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03-2022 雄安新区建构筑物通信建设规范

DB1331/T 003-2022 Th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in Xiong'an New Area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31/T 003-2022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2-01-17
实施日期
2022-02-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归口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 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张强、王题、杜忠岩、苗滢、赵兴、温攀龙、史轮、李飞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67

CCSL67

1331

雄安新区地方标准

DB1331/T003—2022

雄安新区建构筑物通信建设规范

XionganNewAreaBuildingsandStructuresCommunication

ConstructionGuidelines

2022-01-17发布2022-02-01实施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发布

DB1331/T00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

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强、王题、杜忠岩、苗滢、赵兴、温攀龙、史轮、李飞。

I

DB1331/T003—2022

引言

本文件依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河北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专项规

划》坚持智能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统筹规划建设智能基础设施,为实现新区建筑物与

构筑物全面实现智能化的建设需要,研究各类通信资源与建构筑物的深度结合基本思路,提出建构筑物

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预留各类资源及空间的基本配置和配套设施要求。并最大程度上发挥集

约规建和深度共享的基本方针。为新区建构筑物建设的全面感知和智能化提供重要参考性依据,特制定

本文件。

II

DB1331/T003—2022

雄安新区建构筑物通信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雄安新区范围内建构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6638—2018信息技术终端设备远程供电通信布缆要求

GB/T50853—2013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GB/T51125—2015通信局站共建共享技术规范

GB/T51216—2017移动通信基站工程节能技术标准

YD/T1051—2018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5054—2019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YD/T5120—2015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T5151—2007光缆进线室设计规定

YD/T5184—2018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YD/T5202—2015移动通信基站安全防护技术暂行规定

YD/T5230—2016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宏基站

基本用作室外覆盖,发射功率大,一般在十瓦、百瓦量级,承载的用户数量较大,覆盖面积较广。

射频发射设备体积、重量均较大,需要安装在具有一定承重能力的杆塔或者特殊固定件上。宏基站一般

有较大容量的机房、天馈系统、后备电源等配套设施。

5G天馈系统

5G天馈系统一般由5GAAU、固定承载物、线缆等组成。固定承载物一般为钢结构件,如抱杆、抱箍

等。当采用通道数比较少的射频单元时,5GAAU也可以拆分成5GRRU和5G天线。

室内分布系统

室内分布系统简称室分,是针对室内用户群、用于改善建筑物内移动通信环境的一种方案,其原理

是利用线缆分散布置信号发射点,将信号均匀分布在室内,从而保证室内区域拥有理想的信号覆盖。

1

DB1331/T003—2022

通信基础设施

包括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两部分,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基站机

房、电源系统、接地系统、天面设施等,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室分机房、电源系统、接地系

统及布线等。

4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信息通信建筑物

依据雄安新区各组团区域人口密度、功能划分、路网结构、用户分布、技术指标相关数据,建设核

心机房、汇聚机房、接入机房、小区机房、小机房、无机房等。

构建层次清晰、架构合理的信息通信机房布局,能充分满足智慧城市中公用通信业务及以大数据、

云计算、物联网为基础的新兴业务的接入、交换、处理、存储需求。

应符合信息通信行业的有关技术体制要求,同时符合环保、节能、消防、抗震、国防、人防等有关

要求。综合考虑当前业务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合理规划节点布局,以满足综合业务发展需求为目标,

符合其在信息通信网络中的定位,做到层次分明,连接顺畅,形成层次化的机房关系和有区域特色的服

务区域概念,充分考虑多家运营商需求,统一功能、集约设置。

4.1.1核心机房

4.1.1.1核心机房应根据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统一功能、集约设置,充分考虑多家运营商、信息化、

动力系统、公共配线区域以及其他需求,预留机房用地面积。

4.1.1.2核心机房的选址应选择交通、供水、供电等条件好的地区。需确保至少3个方向出局管道。

供电应满足一类供电。

4.1.1.3核心机房通常与其他建筑合用,应做到分区合理、有效隔离。机房形状应是规整的正方形或

长方形,大开间布局,机房内应尽量少的设置房柱。建筑物的变形缝不得设在机房内部。优先考虑设置

在无地下室的一层,机房及辅助生产用房的上层不应布置易产生积水的房间,不能避免时,上层房间的

楼面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机房外墙一般不应设置外窗。

4.1.1.4核心机房的机房面积、负荷密度均应满足核心设备的工艺需求,通常单机柜占用建筑面积为

9m2~15m2,通常每平方米电力负荷为1kW~2kW。

4.1.1.5核心机房的建设标准通常应优先满足国标A级标准,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核心设备实际需求

确定等级,通常不应低于国标B级标准。制冷系统应充分考虑现有建筑的空间条件,尽可能使用自然冷

源,实现节能运行。机房承重应满足核心设备承重要求,不满足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1.1.6核心机房的防雷接地系统参考GB50057和GB50343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接地电阻值去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的最小值,通常为不大于1Ω。机房内做好等电位连接。

4.1.1.7对有保密要求的核心机房应建设电磁屏蔽机房,电磁屏蔽等级应满足业务保密要求,结构形

式可采用焊接式屏蔽机房,当机柜数量较小时,也可采用屏蔽机柜方式。核心机房内通道宽度和门的尺

寸应满足设备和材料运输要求。主机房净高不应小于3.0m。

4.1.2汇聚机房

2

DB1331/T003—2022

4.1.2.1汇聚机房应根据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统一功能、集约设置,充分考虑多家运营商、信息化、

动力系统、公共配线区域以及其他需求,预留机房空间。

4.1.2.2汇聚机房的选址应选择交通、供水、供电等条件好的地区。确保至少3个方向出局管道。供

电应满足一类供电。

4.1.2.3汇聚机房通常在其他建筑内的一个机房,机房形状应是规整的正方形或长方形,大开间布局,

机房内应尽量少的设置房柱。建筑物的变形缝不得设在机房内部。优先考虑设置在无地下室的一层,机

房及辅助生产用房的上层不应布置易产生积水的房间,不能避免时,上层房间的楼面应采取有效的防水

措施。机房外墙一般不应设置外窗。

4.1.2.4汇聚机房的机房面积、电源引入均应满足汇聚设备的工艺需求,通常单机柜占用建筑面积为

6m2~9m2,电力引入负荷通常有30kW(4~5机柜)、50kW(5~10机柜)、100kW(10~20机柜)等几

种类型,平均单机柜功耗为4kW~5kW。

4.1.2.5汇聚机房的建设标准通常应优先满足国标B级标准,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汇聚设备实际需求

确定等级。制冷系统应充分考虑现有机房的空间条件,尽可能选用节能设备,实现节能运行。机房承重

应满足汇聚机柜承重要求,不满足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1.2.6汇聚机房的防雷接地系统参考GB50057和GB50343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接地电阻值去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的最小值,通常为不大于4Ω。机房内做好等电位连接。

4.1.2.7对于有保密要求的汇聚机房应建设电磁屏蔽机房,电磁屏蔽等级应满足业务的保密要求,结

构形式可采用屏蔽机柜方式。

4.1.3小区机房

4.1.3.1每个街坊内按需预留小区机房,小区机房结合街坊公共设施附设于建筑,建筑面积为30m2~

50m2。

4.1.3.2空调、供电等配套系统统一建设多家共用。可考虑采用电网公司提供直流直供模式。室外预

留空调室外机平台。

4.1.3.3机房内不应有水管、消防管、燃气管穿过,不应设置消防栓,严禁使用自动水喷洒装置。

4.1.3.4机房应严禁漏水、渗水,不得从门、窗、顶棚等处漏水、渗水。

4.1.3.5机房接地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4.1.4室分机房

4.1.4.1室内分布系统主要解决建筑物内部、下沉广场、地下空间、地下道路等区域深度信号覆盖,

各电信运营企业集约共享。建筑物内带状空间按照每50m划分,开阔空间按照每200m2划分,预留走线

及设备安装空间。

4.1.4.2对于建筑楼宇室内分布系统,室分机房应与建筑物弱电间合建或与电梯机房贴建,应靠近所

覆盖区域的中心位置,机房面积不小于50m2机房面积100000m2建筑面积。

4.1.4.3对于地下轨道交通场景,如无条件建设机房,需每5km预留1个设备洞室作为机房,机房面

积不小于50m2机房面积3km隧道及交通干线长度。

4.1.4.4对于交通枢纽室内分布系统,室分机房应与交通枢纽弱电间合建或与电梯机房贴建,应靠近

所覆盖区域的中心位置,机房面积不小于50m2机房面积/40000m2交通枢纽建筑面积。

4.1.4.5室分机房与市电接火点至少有3个75电力管通达;机房应与地块外骨干管道至少有3个七

孔光缆管通达。

3

DB1331/T003—2022

4.1.4.6应在建筑物每层楼的弱电间、电梯井等预留室分设备安装空间,安装空间不应小于3m2。设备

安装空间能够通过管道通达到最近机房。

4.1.4.7建筑物建设需要为室分线缆预留槽道位置。

4.1.5小机房

对于空间紧张的区域,按需预留小机房,小机房结合街坊公共设施附设于建筑,建筑面积为10m2~

30m2。

4.1.6室内通信覆盖

室内通信覆盖的目标区域主要包括室外通信站无法完全覆盖的覆盖盲区(如高档写字楼等)、室外

通信站无法满足容量需求的业务热点区(如机场等)以及室外通信站导频污染等原因引起的覆盖质差区

(如建筑物高层等)三类目标场所,目标场所涉及的建筑物应考虑进行室内通信覆盖建设,且建筑物建

设应与室内通信覆盖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协同进场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4.1.7室内通信覆盖系统线缆槽道

建筑物应按通信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