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43-2020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

DB12/T 943-2020 Public agency 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standard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943-2020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6-14
实施日期
2020-07-10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 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天大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 城环境与绿色建筑实验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建质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汪磊磊、李胜英、柴光宇、王茂智、孟子健、伍海燕、陈丹、姜婵、李莹、王 晓丹、詹立琴、陶昱婷、李军华、张永强、杜涛、郭而郛、郑少波、刘静、梁雪松。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F0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943—2020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

Standardforenergyquotaofpublicinstitutions

2020-06-14发布2020-07-10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943—2020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

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天大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

城环境与绿色建筑实验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建质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磊磊、李胜英、柴光宇、王茂智、孟子健、伍海燕、陈丹、姜婵、李莹、王

晓丹、詹立琴、陶昱婷、李军华、张永强、杜涛、郭而郛、郑少波、刘静、梁雪松。

I

DB12/T943—2020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定额指标、能耗指标修正、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节能管

理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辖区内行政办公、教育、医疗、场馆等类型公共机构,其他类型公共机构

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914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32019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机构publicinstitutions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

行政办公机构administrativeoffice

以行政办公为主要职能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

3.3

教育机构educationalinstitution

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机构。其中,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大学、学院等,中等教育机构包括普通初级和高级

中学、中等专科学校、职业初中和职业高中等,初等教育机构包括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

儿所。

3.4

医疗机构medicalinstitution

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且具有一定床位数的医疗单位。包括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

3.5

场馆机构venuefacilities

1

DB12/T943—2020

提供体育、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的公共机构。体育场馆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科技场

馆包括博物馆、科技馆等;文化场馆包括剧场、音乐厅、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等。

3.6

约束值constraintvalueofenergyconsumptionindicator

实现公共机构正常运行所允许的能耗指标上限值。

3.7

基准值baselinevalueofenergyconsumptionindicator

公共机构正常运行且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技术措施后的能耗指标期望值。

3.8

引导值leadingvalueofenergyconsumptionindicator

公共机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现更高节能效果的能耗指标目标值。

3.9

修正值correctivevalue

按照修正方法对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实际值调整后得到的能耗指标值。

3.10

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perbuildingareaexceptheating

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除供暖能耗和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

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

3.11

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heatenergyconsumptionofperheatingbuildingarea

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供暖期内,用于供暖消耗的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供暖建筑

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

3.12

人均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percapita

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公共机构核定用能人数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

的总和与统计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kgce/p。

3.13

数据中心机房EUE值energyusageeffectivenessofdatacenter

在统计报告期内,数据中心机房的总耗电量(包括IT设备用能、空调用能、照明与插座等附属设备

用能)与IT设备耗电量的比值。数据中心机房指本单位专门用于放置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网络传输等

IT设备,并有不间断电源、空气调节等保障设备的独立建筑区域。

4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4.1一般规定

4.1.1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包括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

能耗定额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3级。

4.1.2公共机构实际使用的电力、热力、燃气和其他化石能源应折算为标准煤统计计算,计入公共机

构能耗,各种常规能源计量单位及标准煤折算系数见附录A。

4.1.3在满足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实际值或修正值应小于其对应的能耗定额约

束值,宜小于其对应的能耗定额基准值,并鼓励达到其对应的能耗定额引导值。

2

DB12/T943—2020

4.1.4由外部集中供冷系统提供的冷量,应根据集中供冷系统能效水平、能源品种和向该机构的供冷

量,计算得到分摊的能源消耗实物量,并折算为标准煤计入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中。

4.1.5合署办公区应对能耗进行合理分摊后计算能耗指标。

4.1.6对于按照面积收费的集中供暖,且建筑热力入口没有安装热计量表时,对其供暖能耗等级可不

进行评价。在计算人均综合能耗时,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按照约束值统计。

4.1.7当公共机构存在特殊用能系统且该特殊用能系统可独立计量时,在计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

耗和人均综合能耗时,可依照计量数据对特殊用能系统的数据进行剔除,且应同时剔除特殊用能系统对

应的建筑面积和用能人数。常见特殊用能系统见条款5.1.3~5.1.8的规定。

4.1.8当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以电能驱动的热源时,其供暖能耗定额应取集中供暖定额值。

对于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供暖形式的公共机构,其供暖能耗定额应按不同供暖系统所负担的建筑面积比

例加权平均后确定。

4.2能耗定额

4.2.1行政办公

4.2.1.1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应符合表1的规定,当使用燃气作为餐饮、生活热水等非供暖

用途时,应增加燃气能耗附加指标。

表1行政办公机构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

单位:kgce/m2

非供暖能耗定额

类别

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

A11.46.64.5

B18.511.58.8

燃气能耗附加3.6

注:A类是指未采用集中空调制冷的机构,B类是指全部采用集中空调制冷的机构,当同时存在集中空调和非集中

空调制冷区域时,该机构的非供暖能耗定额应按不同空调形式负担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加权平均后确定。

4.2.1.2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定额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行政办公机构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定额

单位:kgce/m2

集中供暖(按热计量收费)燃气自供暖

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

11.58.57.013.09.67.9

4.2.1.3人均综合能耗定额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行政办公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定额

单位:kgce/p

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

1296.0699.1348.9

3

DB12/T943—2020

4.2.2教育机构

4.2.2.1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

单位:kgce/m2

类别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

大学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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