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APS 0030-2023 移动电源性能测试与分级评价标准

T/CIAPS 0030-2023 Mobile power performance testing and grading evaluation standard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IAPS 0030-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0-16
实施日期
2023-1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移动电源的性能质量试验方法及分级评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源,质量不超过18kg,包含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具有交流或直流输入、输出的可移动式电源,包括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便携式储能电源(俗称户外电源)等产品。 下面产品不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 a)采用非锂离子电池技术的移动电源产品; b)类似直插式适配器、内部包含了锂电池的产品; c)仅有专用端口输出的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移动电源性能测试与分级评价标准》标准编制说明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试样条件、一般要求、便携式移动电源试验、便携式储能电源试验、分级评价程序、附录A 检验项目和顺序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普瑞赛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公司、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浩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德兰明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移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重庆能研理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起草人:
许辉勇、刘天鹏、王建雄、郎鹏、王雅斌、张晔、沈寄萌、谭振斌、肜茜菲、韩宇、罗斌、张海月、唐家翔、彭军、黄顺、柯协、周健、张文昌、朱金保、陈龙扣、桂登宇、张章、宋光守、雷健华、周俊才、饶岩洁、吴丹、庞业海、万猛、冯庆威、向晶、汪英杰、项中毅、张蕊、刘佳、杜思红、张锐、高思佳、王道龙、潘教龙、李晓鹏、周兴锋、孔令坤、梅自强、刘惟凡、符静、陈泽彦、朱丽娜、匡猛、郭强、孙亭亭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9.220.99

CCSK82

团体标准

T/CIAPS0030—2023

移动电源性能测试与分级评价标准

PortablePowerSupplyPerformanceTest&GradingCriteriaStandard

2023年10月16日发布2023年11月1日实施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

T/CIAPS0030—2023

目  次

前  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试验条件...................................................................4

5一般要求...................................................................5

6便携式移动电源试验.........................................................6

7便携式储能电源试验.........................................................9

8分级评价程序..............................................................16

附录A..................................................................19

参考文献...................................................................20

I

T/CIAPS0030—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普瑞赛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品质消

费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

公司、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浩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德兰明海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移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欣旺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电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京东

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安克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

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化工院检测

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重庆能研理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

生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辉勇、刘天鹏、王建雄、郎鹏、王雅斌、张晔、沈寄萌、谭振斌、

肜茜菲、韩宇、罗斌、张海月、唐家翔、彭军、黄顺、柯协、周健、张文昌、朱金保、陈龙

扣、桂登宇、张章、宋光守、雷健华、周俊才、饶岩洁、吴丹、庞业海、万猛、冯庆威、向

晶、汪英杰、项中毅、张蕊、刘佳、杜思红、张锐、高思佳、王道龙、潘教龙、李晓鹏、周

兴锋、孔令坤、梅自强、刘惟凡、符静、陈泽彦、朱丽娜、匡猛、郭强、孙亭亭。

II

T/CIAPS0030—2023

移动电源性能测试与分级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电源的性能质量试验方法及分级评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源,质量不超过18kg,包含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具有交流或直流

输入、输出的可移动式电源,包括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便携式储能

电源(俗称户外电源)等产品。

下面产品不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

a)采用非锂离子电池技术的移动电源产品;

b)类似直插式适配器、内部包含了锂电池的产品;

c)仅有专用端口输出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GB/T18313-2001声学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

GB/T3767-201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

的工程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PortablePowerBank(PPB)

由电池或电池组、相应的电路及外壳组合而成,只提供稳定直流输出的非固定式电源系

统用于数字设备供电,可由使用人员携带的电源。

注1: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以下简称为“便携式移动电源”。

注2:此处的电路可以是降压电路或者升压电路,也可以是二者兼有。

3.2便携式储能电源PortableEnergyStorage(PES)

由电压变换器、储能装置(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外壳等构成,可以提供稳定交/直

流电压输出,预定可由使用人员携带使用的电源。

注1:本文件提到的便携式储能电源均指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源,能量不超过20kWh。

注2:本文件提到的“交/直流”是指“交流和/或直流”。

注3:输入电压可能是直流或交流。

注4:PES质量不超过18kg。

注5:PES中可能会有UPS部分功能。

1

T/CIAPS0030—2023

注6:便携式储能电源有时也称为户外电源。

注7:为汽车提供应急启动能量的启动电源,其应急启动输出端口最大额定电压24Vdc,如仅具备USB

等输出端口用于数字设备供电用,但无交流电压输出,则不属于本标准所定义的便携式储能电源

范畴内。

3.3标称输入电压NominalInputVoltage

由制造商标定的输入电压值。

注:用Uin表示,单位为伏特(V)。

3.4标称输入电流NominalInputCurrent

由制造商标定的输入电流值。

注1:用Iin表示,单位为安培(A)或者毫安(mA)。

注2:输入电流为在标称输入电压条件下的各电压档最大充电电流。

3.5标称输出电压NominalOutputVoltage

由制造商标定的输出电压值。

注:用Uout表示,单位为伏特(V)。

3.6标称输出电流NominalOutputCurrent

由制造商标定的单个端口标称输出电压下的输出电流或多端口相同输出电压下的最大

总输出电流。

注1:用Iout表示,单位为安培(A)或者毫安(mA)。

注2:不同输出电压下的标称输出电流由制造商分开标识。

示例:OUT1:5V2A(Max),OUT2:9V2.22A(Max),OUT3:10V2.25A(Max),OUT1+OUT2:5V3A

3.7电池或电池组⎓额定容量Battery⎓RatedCapacity⎓⎓

制造商标定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

注: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3.8便携式移动电源额定容量PortablePowerBankRatedCapacity

制造商标定的便携式移动电源容量。

注: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

3.9有效输出容量EffectiveOutputCapacity

充满电的便携式移动电源按标称输出电流放电至截止,实际输出到外部负载的有效放电

容量。

注:单位为安培小时(Ah)或者毫安时(mAh)。

3.10输出能量OutputEnergy

输出的电压、电流、时间的乘积。

注:单位为瓦特小时(简称瓦时,Wh)或千瓦时(kWh)。

2

T/CIAPS0030—2023

3.11标称输出能量NominalOutputEnergy

制造商在便携式储能电源产品标识或说明书宣称的输出能量值。

注1:制造商需注明对应的输出电压、输出电流和电源性质。

注2: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为便携式储能电源标示输出值。

注3:单位为瓦特小时(简称瓦时,Wh)或千瓦时(kWh)。

3.12有效输出能量EffectiveOutputEnergy

充满电的移动电源按标称输出电流放电至截止,实际输出到外部负载的有效放电能量。

注1:制造商需注明对应的输出电压、输出电流和电源性质。

注2: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为移动电源标示输出值。

注3:单位为瓦特小时(简称瓦时,Wh)或千瓦时(kWh)。

3.13电池或电池组额定能量BatteryRatedEnergy

便携式移动电源所使用的电池或电池组的额定能量。即电池或电池组额定容量乘以电池

或电池组额定电压。

注:单位为瓦特小时(简称瓦时,Wh)或千瓦时(kWh)。

3.14转换效率ConversionEfficiency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充放电条件,便携式移动电源有效输出能量与电池或电池组的额定能

量比值。

3.15能源效率EnergyEfficiency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充放电条件,便携式储能电源有效输出能量与输入能量的比值。

3.16能量保持能力EnergyRetention

在本文件规定的存储条件下,便携式储能电源存储后与存储前有效输出能量的比值。

3.17能量密度EnergyDensity

有效输出能量与移动电源质量的比值。

注:单位为瓦特小时每公斤(简称瓦时/公斤,Wh/kg),是指产品本体的质量,不含外接配件及电源

线质量。

3.18漏液Leakage

可见的液体电解质的漏出。

3.19爆炸Explosion

移动电源的外壳剧烈破裂并且主要成分喷射出来。

3.20起火Fire

移动电源有可见火焰。

注:火焰是由燃烧产生的,燃烧是一种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火花不能称为火焰。

3.21破裂Ruptur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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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移动电源壳体的机械损伤,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但没有

喷出。

3.22裂痕Crack

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移动电源壳体的机械损伤,无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但有可肉

眼识别的痕迹。

3.23泄气Venting

移动电源中内部压力增加时,气体通过预先设计好的防爆装置释放出来。

3.24充电截止EndOfCharge

移动电源充电状态指示显示充满或达到厂家规定的满电状态。

注:例如移动电源电量状态显示指示为100%,或制造商规定的其它类似的指示信息。

3.25放电截止EndofDischarge

指移动电源持续放电至输出关断。

注:输出电流为零或产品显示无电量状态可视为输出关断。

4试验条件

4.1试验的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一般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温度:20℃±5℃;

b)相对湿度:不大于75%;

c)气压:86kPa~106kPa。

4.2测量仪器与设备要求

a)测量电压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2%;

b)测量电流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1%;

c)测量温度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2℃;

d)测量时间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1%;

e)测量重量的仪表准确度应不低于:±0.1g。

4.3样品的要求

试验使用的移动电源制造期限建议不超过3个月,检验的样品应使用与批量生产相同的

材料和制造工艺。

4.4试验项目和样品数量

便携式移动电源的试验项目见表1,“样品”栏中阿拉伯数字为测试样品编号,测试顺

序详见附录A。

4

T/CIAPS0030—2023

表1便携式移动电源试验

序号章节试验项目样品备注

16.2有效输出容量1

26.3转换效率1

36.4高温暴露2

1用于1.0m跌落高度

46.5自由跌落

3用于1.5m跌落高度

便携式储能电源的试验项目见表2,“样品”栏中阿拉伯数字为测试样品编号,测试顺

序详见附录A。

表2便携式储能电源试验

序号章节试验项目样品备注

17.4有效输出能量1

27.5能源效率1按7.3预处理后开展测试

37.6能量保持能力2按7.3预处理后开展测试

47.7高温暴露1

57.8振动2

67.9噪声3

77.10自由跌落3

5一般要求

5.1基本要求

移动电源整机产品应满足GB4943.1的相应要求。组成移动电源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

应满足GB31241的相应要求。

5.2外观及标识

5.2.1外观

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设备表面应无明显凹痕、变形等损伤,表面涂层不应起泡、开裂、脱落和磨损;

b)金属零部件应无锈蚀或其它损伤;

c)设备表面标识等应清晰,粘贴牢固;

d)设备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插拔的零部件应可靠连接;

e)输入或输出接口应有明显标记,便于连接。

5.2.2标识

5

T/CIAPS0030—2023

5.2.2.1便携式移动电源的标识

产品本体应用中文标明以下标识,且清晰可辨:

a)设备名称、型号;

b)额定输入电压及电流;

c)内部电池额定能量;

d)额定容量;

e)输出端口附近应标明该端口的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

f)制造商名称、商标或等效的识别标志;

g)必要的警示警告和注意事项。

5.2.2.2便携式储能电源的标识

产品本体应用中文标明以下标识,且清晰可辨:

a)设备名称、型号;

b)标称输出能量(可注明对应的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或功率、电源性质);

c)内部电池额定能量;

d)接口应标明输入或输出端,便于连接;

e)额定输入电压、电流及电源特性;

f)如产品交流输出接口有提供短时(short-duty)输出功率功能,且制造商在接口附

近或铭牌标识短时输出功率时,应注明对应的可持续时间;

g)输出端口附近应标明以下参数:

1)额定输出电压;

2)额定输出电流或功率;

3)电源性质。

h)制造商、商标或等效的识别标志;

i)必要的警示警告和注意事项;

注1:b)的示例如下:

标称输出能量:1.5kWh(5V,1A)、1000Wh(220V,2A)、1000Wh(220V,500W),

如无标称输出能量对应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或功率条件,有效输出能量应以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

电流进行测试;~~

标称输出能量对应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或功率,应不低于50%的额定输出。

注2:f)的示例如下

短时(short-duty)输出功率:峰值1000W(2min)、短时功率500W(5min),或其它等效清晰表述。

注3:e)、g)的示例如下

输入:220V,2A;DC15V,1A或15V,1A;AC220V,3A;220V,2A。

输出:直流~5V,1A;220V,2A。~

~⎓

6便携式移动电源⎓试验

6.1充电方法

在环境温度23℃±2℃条件下,以1.0Iout电流放电至截止,再以便携式移动电源要求的

额定输入电压Uin充电,直到充电截止。

6.2有效输出容量

将样品按6.1规定充电后搁置0.5h~1h,将样品依次按表3对应的环境温度和恒温时间放

置后,按对应充放电处理方式进行测试,记录有效输出容量。试验全部结束后搁置2h,目测

6

T/CIAPS0030—2023

样品外观,应无明显变形,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常温有效输出

容量应大于或等于便携式移动电源的额定容量,并按表4进行有效输出容量分级。

注:本项试验按照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额定容量对应的输出电压条件进行测试。

额定容量对应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示例如下:

额定容量:5000mAh(5V3A)或5000mAh(5V)

表3环境温度与放电电流

测试恒温时间

环境试验温度充放电处理备注

步骤a

测试循环重复3次,记录每次容量值,

1常温(23℃±2℃)/1.0Iout(放电)并取输出容量结果的最大值作为常

温有效输出容量。

按6.1规定充电后搁置

2常温(23℃±2℃)/

至少0.5h

记录高温有效输出容量,结束后将样

3高温(45℃±2℃)4h1.0Iout(放电)品取出在环境温度23℃±2℃搁置至

少6h

按6.1规定充电后搁置

4常温(23℃±2℃)/

至少0.5h

记录低温有效输出容量,结束后将样

低温(-10℃±

56h0.5I(放电)品取出在环境温度23℃±2℃搁置至

2℃)out

少6h

按6.1规定充电后搁置

6常温(23℃±2℃)/

至少0.5h

低温(-20℃±

76h0.5I(放电)记录低温有效输出容量

2℃)out

a恒温时间为样品放置在对应环境温度下的处置时间。

表4有效输出容量分级

环境温度等级分级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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