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384-2013 石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范

DB35/T 1384-2013 Stone Celery Forest Cultiv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384-2013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2-04
实施日期
2014-03-01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省林业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竹(Phyllostachys nuda McClure)笋用林栽培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造林、幼林管 理、成林管理、病虫害防治、竹笋采收、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石竹笋用林的栽培。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尤溪县林业局、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尤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朱勇、邱晓东、郑瑞钰、郑蓉、吴长生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64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384—2013

石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范

TechnicalregulationoncultivatingforbambooshootofPhyllostachysnuda

2013-12-04发布2014-03-0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福建省地方标准

石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范

DB35/T1384—2013

*

2014年3月第一版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

DB35/T1384—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尤溪县林业局、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尤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勇、邱晓东、郑瑞钰、郑蓉、吴长生。

I

DB35/T1384—2013

石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竹(PhyllostachysnudaMcClure)笋用林栽培技术的术语和定义、造林、幼林管

理、成林管理、病虫害防治、竹笋采收、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石竹笋用林的栽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LY/T1678森林食品产地环境通用要求

DB35/T641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竹苗

也称母竹,从现有石竹林内挖取用作新造林的植株。

3.2

来鞭

与母竹相连的鞭芽朝竹苗秆方向的鞭段。

3.3

去鞭

与母竹相连的鞭芽背向竹苗秆方向的鞭段。

4造林

4.1作业设计

在造林地调查后进行作业设计,编制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造林地选择、林地清理方

式、整地方法、挖穴规格、造林时间、造林方法、造林密度、苗木来源、苗木规格、用工与投资概算等。

具体要求按DB35/T641规定执行。

4.2林地选择

4.2.1气候

年平均气温15℃~19℃,年降水量1200mm~1800mm。

4.2.2地形

海拔高度低于800m,坡度小于20°,交通方便,水源充足的地块。

1

DB35/T1384—2013

4.2.3土壤

沙质壤土或红、黄壤土,土层厚度大于50cm,pH值4.5~7.0。

4.2.4环境

环境质量应符合LY/T1678要求。

4.3林地整理

4.3.1林地准备

秋、冬季进行劈草清杂、深翻。

4.3.2挖穴

挖穴密度:每公顷1000~1500穴,穴规格:长60cm~80cm、宽40cm、深40cm。

4.3.3基肥

每穴施钙镁磷0.5kg~1kg。

4.4竹苗

4.4.1竹苗选择

选择1~2年生,胸径2cm~5cm,生长健壮、枝叶茂盛、分枝低、无病虫害的植株。

4.4.2竹苗挖掘

起苗时做到不伤鞭芽和秆基,留来鞭15cm~20cm,去鞭25cm~30cm,带完整土球。留4~7盘

枝条。对竹蔸、秆、枝、叶保护处理。

4.4.3竹苗运输

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保护土球,注意保湿。

4.5种植

4.5.1时间

1月下旬至3月上旬种植。

4.5.2方法

竹苗挖掘后1d~2d内完成种植,种植时将竹苗蔸置于穴内,分3次回填表土,踩实,成馒头状,

浇定根水,覆盖松土。

4.5.3补植

第2年和第3年对缺株和死亡植株进行补植。

5幼林管理

5.1水分管理

若栽后遇连续3d~5d无降雨天气,及时浇水。积水过多时,做好排涝工作。

5.2除草松土

种植后第1年10月~11月除草松土1次。第2年和第3年各除草松土2次,分别在每年6月~7月和

10月~11月进行。

5.3施肥

2

DB35/T1384—2013

种植后第1年6月~7月施肥1次,穴施,每穴施尿素0.1kg。第2年和第3年每年施肥2次,每公顷

每次穴施或沟施复合肥(或尿素)240kg~300kg,结合除草松土进行。肥料使用应符合NY/T496要求。

5.4留养新竹

及时挖除退笋、畸形笋、病虫害笋,其余笋留养成竹。

5.5套种

种植后可套种绿肥或经济作物。

5.6竹林保护

防止人畜及其它动物破坏,及时防治病虫害,防治方法见附录A。

6成林管理

6.1留笋养竹

每年在出笋的盛期,选留健壮的竹笋成竹,每年每公顷留新竹2000株~2500株,做到留大挖小,

留稀挖密。

6.2调整竹林结构

保留1~4年生的植株,每年7月后砍伐病竹、弱竹和5年生以上的老竹,每公顷保留立竹数7000~

9000株。

6.3除草松土

每年夏季和秋季各进行除草松土1次。

6.4施肥

每年结合除草松土施肥2次,7月沟施或深翻入土施长鞭肥1次,每公顷施尿素450kg~750kg;9

月~10月施孕笋肥1次,每公顷沟施复合肥750kg~1500kg。肥料使用应符合NY/T496要求。

6.5灌溉

遇干旱天气应及时灌溉保湿,水质应符合LY/T1678要求。

7病虫害防治

7.1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开展对石竹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做好竹苗、竹材、竹枝

梢的检疫工作,实施竹林生态系统管理,推行无公害防治,适时做好以营林、物理、生物防治为主,化

学药剂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工作。

7.2主要病虫种类

竹夜蛾类、笋象类、介壳虫类、竹螟类、竹小蜂类、竹煤污病、竹疹病、竹丛枝病。

7.3防治方法

主要病虫害及其防治方法见本标准附录A,农药使用执行GB4285要求。

8竹笋采收

每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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