定基准线。
注2:如果在该横向位置上直尺底端首先与车辆接触,则这些接触点作为基准线的构成部分。如果在该横向位置上直
尺顶端首先与车辆接触,则WAD
1000几何轨迹作为基准线的构成部分。如果保险杠上缘与直尺接触,则保险
杠上缘为发动机罩的前缘部分。
图2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示意图
3.8
侧面基准线sidereferenceline
用长700mm的直尺平行于车辆横向垂直平面且向内倾斜45°,并保持与车辆前部结构的侧面相接触
时,直尺与车辆侧面最高接触点所形成的几何轨迹。
注:见图3。
图3侧面基准线示意图
.
39
bonnetrearreferenceline
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
在拆除刮水器的刮片和刮臂的状态下,用直径为165mm的球与前风窗玻璃保持接触,在车辆前部
结构上横向滚动时,球与车辆前部结构(前风窗玻璃除外)的最后接触点所形成的几何轨迹。
注1:见图4。
注2:当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与侧面基准线没有交叉时,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延伸和/或改用半径为100mm的半圆模
板来确定。模板由薄的柔性材料制成,在任何方向能弯曲为单曲面。模板防止形成双曲面或复杂的曲面,导致
模板褶皱。模板材料推荐使用泡沫覆以薄的塑料板,以便模板紧贴车辆表面。将模板放置于水平平面上,在模
板上从A到D标记四个点(见图5)。将模板放置在车辆上使点A和点B与侧面基准线重合。在保证点A和
点B与侧面基准线重合的条件下,使模板逐渐向后滑动直到模板的圆弧与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相接触。在整个
过程中,模板尽可能沿着车辆发动机罩上部区域的外部轮廓进行曲线移动,不使模板产生褶皱或折叠。如果模
板与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的接触线是切线并且切点位于点C和点D所围圆弧的外侧圆弧上,发动机罩后面基
准线延伸和/或改用沿着与侧面基准线相接触的模板的圆周圆弧来确定(见图6)。
注3:如果模板点A和点B与侧面基准线相接触的同时,模板不能与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相切或模板与发动机罩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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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基准线的接触点位于点C和点D所围成的圆弧内,则使用另外的模板,该模板的半径以20mm的增量逐渐
增大,直到模板能与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相切且模板与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的接触点位于点C和点D所围成
的圆弧外。
图4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示意图
标引序号说明:
1─角A;
2─角B;
3─点C;
4─点D。
图5半圆模板示意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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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序号说明:
1─前风窗玻璃;
2─修正前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
3─;
修正后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
4─半圆模板;
5─;
侧面基准线
6─。
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
图6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和侧面基准线的相交示意图
3.10
角点cornerreferencepoint
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与侧面基准线的最外侧交点。
示例:见图7。
图7角点示意图
3.11
发动机罩上部区域bonnettoparea
由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和侧面基准线所围成的区域。
3.12
发动机罩上部区域三等分thirdofthebonnettop
在车辆横向平面内,用软尺沿发动机罩上部区域外轮廓将侧面基准线之间的区域三等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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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成人头型发动机罩上部试验区域adultheadformbonnettoptestarea
车辆前部结构的外表面区域,区域的界限是:
a)前边界:WAD1700或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在车辆纵向垂直平面内沿着车辆外部轮廓向后移动
82.5mm,在车辆同一横向方向上取最后位置;
b)后边界:WAD2300或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向前82.5mm,在车辆同一横向方向上取最前位置;
c)侧边界:侧面基准线在车辆横向垂直平面内沿着车辆外部轮廓向内移动82.5mm。
3.14
儿童头型发动机罩上部试验区域childheadformbonnettoptestarea
车辆前部结构的外表面区域,区域的界限是:
a)前边界:WAD1000或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在车辆纵向垂直平面内沿着车辆外部轮廓向后移动
82.5mm,在车辆同一横向方向上取最后位置;
b)后边界:WAD1700(含WAD1700)或发动机罩后面基准线向前82.5mm,在车辆同一横向方
向上取最前位置;
c)侧边界:侧面基准线在车辆横向垂直平面内沿着车辆外部轮廓向内移动82.5mm。
3.15
发动机罩上部试验区域bonnettoptestarea
。
由成人头型发动机罩上部试验区域和儿童头型发动机罩上部试验区域共同构成的区域
.
316
opaqueobscuration
不透光遮蔽区域
防止光线穿过的区域。
注:()、、。
包括玻璃黑色喷涂区域,但不包含遮阳涂层区域减少光线穿过的区域点状喷涂区域文字或图片
.
317
前风窗玻璃试验区域windscreentestarea
车辆前风窗玻璃外表面区域,区域的界限是:
a)前边界:不透光遮蔽区域与透光区域的交接处沿着玻璃外部轮廓向后移动100mm的位置,若不
存在不透光遮蔽区域,则从玻璃材料前部可见边界开始测量;
b)后边界:WAD2300或前风窗玻璃材料后部可见边界向前移动130mm,在玻璃同一横向方向上
取最前位置;
c)侧边界:不透光遮蔽区域与透光区域的交接处沿着前风窗玻璃外部轮廓向内移动100mm,若不
存在不透光区域,则从玻璃材料侧面可见边界向内开始测量。
注1:当测量点位于前风窗玻璃测试区域内并处于WAD1700之前(含WAD1700)时,进行儿童头型试验;当测量
WAD1700。
点位于前风窗玻璃测试区域内并处于之后时,进行成人头型试验
注2:对于a)和c),100mm的距离是通过软尺垂直于不透光遮蔽区域边界线的切线并沿着车辆外表面拉紧确定;对
于b),130mm的距离是通过软尺垂直于前风窗玻璃后部边缘切线并沿着车辆外表面拉紧确定。
3.18
保险杠上部基准线upperbumperreferenceline;UBRL
行人与保险杠有效接触点的上部界限。
注1:长700mm直尺平行于车辆纵向垂直平面且从垂直方向向后倾斜20°,沿着车辆前部横向移动并保持与地面和保
险杠表面相接触时,直尺与保险杠最高接触点所形成的几何轨迹(见图8)。
注2:为避免直尺与保险杠以上结构接触,可缩短直尺长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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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保险杠上部基准线示意图
.
319
保险杠下部基准线lowerbumperreferenceline;LBRL
行人与保险杠有效接触点的下部界限。
注:700mm25°
长直尺平行于车辆纵向垂直平面并且从垂直方向向前倾斜,沿着车辆前部横向移动并保持与地面和
保险杠表面相接触时,直尺与保险杠最低接触点所形成的几何轨迹(见图9)。
图9保险杠下部基准线示意图
3.20
保险杠下部高度lowerbumperheight
车辆处于正常行驶姿态,地面基准平面与保险杠下部基准线的垂直距离。
3.21
保险杠试验区域bumpertestarea
两个纵向垂直平面之间的保险杠前表面区域。
注1:过保险杠角的两个纵向垂直平面分别向内平行移动42mm后,或过保险杠横梁[见图10a)]两端的两个纵向
垂直平面分别向内平行移动42mm后,两个纵向垂直平面之间较宽的保险杠前表面区域为试验区域。
注2:保险杠横梁为保险杠蒙皮后面用于保护车辆前部的横梁结构件,不包括泡沫、外覆盖件支撑以及任何行人保护装置。
3.22
保险杠角cornerofbumper
边长为236mm×236mm的方板[见图10b)]前表面垂直中心线与保险杠前表面的接触点[见
图10c)和图10d)]。
注1:方板前表面上/下边界线与保险杠前表面的接触点以及方板前表面与间接视野装置或轮胎的接触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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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当方板前表面垂直中心线与保险杠前表面有多个接触点时,保险杠角取最外侧接触点。移动方板使其前表面与
保险杠前表面接触,移动过程中使方板前表面与车辆纵向垂直平面成60º,与地面基准平面垂直;方板前表面
水平中心线与地面基准平面平行;方板中心点不低于保险杠下部基准线或地面基准平面向上75mm(取两者
较高者),不高于保险杠上部基准线或地面基准平面向上1003mm(取两者较低者)。
a)
试验区域确定示意图
b)
方板示意图
c)
确定保险杠角正视图
d)
确定保险杠角俯视图
图10保险杠角示意图
3.23
保险杠三等分thirdofthebumper
保险杠角之间横向距离三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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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膝部中心centeroftheknee
下腿型冲击器的膝部有效弯曲点。
3.25
大腿femur
下腿型冲击器的膝部中心以上的所有部件或部分部件。
注:包括肌肉、皮肤、阻尼器、仪器和支架、滑轮等以及连接于冲击器上用于发射的装置。
3.26
小腿tibia
下腿型冲击器的膝部中心以下的所有部件或部分部件。
注:、、、;()。
包括肌肉皮肤仪器和支架滑轮以及连接于冲击器上用于发射的装置包含脚的补偿如质量补偿等
3.27
测量点measuringpoint
车辆外表面上用来评价的点。
注1:头型测量点是在车辆纵向垂直平面内通过头型质心的头型外轮廓与车辆外表面的接触点[见图11a)]。
注2:腿型测量点是下腿型冲击保险杠试验点或上腿型冲击保险杠试验点,位于通过腿型冲击器中心轴的车辆纵向垂
[11b)]。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J/Z 733-1973 X射线管系列型谱 1973-10-29
- SJ/T 37-1996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型号编制及命名方法 1996-07-22
- QJ 886.3-1984 塑料挤压模具 推杆 1984-09-05
- QJ 1085-1986 液体火箭发动机真空推力测量规范 1986-11-20
- SJ/T 1505-1997 旋磁铁氧体材料成品、半成品化学分析方法 1997-09-03
- DL 422.1-1991 火电厂用工业合成盐酸的试验方法 1991-10-04
- SJ/T 9561.4-1993 KN4型钮子开关质量分等标准 1993-09-03
- SJ/Z 1083-1976 镀铬溶液典型分析方法 1976-09-02
- SJ/T 211.6-1999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设计文件 第6部分:设计文件的更改 1999-08-26
- QJ 1336-1988 战略导弹固体火箭发动机环境温度试验方法 198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