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 982-2014 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DB42/ 982-2014 DB42/ 982-2014 Regulations for the allocation of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 in Hubei Province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3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 982-2014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4-28
实施日期
2014-09-01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40.01

C73

备案号: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982—2014

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CodeofpracticeforthedistributionoflabourprotectiveequipmentofHubei

Province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4年3月24日)

2014-04-28发布2014-09-01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982—2014

目次

前言................................................................................II

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配备要求...........................................................................2

4.1一般原则.......................................................................2

4.2选配要求.......................................................................2

5管理要求...........................................................................3

5.1制度要求.......................................................................3

5.2验收要求.......................................................................3

5.3配备管理.......................................................................3

5.4培训要求.......................................................................3

5.5记录要求.......................................................................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5

附录B(资料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分级及适用范围.........................21

参考文献............................................................................28

I

DB42/982—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武汉天鸣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

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荆州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效锋、闸源虹、刘志华、刘宏斌、程钧、程正华、金和平、蔡夏林、竺宏峰、

陶谦、余晶晶、刘斌、陈绍南、邓国栋、王俊生、张丕界。

II

DB42/982—2014

湖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相应职业或岗位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其他用人单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2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2890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T6565职业分类与代码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4366声学职业噪声测量与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评价

GB1486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2346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GB/T24536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T28409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speciallabourprotectiveequipment

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

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3.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generallabourprotectiveequipment

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

3.3

1

DB42/982—2014

防护功效protectiveefficacy

劳动防护用品防御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获得的预期结果或成效。

4配备要求

4.1一般原则

4.1.1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应暴露在能够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作业场

所中。

4.1.2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标准,对作业场所进行评价,辨识作业场所中

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害方式、危害性质,判定危害程度。

4.1.3生产经营单位应首先考虑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及可靠性,若工程技术控

制措施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或无法完全消除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工程技术控制措施未生效期间,应

按照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防护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且从业人员进入相应区域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4.1.4生产经营单位购置、配备、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相

关国家标准,不应随意缩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降低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标准,有行业配备标准

的应优先执行。

4.1.5配备、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能提供足够的防护功效,劳动防护用品本身不应导致任何

其他额外的风险,应符合人类工效学要求,兼顾穿戴舒适和操作灵活。

4.1.6需要同时配备多种防护装备时,应考虑使用的有效性、兼容性、灵活性和功能替代性,避免防

护失效。

4.2选配要求

4.2.1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岗位、环境和作业者身体

条件等,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生产经营单位还应根据

实际职业防护需求,按4.2.2~4.2.16的要求相应增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分

级及适用范围按附录B进行。

4.2.2存在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可能对从业人员头部产生撞击伤害的作业场所,应为从

业人员配备安全帽等头部防护装备。

4.2.3存在飞溅物体、化学性物质、非电离辐射等可能对从业人员眼面部产生伤害的作业场所,应配

备防冲击眼护具、化学飞溅护目镜或面罩、焊接护目镜或防护面具等眼面部防护装备,电离辐射从业人

员应佩戴具备相应防护功能的眼面部防护装备。

4.2.4存在噪声的作业场所,按GB/T14366规定的方法测量,当从业人员额定8h工作日规格化的噪

声暴露级LEX.8h值大于等于85dB(A)时,应按GB/T23466的规定选择佩戴护听器进行听力防护;存在

脉冲噪声的作业场所,噪声声压级峰值和脉冲次数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依据测量调查情况选择佩戴

合适的护听器进行听力防护。

4.2.5存在粉尘、烟等颗粒物的作业场所,应依据GB2626和GB14866的要求为从业人员选配防颗粒

物呼吸器和防尘眼护具等面部防护装备,为预防作业场所缺氧和空气污染等对人体的危害而使用呼吸防

护用品的应按GB/T18664的规定执行。

4.2.6从事有毒、有害物质接触的从业人员应根据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选择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空

气呼吸器等呼吸防护装备。

2

DB42/982—2014

4.2.7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夹卷伤害的从业人员应穿戴紧口式防护服,长发应佩戴防护帽,

不能戴防护手套,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戴三紧(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的工作服。

4.2.8从事接触腐蚀性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耐化学品防护服、耐化学品防护鞋、耐化学品防护手

套等防护装备,为预防从业人员因接触危险化学品而受到职业伤害所选用的化学防护服应按GB/T24536

的规定执行。

4.2.9从事水上作业的从业人员应穿浸水服、救生衣等水上作业防护装备。

4.2.10易燃、易爆场所的从业人员应穿戴具有防静电性能的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等防护

装备。

4.2.11从事电气作业的从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装备,从事高压带电作业的从业人员应穿屏蔽服等防

护装备。

4.2.12从事高温、低温作业的从业人员应穿戴耐高温或防寒防护装备。

4.2.13存在或有可能对从业人员足部产生伤害的作业场所,应按GB/T28409的规定选配合适的足部

防护装备。

4.2.14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安全带,

并加装安全网等防护装备。

4.2.15存在辐射伤害的作业场所,应根据辐射种类和接触范围,选配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

4.2.16当存在多种危险有害因素时,应综合考虑伤害类型,并配备多种劳动防护用品。

5管理要求

5.1制度要求

5.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应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按规定

应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5.1.2生产经营单位应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5.2验收要求

5.2.1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规定的安全标志标识。

5.2.2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进货验收管理,查验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应符合湖

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要求,必要时采取抽样检验等方式进行验证。

5.3配备管理

5.3.1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数量、有效使用时间及环境条件合理配备。

5.3.2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作业场所的环境状况、防护装备的使用频率、损耗等因素,以及安全生产

需要,确定各类防护装备更换、报废条件或使用期限;应按照GB/T11651附录A中图A.2的判废程序

定期对配戴使用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确认其失效时,应及时报废或更换。

5.3.3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防毒呼吸器、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的使用进行监护。

5.3.4生产经营单位应由使用者或专人按照产品要求和特性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与保管,对可能

造成环境污染的有毒有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集中管理、定期收回、统一处理。

5.4培训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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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维修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应上岗作业,并根据需要进行再培

训。

5.5记录要求

5.5.1生产经营单位应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相关记录。

5.5.2生产经营单位应有相关人员培训记录。

4

DB42/982—2014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表A.1给出了各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表A.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自自自焊防保耐安耳

吸吸给接冲酸护防化全塞

过过开防击碱足静塑学平劳/

滤长护类防电耐料/普普普耳

滤路/眼防趾电品动

职业分类安管阻化/刺绝酸安全立通通通防罩

式靴/

吸式吸式镜静安/的防雨雨其

全罩呼镜面/燃学靴导穿缘碱全立网防工工寒

器防防器压电全工/护衣靴他

罩/鞋鞋橡防

帽吸/眼服品电//皮带网护作作服

颗毒缩服业手

器罩防防鞋鞋胶密服帽鞋噪

面眼//靴靴

粒空用套

靴目声

具护护

/罩

物气/模

面服鞋靴式头

呼呼/压

面眼罩安盔

Ⅰ类12

地质勘查人员24nn1212n36防滑手套n

Ⅱ类n

Ⅰ类24

测绘人员24nn1236nnn36防滑手套n

勘测Ⅱ类n

及矿矿物开采人员nnn126nn3636自救器n

物开矿物处理人员nn182424nnn

12n12Ⅰ类121224n抗油易去污防静

采人钻井人员

员Ⅱ类24防静电电服n、防振手套n

石油、天然24nⅠ类12n抗油易去污防静

气开采人员Ⅱ类36电服n、防振手套n

盐业生产人员nnn1818nn

金属冶Ⅰ类12

隔热面罩/炉

炼、轧炼铁人员36n6Ⅱ类3636

窑护目镜n

制人员耐温隔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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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续)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自自自焊防保耐安耳

吸吸给接冲酸护防化全塞

过过开防击碱足静塑学平劳/

滤长护类防电耐料/普普普耳

滤路/眼防趾电品动

职业分类安管阻化/刺绝酸安全立通通通防罩

式靴/

吸式吸式镜静安/的防雨雨其

全罩呼镜面/燃学靴导穿缘碱全立网防工工寒

器防防器压电全工/护衣靴他

罩/鞋鞋橡防

帽吸/眼服品电//皮带网护作作服

颗毒缩服业手

器罩防防鞋鞋胶密服帽鞋噪

面眼//靴靴

粒空用套

靴目声

具护护

/罩

物气/模

面服鞋靴式头

呼呼/压

面眼罩安盔

12

炼钢人员36n6n36护目镜n

耐温隔热

铁合金冶炼12

36n12n48炉窑护目镜12

人员耐温隔热

36n12Ⅰ类1248护目镜n

重有色金属

Ⅱ类36

冶炼人员

耐温隔热

n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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