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72-2023 重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

DB12/T 1272-2023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272-202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07
实施日期
2023-12-08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魏巍、岳昂、张赞、周滨、邓小文、戢运峰、张希宏、屈扬、李炜、杨宁、高锴、郭秀民、刘喜凤、闫朝霞、赵大鹏、徐威杰、穆磊、卞少伟、王怡君、刘承磊、方普杰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30

CCSZ59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272—2023

重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ofpracticeonimportantwetlandmonitoring

2023-11-07发布2023-12-08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27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巍、岳昂、张赞、周滨、邓小文、戢运峰、张希宏、屈扬、李炜、杨宁、高

锴、郭秀民、刘喜凤、闫朝霞、赵大鹏、徐威杰、穆磊、卞少伟、王怡君、刘承磊、方普杰。

I

DB12/T1272—2023

重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土地利用、气象、环境空气、水文水质、土壤和生物的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域范围内所有重要湿地的监测,一般湿地也可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5265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

GB/T17141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2105.1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22105.2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50138水位观测标准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491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HJ710.8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柱动物

HJ710.9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蝴蝶

HJ710.10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大中型土壤动物

HJ710.13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蜜蜂类

HJ805土壤和沉积物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835土壤和沉积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889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

HJ962土壤pH值的测定电位法

LY/T1210森林土壤样品的采集与制备

LY/T1228森林土壤全氮的测定

LY/T1239森林土壤pH值的测定

LY/T1253森林土壤矿质全量元素(硅、铁、铝、钛、锰、钙、镁、磷)烧失量的测定

LY/T1254森林土壤全钾、全钠的测定

LY/T1260森林土壤有效铜的测定

1

DB12/T1272—2023

LY/T1261森林土壤有效锌的测定

LY/T2090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

MT/T633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技术规范

NY/T1121.3土壤检测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

NY/T1121.4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1121.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1121.16土壤检测第16部分: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QX/T46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2部分:云的观测

QX/T4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3部分:气象能见度观测

QX/T48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4部分:天气现象观测

QX/T49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5部分:气压观测

QX/T50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6部分:空气温度和湿度观测

QX/T51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7部分:风向和风速观测

QX/T52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8部分:降水观测

QX/T54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0部分:蒸发观测

QX/T55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1部分:辐射观测

QX/T56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2部分:日照观测

QX/T5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3部分:地温观测

SL58水文普通测量规范

SL187水质采样技术规程

SL197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内陆鱼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84号公告

内陆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84号公告

内陆鱼类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84号公告

县域昆虫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84号公告

内陆浮游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84号公告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要湿地importantwetland

湿地功能和效益的重要性比较高,已列入本市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市级重要

湿地。

3.2

湿地监测wetlandmonitoring

对某一湿地在一定时期内湿地状态及影响这些状态的要素监测。

3.3

土地利用landutilization

人类通过一定的活动,利用土地的属性来满足自己需要的过程。

3.4

样线法linetransectmethod

2

DB12/T1272—2023

观测者在观测样地内选定的一条路线记录一定空间范围内出现的物种相关信息的方法。该法适用于

各种生境。

3.5

样方法linetransectmethod

在设定的样方中计数见到的物种实体的观测方法。该法适用于各种生境。

4湿地土地利用类型监测

在充分考虑重要湿地近期变化的基础上,应用3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利

用近期不低于2m分辨率的遥感影像结合地面调查的形式实施监测。要求对湿地土地利用类型开展定期监

测,分析对比湿地土地利用类型变化情况。

湿地土地利用类型监测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测时间为5月~9月。具体土地利用类型见表1。

表1湿地土地利用类型表

类型编码类型名称类型编码类型名称

0101水田1006交通道路

0102水浇地1101河流水面

0103旱地1102湖泊水面

0301乔木林地1103水库水面

0304森林沼泽1104坑塘水面

0305灌木林地1105沿海滩涂

0306灌丛沼泽1106内陆滩涂

0401天然草地1107沟渠

0402沼泽草地1108沼泽地

0702农村宅基地1207裸土地

注:类型编码为GB/T21010中关于湿地土地利用类型的规范编码。

5湿地气象和环境空气监测

5.1湿地气象监测

湿地气象监测的监测指标、单位、监测频度和引用方法见表2。可在监测场地内设置自动气象监测

系统。

湿地气象监测点位布设需兼顾代表性、准确性以及比较性原则,监测点周边环境条件满足地面气象

观测规范的相关要求。监测点位数量根据实际监测需要设定,一般单点位代表的面积不超过50km2。

表2湿地气象监测指标及方法

监测指标单位监测频度引用方法

天气现象(降水、地面凝结、视程障碍及雷电等现象)——连续监测QX/T48

气压hPa连续监测QX/T49

风速m·s-1连续监测QX/T51

风向——连续监测QX/T51

空气温度(距地面1.50m)℃连续监测QX/T5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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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温(离地面0cm、5cm、10cm、15cm、20cm深度)℃连续监测QX/T57

空气湿度(距地面1.50m)%连续监测QX/T50

总辐射量w·m-2连续监测QX/T55

净辐射量w·m-2连续监测QX/T55

日照时数h连续监测QX/T56

降水量mm每次降水时监测QX/T52

降水强度mm·h-1每次降水时监测QX/T52

蒸发mm连续监测QX/T54

5.2湿地环境空气监测

湿地环境空气监测的监测指标、单位、监测频度和引用方法见表3。CO2可采用二氧化碳监测仪,CH4

可采用甲烷-非甲烷总烃监测仪进行连续监测。

湿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需兼顾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以及稳定性原则,监

测点周围环境、采样口位置应满足HJ664的要求。大气降尘量监测点位布设应满足GB/T15265的相关要

求。监测点位数量根据实际监测需要设定,一般监测点位代表的面积不应超过50km2。

表3大气环境监测指标及方法

监测指标单位监测频度引用方法

-3

CO2μg·m连续监测——

-3

SO2μg·m连续监测GB3095

-3

CH4μg·m连续监测——

-3

O3μg·m连续监测GB3095

-3

NO2μg·m连续监测GB3095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mg·m-3连续监测——

负氧离子个·m3连续监测——

PM10μg·m-3连续监测GB3095

PM2.5μg·m-3连续监测GB3095

大气降尘量t/km2-30d1次/月GB/T15265

6湿地水文和水质监测

6.1湿地水文监测

6.1.1湿地地表水水文监测

湿地地表水水文监测的监测指标、监测频率、测定方法和引用方法见表4,在研究区2km2内至少设

置1个~2个水文监测站位,具体地表水水文监测指标和方法应按照LY/T2090规定执行。

表4湿地地表水水文监测指标及方法

监测指标单位监测频率测定方法引用方法

径流量m3·s-1连续监测流速仪法/浮标法GB50179

流速m·s-1连续监测流速仪法/浮标法GB50179

水位m连续监测自记水位计/水尺GB/T5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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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历时d淹水期观察——

淹水深度m连续监测自记水位计/水尺GB/T50138

积水面积hm22次/年GIS或测绘法——

湿地面积hm21次/5年GIS或测绘法SL197

6.1.2湿地地下水水文监测

湿地地下水水文监测的监测指标、监测频率、测定方法和引用方法见表5,每年监测2次,宜丰水期、

平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

表5湿地地下水水文监测指标测定方法

监测指标监测频率监测点位测定方法引用方法

丰水期、平水期和枯至少设置2个点位,地下水流向上下游各1个监测自记水位计/

地下水位SL58

水期各1次点位,沿湿地外围监测点位间距不超3km。手工测量

6.2湿地水质监测

6.2.1湿地地表水水质监测

湿地地表水水质监测指标每年应不少于3次,宜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各一次。地表水样品采集

及保存方法应按照HJ/T91的规定执行。地表水监测项目应包括GB3838中表1中的24项指标及叶绿素a

和透明度。河流型湿地具体采样点位布设原则见表6,湖库型湿地具体采样点位布设原则见表7。

表6河流型湿地采样点位设置

水面宽垂线数说明

≤50m一条(中泓)1.垂线布设应避开污染带,要测污染带应另加垂线。

50m~100m二条(近左、右岸有明显水流处)2.确能证明该断面水质均匀时,可仅设中泓垂线。

>100m三条(左、中、右)3.凡在该断面要计算污染物通量时,必须按本表设置垂线。

表7湖库型湿地采样点的设置

水深分层情况采样点数说明

≤5m——一点(水面下0.5m处)1.分层是指湖水温度分层状况。

2.水深不足1m,在1/2水深处设置点位。

5m~10m不分层二点(水面下0.5m,水底上0.5m)

3.有充分数据证实垂线水质均匀时,可

三点(水面下0.5m,1/2斜温分层,水底

5m~10m分层酌情减少测点。

上0.5m处)。

除水面下0.5m,水底上0.5m处外,按每一

>10m——

斜温分层1/2处设置。

6.2.2湿地地下水水质监测

湿地地下水水质监测指标每年应不少于1次,地下水样品采集及保存方法应按照HJ164的规定执行,

地下水监测项目应包括GB/T14848中表1的39项。地下水监测点总体上要求能反映监测区域内的地下水

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点不宜变动,尽可能保持地下水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对于湿地监测区域,应沿地下水流向为主与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相结合布设监测点;对同一个水文

地质单元,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布设控制性监测点。地下水存在多个含水层时,监测

井应为层位明确的分层监测井。具体布设要可按HJ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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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272—2023

7湿地土壤监测

7.1湿地土壤样品的采集、制备与保存

土壤样品应在设定的土壤样点采集,采集方法应按照LY/T1210的要求执行;土壤样品制备与保存

流转方式应按照HJ/T166的要求执行,也可参照全国农用地土壤详查样品流转制备技术规范执行。

湿地水体中底泥的采样方法以及样品制备与保存方法应按照SL219的要求执行。

7.2湿地土壤物理性质监测

土壤物理性质的监测指标、单位、监测频率和引用方法见表8。方法如更新要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表8土壤物理性质监测指标及方法

监测指标单位监测频度引用方法

湿地土壤类型——每五年1次LY/T2090

湿地底泥类型——每五年1次LY/T2090

土壤容重g·cm-3每年1次NY/T1121.4

土壤质地——每年1次NY/T1121.3

土壤含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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