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SCPA 003-2023 Ⅳ、Ⅴ类放射源及Ⅲ类射线装置项目辐射安全许可审评技术指南

T/CNSCPA 003-2023 Ⅳ, Ⅴ class radioactive sources and III class radiation equipment project radiation safety permit review technical guideline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NSCPA 003-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01
实施日期
2023-03-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核安全与环境文化促进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取得许可证。按照分级许可的规定,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可以由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包括各省级及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为进一步规范许可申请文件的内容要求,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许可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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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人:
李雪琴、马曦、王晓涛、阮中原、许莹、王寅宁、金潇和孔令丰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暂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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