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016-2017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B37/T 3016-2017 DB37/T 3016-2017 Mining Safety Accident Inspec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Details for the Production of Civil Explosive Materials Manufacturing and Sales Enterpris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016-2017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0-10
实施日期
2017-11-10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1.100.30

A3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016—2017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ManufacturingandmarketingenterpriseofcivilexplosivesmaterialsProduction

safetyaccidenthiddenrisksgovernancesystemdetailedrulesandregulation

2017-10-10发布2017-11-1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01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光民爆器

材有限公司、山东凯乐化工有限公司、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小溪、范建波、李志先、张建亮、陈成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7/T3016—2017

引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等要求,结合山东

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事故隐患持续有效进行排查、治理、

确认、控制的重要工作方法。

II

DB37/T3016—2017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与作业环节及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89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A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WJ9065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WJ/T9075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第1部分:总则

DB37/T288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288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3术语和定义

DB37/T2882、DB37/T288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四超”four-illegal-behaviour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超过许可数量和品种、超过规定作业时间、超过规定储存量、

超过定员人数组织生产经营的现象。

4基本要求

4.1成立组织机构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是

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分管范围内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组成人员应包括生产、安全、技术、机电设备、工程、研发等各职能部门负

责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4.2实施全员参与

1

DB37/T3016—2017

企业应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考核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培训学习,并保留培训、考核

记录,使全体从业人员掌握相关标准、程序、方法。做到全员参与,明确各个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

责任。

4.3编写体系文件

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包括基础管理类和生产现场类)、隐

患整改通知单、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文件。

5隐患分级与分类

5.1分级

5.1.1基本要求

根据隐患的危害大小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为标准的级别划分。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

重大事故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有关规定,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

患,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a)证照不齐,安全评价、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

b)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

c)超过许可数量和品种、超过规定作业时间、超过规定储存量、超过定员人数组织生产经营的“四

超”现象的;

d)管理严重缺失,可能导致本单元或更大范围的安全失控的;

e)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设备、工艺的;

f)外部安全距离发生变化,不能满足GB50089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的;

g)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5.1.3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除重大事故隐患以外的情形,为一般事故隐患。

5.2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和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

5.2.1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问题或缺陷的:

a)证照、许可及建设程序;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c)安全生产责任制;

d)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DB37/T3016—2017

e)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设备设施管理、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领导带班、事故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技术资料、外包工

程安全管理等;

f)国家、行业规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要求。

5.2.2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问题或缺陷的:

a)作业场所、工(库)房及设施、设备;

b)防殉爆、隔爆措施;

c)自动控制、安全联锁装置;

d)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e)电气与通讯、防静电与防雷;

f)消防、采暖与通风;

g)运输与储存、试验与销毁;

h)内、外部安全距离;

i)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j)自然灾害等方面;

k)现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l)国家、行业规定的其他有关标准、要求。

6工作程序和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步骤包括:确定排查范围、选择排查标准、实施隐患排查、开展隐患治理、组

织隐患治理验收或(和)效果评估、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等。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基本要求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每年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项目

内容的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清

单内容可依据5.2.1、5.2.2条款并结合WJ/T9075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工作危害

分析法、有关事故案例等进行编制。

6.1.2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企业应依据基础管理内容,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基础管理项目、排查内容、排查标准、

隐患判定、排查类型等信息。参见附录A。

6.1.3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企业应参照生产现场类内容,针对危险源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

括风险点简况、排查内容、排查标准、隐患判定、排查类型等信息。参见附录B。

6.2确定排查项目

3

DB37/T3016—2017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

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分为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排查和基础管理

类事故隐患排查,两类事故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6.3组织实施

6.3.1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集团公司级、公

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各岗

位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体系。

6.3.2事故隐患排查周期

根据风险点风险级别和特性确定隐患排查周期(隐患排查的实施时间间隔),可能的周期包括:一

班三检、每班一次、每周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每半年一次等。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势的

变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情况适当增加。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周期应满足:

a)一线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中及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设备维修人员应每天至少一次对生产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c)负责生产的班组负责人每天至少一次对所负责的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d)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等职能部门或业务主管、车间(库区管理部门)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

业性隐患排查;

e)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设备等职能部门或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系统性的隐患排

查;

f)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g)集团公司负责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h)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实施对设备、电气与通讯、消防、采暖与通风、自动控制、防静电与

防雷、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作业场所、运输与储存、试验与销毁、外部环境变化、自然灾害

等进行检测或可靠性评估;

i)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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