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10-2019 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DB11/T 1010-2019 The Specification for Estimating Software Development Costs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ject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3年07月
-
2019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80
L7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010—2019
代替DB11/T1010-2013
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Specificationforsoftwaredevelopmentcostestimatingofinformation
technologyprojects
2019-06-18发布2019-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XX/T1010—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软件开发费用构成..................................................................4
4.1费用构成......................................................................4
4.2直接人力成本构成..............................................................5
4.3直接非人力成本构成............................................................5
4.4间接人力成本构成..............................................................5
4.5间接非人力成本构成............................................................5
4.6毛利润构成....................................................................5
5软件开发费用测算..................................................................5
5.1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5
5.2规模测算......................................................................6
5.3工作量测量....................................................................7
5.4费用测算......................................................................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功能点计数基本规则..............................................9
附录B(资料性附录)参数表.........................................................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常用模板样例...................................................13
附录D(资料性附录)测算示例.......................................................16
参考文献............................................................................18
I
DB11/T101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1010—2013《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与DB11/T1010—2013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见2和3,2013年版的2和3)
——增加了术语出处,对于已经标准化的定义,标明该定义出自的标准,对于改写已经标准化的定
义,加注说明;
——删除了缩略语(见2013年版的3.2),在正文中有英文缩略语处标示中文全称;
——修改了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估算基本流程图(见5.1图2,2013年版的5.1图2);
——修改了功能点的计数规则描述(见5.2.1,2013年版的5.2.1);
——修改了工作量测算基本原则的描述(见5.3.1,2013年版的5.3.1);
——删除了工期测算(见2013年版的5.4);
——增加了费用测算两种方法的概述(见5.5.1);
——增加了内部逻辑文件(ILF)的概述(见附录A.2);
——修改了附录B,由规范性附录改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2013年版的附录B);
——修改了北京软件行业基准数据(SSM-BK-201204)为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CSBMK(201809)
(见附录B,2013年版的附录B);
——修改了生产率基准数据(见附录B.1,2013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电子政务行业生产率基准数据(见附录B表2);
——删除了规模调整因子(见2013年版的附录B.2);
——修改了附录D测算示例数据(见附录D,2013年版的附录D);
——修改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软件造价评估技术创新联盟、
北京科信深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基数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软件造价分会、北京华
鑫杰瑞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乐可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宇图
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铁华晨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合力
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青、于铁强、代寒玲、张怀璘、许宗敏、刘东华、李培圣、娄允、张超辉、
麻妮娜、关鹏、张志国、李世欣、刘俊、罗志强、刘先佰、熊世萍、黄建元、徐志斌、刘雪、杨振海、
赵延升、王琪。
II
DB11/T1010—2019
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定制类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的方法及过程,包括软件开发费用的构成、软件
规模、工作量及费用测算方法及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以功能性需求为主的定制类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J/T11619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NESMA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委托方sponsor
软件开发项目的出资方。
注:改写SJ/T11463-2013,定义3.17。
3.2
开发方developer
受委托方委托,负责软件开发的组织或团队。
注:改写SJ/T11463-2013,定义3.18。
3.3
第三方third-party
委托方和开发方之外的主要利益相关方。
注:改写SJ/T11463-2013,定义3.19。
3.4
软件开发费用softwaredevelopmentcost
委托方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需向开发方支付的费用。
3.5
直接成本directcost
1
DB11/T1010—2019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直接付出的各种资源代价总和。
[SJ/T11463-2013,定义3.4]
注:可直接计入软件开发项目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属于直接成本。
3.6
间接成本indirectcost
与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相关,但同一种投入可以支持一个以上项目的联合成本。
[SJ/T11463-2013,定义3.5]
注:开发方研发管理人员工资、研发设备折旧、停工补偿等属于间接成本。
3.7
人力成本humanresourcecost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所需付出的各种人力资源代价总和。
[SJ/T11463-2013,定义3.6]
3.8
非人力成本non-humanresourcecost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所需付出的人力成本之外的其他成本。
[SJ/T11463-2013,定义3.7]
3.9
直接人力成本directhumanresourcecost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直接付出的人力成本。
注:改写DB11/T1424-2017,定义3.7。
3.10
直接非人力成本directnon-humanresourcecost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直接付出的非人力成本。
注:改写DB11/T1424-2017,定义3.8。
3.11
间接人力成本indirecthumanresourcecost
服务于软件研发管理整体需求的非项目组人员的人力成本。
注:改写DB11/T1424-2017,定义3.9。
3.12
间接非人力成本indirectnon-humanresourcecost
不为开发某个特定项目但服务于整体研发活动产生的非人力成本。
注:改写DB11/T1424-2017,定义3.10。
3.13
基准数据benchmark
2
DB11/T1010—2019
经过筛选并维护数据库中的一个或一组测量值或者派生测量值,用来表征目标对象相关属性与这些
测量值的关系。
[DB11/T1424-2017,定义3.11]
3.14
方程法equation
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并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测算项目工作量或费用估算值的方法。
注:改写SJ/T11463-2013,定义3.9。
3.15
软件因素softwarefactor
由于软件自身特点的差异而导致预期生产率发生变化的相关因素。
注:业务领域、应用类型、质量特性等属于软件因素。
3.16
开发因素developmentfactor
对于同一软件,由于开发团队或其采用的过程、技术差异而导致预期生产率发生变化的相关因素。
注:采用技术、过程、团队经验、重用程度等属于开发因素。
3.17
系统边界systemboundary
被测算软件与用户或其他系统之间的界限。
注:改写SJ/T11619-2015,定义2.1.2。
3.18
功能点functionpoint
衡量软件功能规模的一种单位。
[SJ/T11463-2013,定义3.13]
3.19
内部逻辑文件internallogicalfile
在应用程序边界内维护的用户可识别的逻辑相关数据组或控制信息。其主要目的是保存由被计数的
应用程序的一个或多个基本处理所维护的数据。
[SJ/T11619-2015,定义2.1.12]
3.20
外部接口文件externalinterfacefile
被一应用程序引用但在另一应用程序边界内被维护的,用户可识别的逻辑相关数据组或控制信息,
其主要目的是保存由被计数的应用程序边界内的一个或多个基本处理所引用的数据。
[SJ/T11619-2015,定义2.1.13]
3.21
预估功能点计数theindicativefunctionpointcount
3
DB11/T1010—2019
只进行内部逻辑文件和外部接口文件计数的功能点计数方法。
3.22
百分位数percentile
在某实数集合中,对于集合内某元素X,如果该集合中有且仅有p%的数据不大于X,则称X为该集合
的p百分位数。
[SJ/T11463-2013,定义3.20]
示例:如果仅有50%的数据不大于X,则X为该集合的50百分位数,简称P50。
3.23
功能点耗时率personhoursperfunctionalpoint
每功能点所消耗的人时数。
[DB11/T1424-2017,定义3.15]
3.24
功能点单价unitpriceoffunctionpoint
每功能点的直接人力成本、间接人力成本、间接非人力成本及毛利润之和。
[DB11/T1424-2017,定义3.16]
4软件开发费用构成
4.1费用构成
4.1.1软件开发过程应包括从信息化项目立项完成到项目验收之间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集成、
测试、安装、验收活动及相关的项目管理、支持活动。
4.1.2软件开发费用应包括软件过程中开发方的所有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毛利润(如图1所示),
不包括软件预研或可行性分析、数据迁移、软件维护等成本。
4.1.3直接成本包括直接人力成本和直接非人力成本。
4.1.4间接成本包括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非人力成本。
4.1.5本标准中所涉及工作量仅为软件开发过程所用工作量。
图1软件开发费用构成
注:不同的组织在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中应考虑已有财务或其他管理制度对软件开发费用构成的影响。例如,当
软硬件购置费、测评费等费用单独列支时,不应再将上述费用作为软件开发费用的直接非人力成本重复计算。
4.2直接人力成本构成
4
DB11/T1010—2019
直接人力成本包括开发方项目组成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人力资源费用。其中,项目组成员包括
参与该项目开发过程的所有研发或支持人员。对于非全职投入该项目开发工作的人员,按照项目工作量
所占其总工作量比例折算其人力资源费用。
注:项目组成员通常包括项目经理、需求分析人员、设计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部署人员、用户文档编写人
员、质量保证人员、配置管理人员等。
4.3直接非人力成本构成
直接非人力成本包括:
a)办公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产生的行政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通讯、邮寄、印刷、会
议等;
b)差旅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差旅补贴等;
c)培训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安排的培训产生的费用;
d)业务费,开发方为完成此项目开发工作所需辅助活动产生的费用,包括评审费、验收费、第三
方评测费等;
e)采购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需特殊采购专用资产或服务的费用,包括专用设备费、专用软
件费、技术协作费、专利费等;
f)其他,未在以上项目列出但确系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所需花费的费用。
注:不同的组织在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中应考虑已有财务或其他管理制度对软件开发费用构成的影响。软件开发
费用中的直接非人力成本仅限于为开发此项目而产生的费用。例如,用于未来软件部署的数据库、中间件产品、
服务器产品的采购费、第三方测评费等费用通常单独列支,不应计入软件开发费用;而由于特殊的开发环境而
产生的仅为本次开发项目服务的采购费、第三方测评费等费用应计入软件开发费用。
4.4间接人力成本构成
间接人力成本包括软件研发部门经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工程过程组人员、产品规划人员、组
织级质量保证人员、组织级配置管理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等的分摊。
4.5间接非人力成本构成
间接非人力成本包括开发方研发场地房租、水电、物业,研发人员日常办公费用分摊及各种研发办
公设备的租赁、维修、折旧分摊。
4.6毛利润构成
毛利润包含开发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外的经营管理费用分摊、市场销售费用分摊、应承担各种
税费及税后净利。
5软件开发费用测算
5.1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
软件开发费用测算的基本流程如图2所示。
5
DB11/T1010—2019
测算规模测算工作量测算费用
图2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估算基本流程
在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充分利用基准数据,对工作量、费用进行测算;
——在测算规模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的详细程度选择合适的方法;
——工作量、费用的测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值;
——费用测算过程中宜采用不同方法分别测算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不同方法的测算结果产生较大
差异,可采用专家评审方法或加权平均方法确定测算结果。
5.2规模测算
5.2.1功能点计数
应根据已知的项目功能描述,采用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
在测算规模前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确项目范围及系统边界。项目范围描述文档应包
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求进行
描述或说明,保证可根据项目范围描述文档进行预估功能点或估算功能点计数。
在预算阶段,由于需求较为模糊,宜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方法,测算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采用预估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公式如下:
UFP=35×ILF+15×EIF……(1)
式中: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ILF——内部逻辑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35——内部逻辑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IF——外部接口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15——外部接口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在需求较清晰的情况下,宜采用估算功能点计数方法,测算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采用估算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公式如下:
UFP=10×ILF+7×EIF+4×EI+5×EO+4×EQ……(2)
式中: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ILF——内部逻辑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10——内部逻辑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IF——外部接口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7——外部接口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I——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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