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520-2024 核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DB44/T 2520-2024 Nuclear emergency material reserve standard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520-2024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07
实施日期
2024-09-07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场外核应急组织(包括省级、地级以上市级)核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除核电厂外,其他可能涉及实施场外核应急响应行动的场外核应急物资储备,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邹耀、严辉、汤泽平、何海明、陈桂红、王琪、陈德育、郭静翔、陈诚、李占优、张腊根、李勇、高洋、童文修、曾祥艳、杜玉玲、张伟伟、黄伟军、严晓军、王丽燕、郑迪、李冠超、杨波、王金凯、陆小茜、侯虹宇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00

CCSZ01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520—2024

核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Reservestandardofnuclearemergencysupplies

2024-06-07发布2024-09-07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T2520—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4储备原则........................................................................2

5核应急物资储备要求.................................................................3

6核应急物资储备库选址与建设要求.....................................................4

7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4

附录A(资料性)核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样式...............................................6

附录B(资料性)核应急专用物资品种和储备要求.........................................7

附录C(资料性)核应急通用物资储备目录..............................................10

参考文献.............................................................................13

I

DB44/T252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广

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耀、严辉、汤泽平、何海明、陈桂红、王琪、陈德育、郭静翔、陈诚、李占

优、张腊根、李勇、高洋、童文修、曾祥艳、杜玉玲、张伟伟、黄伟军、严晓军、王丽燕、郑迪、李冠

超、杨波、王金凯、陆小茜、侯虹宇。

II

DB44/T2520—2024

核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场外核应急物资的储备原则、储备要求、储备管理,以及储备库选址与建设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场外核应急组织(包括省级、地级以上市级)核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除核电厂外,其他可能涉及实施场外核应急响应行动的场外核应急物资储备,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应急emergency

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的非常规情况或事件,主要是为了缓解对人类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的危险或

不利后果。

核应急物资nuclearemergencysupplies

为实施场外核应急响应所必需的物资。

[来源:GC/T1201—2022,3.1.5,有修改]

核应急物资储备suppliesreservefornuclearemergency

处置核事故需要的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包括专用应急物资和通用应急物资储备。

[来源:GC/T1201—2022,3.2.1,有修改]

核应急专用物资specialsuppliesfornuclearemergency

主要用于核事故救援、缓解事故后果和辐射防护等核应急特殊用途的各类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核应

急响应需要的个人防护、专用药品、去污洗消、分析检测等方面的物资。

核应急通用物资generalsuppliesfornuclearemergency

除核应急专用物资之外的其他核应急物资,主要包括人员安置、食宿、医疗、供电、供水、照明、

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安防、通信等方面的物资。

实物储备entityreserve

核应急物资以实物储存在核应急组织的方式,并拥有物资所有权,当核事故发生后可以随时调用。

1

DB44/T2520—2024

商业储备businessreserve

由核应急组织通过商业途径进行核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单位根据自身经营进行物资轮换,在发生核

事故时,保证核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的储备方式,包括合同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信息储备等形式。

合同储备contractreserve

以合同形式将核应急物资储备在企业等单位,核应急组织拥有物资优先动用权,发生核事故时,可

根据合同规定优先调用这些企业物资的储备方式。

生产能力储备productioncapacityreserve

核应急组织和相关企业签订协议,约定企业保持一定的生产能力及设备,发生核事故时,能够迅速

生产或转产核应急物资的储备方式。

信息储备informationreserve

核应急组织掌握核应急物资的生产厂家或储备单位信息,建立生产企业清单,发生核事故时,能够

迅速联系采购或征调核应急物资的储备方式。

洗消站decontaminationstation

对受放射性沾染的人员和装备进行去污的场所。

44储备原则

集中管理,统一调拨

核应急物资储备应建立集中管理的应急物资调度制度,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拨、统一配送,确保

应急物资调运快捷高效。

平时服务,灾时应用

核应急物资储备应在保障应急需求的前提下,合理扩大应急物资使用范围,提高应急物资的平时轮

换和服务效率。核应急期间,应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

有力。

采储结合,节约高效

核应急物资储备应立足需求、服务应急,把储备和紧急采购等环节统一起来,储备应对第一波物资

需求冲击,为后续生产及采购赢得时间;完善应急物资采购机制,开展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综

合运用实物储备、合同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及信息储备等多种储备方式,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

合的核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提高应急保障效率。

积极兼容,保证质量

核应急物资储备应积极兼容本地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科学安排、合理布局,明确职能职责,完善

责任链条,实现各部门应急物资保障有机兼容衔接;同时对核应急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环节严格把关,加

强物资质量检测和储备管理,确保物资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DB44/T2520—2024

5核应急物资储备要求

基本要求

5.1.1核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核应急组织的核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样式见表A.1。

5.1.2省级核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可统筹储备在省级核应急组织及各相关地级以上市。

5.1.3地级以上市级核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可统筹储备在核应急组织、地级以上市储备库、前沿指挥所

等。

5.1.4核应急物资储备应根据核电厂的规模、本级核应急的功能职责、本级核应急队伍人员情况、可

能危及的公众人口数量和潜在的事故危害等要素进行储备,满足当地核应急工作的实际需求。

5.1.5撤离安置的公众生活用品和物资储备数量,应根据受事故影响可能撤离的人数确定。

5.1.6应根据各级核应急单位的核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实行动态电子数据管理。

各类核应急物资应储备一定的实物量,平时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应急时能快速服务应急响应行动。核

应急物资储备可与其他类型的应急物资储备共建共享,共同维护。

核应急物资配备要求

5.2.1基本要求

应为进入受事故影响区域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监测设备、通

信设备以及相关辅助物资等,为实施核应急措施提供可靠保障。各类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应

急状态时能正常使用。

5.2.2应急救援设备

赴核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的核应急组织应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参照GB/T17680.3的相关要求配备

相应的救援设备。

5.2.3应急人员防护设备

赴核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的核应急组织应配备下列防护设备:

a)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呼吸面罩、眼罩、鞋套和手套等):1套/人;

b)急救箱:1个/组。

5.2.4监测设备

赴核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的核应急组织应配备下列个人监测设备:

a)直读式剂量仪:1台/人;

b)累积剂量仪:1台/人。

5.2.5通信设备

赴核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的核应急组织根据需要,每人应配备通信设备(包括卫星通信设备和移动通

信设备)。

5.2.6辅助物资

赴核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的核应急组织应根据相关工作需要选择配备下列辅助物资:

a)分类响应程序文件:1份/组;

b)人员辐射防护程序文件:1份/组;

3

DB44/T2520—2024

c)仪器设备操作手册文件:1份/组;

d)记录本:1本/组;

e)放射警戒标志:按需配备;

f)其他警戒标志(如警示牌、警戒线等):按需配备;

g)便携式气象观测仪器:按需配备。

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要求

各级核应急组织应根据当地核事故场外应急时核应急组织及救援人员、受影响公众人员数量和实

际工作需要,按照表B.1的要求储备核应急专用物资。核应急专用物资参照GB/T38565进行分类和编码。

核应急通用物资储备要求

5.4.1核应急通用物资以地级以上市储备为主。储备量根据当地核事故场外应急时核应急组织及救援

人员、受影响公众人员数量,参照表C.1进行核算。核应急通用物资分类和编码参照GB/T38565的要

求。

5.4.2核应急通用物资储备应与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兼容,信息共享。

6核应急物资储备库选址与建设要求

核应急物资储备库选址

6.1.1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应综合评估地震、地表断裂、气象、洪水、土工,及火山作用、泥石流、

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

6.1.2应选在交通便利的位置,方便物资快速分发、调配。

6.1.3核电厂所在地级以上市的核应急物资储备库应设置在合理的范围内,可根据不同人员的应急需

求进行选择,确保出现核事故时能及时调配核应急物资。

核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

6.2.1核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用地应根据节约用地的原则和总平面布置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确定,

并应包括建筑、场地、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6.2.2充分利用现有相关的核应急设施或其他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核应急物资储备库。

6.2.3核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筑标准应根据各类应急物资储存、管理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可参照建

标121相关规定执行。

7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基本要求

7.1.1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层层落实核应

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制,各级核应急组织承担本级核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7.1.2建立统一的核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完善核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采购、储备、调拨和紧

急配送体系;制订紧急采购程序,加强应急状态下集中生产调度和紧急采购。

7.1.3核应急物资应由指定人员管理和定期维护,消耗、损坏或失效后应及时补充和更新。

储备管理

4

DB44/T2520—2024

7.2.1应建立核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核应急平台,加强对储备

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

7.2.2应加强对核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用等环节的资金管理以及审计督查,保留资金流水及出入

库凭证,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管理规范。

7.2.3应加强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的核应急物资管理能力。

7.2.4加强储备物资轮换,确保物资常储常新,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

储备维护

7.3.1核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核应急物资日常维护管理。

7.3.2应定期检查检验物资的出入库情况,定期计量检定相关设备,加强仪器的标定和检查,核实物

资的使用、减损和性能情况,及时补充减损或更换性能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设备。

7.3.3以合同储备及生产能力储备的应急物资,应定期检查合同的有效性、企业实物储备、生产能力

储备和产品质量状况,确保应急物资的供给。

7.3.4以信息储备的应急物资,应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的生产厂家或储备单位信息、生产能力或物资储

备现状、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调运

7.4.1启动核应急响应时,应加强全省核应急物资的统一调运和支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4.2核应急物资调运按照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的原则进行。

7.4.3应加强社会资源整合,建立覆盖全省的各类交通工具和核应急队伍的动态数据库,调动社会各

方面运输能力,形成以陆运、空运、水运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核应急物流交通运输网络,确保核应急物资

运输及时、高效。

7.4.4宜与邻近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应急物资支援调拨共享协作协议,实现核应急物资信息共

享,作为全省核应急物资补充储备。

报废

7.5.1装备器材类物资,参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临近有效期或需要推陈储新的生活救

助类物资,可支持当地用于临时救助。

7.5.2破损严重或超过有效年限无法使用的,以及使用后没有回收价值的核应急物资,由物资权属部

门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7.5.3对报废核应急物资的可利用部分应充分利用;无法利用的,及时进行销毁;有条件的,可售给

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再生资源加工处理,并签订协议,不应流入社会。

5

DB44/T2520—2024

A

A

附录A

(资料性)

核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样式

各核应急单位的核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样式见表A.1。

表A.1核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样式

储备单位名称

序号物资类型物资名称及代码型号单位数量储备形式存放地点保管人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写人填写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6

DB44/T2520—2024

附录B

(资料性)

核应急专用物资品种和储备要求

核应急专用物资品种和储备要求见表B.1。

表B.1核应急专用物资品种和储备要求

序号类别及代码物资名称及代码功能要求储备量储备形式

主要由面罩和高压储气瓶组成,通过一个气源(如氧气瓶)将气体送入面罩,形成一个根据核应急组织中进入核

2010101实物储备为

1正压环境,防止有害物质进入呼吸系统,可防止吸入空气中的放射性气体和颗粒物。事故重污染区进行救援人

正压式呼吸器主,分级负责

【参考标准】:GA124—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