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553-2008 烟花爆竹 火箭(升空类产品)

GB 21553-2008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Rockets(product of aerial)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0631-2025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1553-2008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3-24
实施日期
2009-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箭(升空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火箭(升空类产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花爆竹检测中心
起草人:
谭爱喜、张光辉、江资成、欧杨、刘劲彪、江放明、徐鹏、熊浩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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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犌犅215532008

烟花爆竹火箭(升空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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狆

20080324发布2009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215532008

前言

本标准的第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5

本标准的附录、附录、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ABC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花爆竹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爱喜、张光辉、江资成、欧杨、刘劲彪、江放明、徐鹏、熊浩。

Ⅰ

—

犌犅215532008

烟花爆竹火箭(升空类产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箭(升空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箭(升空类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106312004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

GBT106322004

3术语和定义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106312004

3.1

火箭狉狅犮犽犲狋狊

自身带有推进药剂和稳定装置,点燃后产品竖直升空,在空中可以伴随视听效果。

3.2

稳定装置狊狋犪犫犻犾犻狕犪狋犻狅狀犲狌犻犿犲狀狋

狇狆

为稳定产品在空中的运动方向而设置安装的稳定杆、尾翼、旋翼。

3.3

碎片犱犲犫狉犻狊

产品在空中燃放后坠落下来的稳定装置、纸片、未着火亮珠等物质。

4产品分级

按—要求,火箭(升空类产品)分为、、三级。

GB106312004ABC

5技术要求

5.1外观

5.1.1产品的外形无明显变形,无损坏。

5.1.2产品主体外壳应没有穿孔、破裂、凹陷或隆起。

5.1.3产品的外表整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

5.1.4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文字图案清晰。

5.2引火线

5.2.1引火线表面整洁干燥,无破损,无漏药,无霉变。

5.2.2不得使用氯酸盐引火线。

引火线牢固性,应符合—中的要求。

5.2.3GB1063120045.4.2

5.2.4引火线的保护,除有内包装或引线套保护的引火线外,其他引火线应通过旁燃测试。

1

—

犌犅215532008

5.2.5引燃主体时间

级:。

5.2.5.1C3.0s13.0s

~

级:。

5.2.5.2B5.0s15.0s

~

采用电子点火的升空类烟花不受和的限定。

5.2.5.35.2.5.15.2.5.2

5.3外壳材料

烟花主体外壳(除盛有上升硝的发射筒)应由纸张、硬纸板或塑料制成。盛有上升硝的发射筒可由

硬纸板、塑料或铝管制成。

5.4飞行稳定装置

5.4.1稳定装置

产品应:

———装上合适的稳定杆;

———装上其他可稳定飞行的部件,如侧翼、尾翼、支撑环。

飞行稳定装置应由非金属物质(用于固定稳定杆的钉子除外)制成。

5.4.2稳定杆平直度和挺直度

稳定杆平直度(最大拱起高度)应不大于2.5cm。

稳定杆挺直度(水平下垂比率)不得大于0.25。

5.4.3稳定装置的牢固性

稳定装置于升空类烟花开爆前不应脱落。

5.5发射装置

每一产品销售包装内应配置一个发射用装置。

5.6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

应符合—中第章的要求。

GB1063120045

5.7燃放性能

5.7.1燃放效果

所有烟火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急炸、低炸、火险等致命缺陷。

5.7.2发射高度

5.7.2.1C级升空类烟花发射高度不得低于10m。

5.7.2.2B级升空类烟花发射高度不得低于30m。

5.7.2.3A级升空类烟花发射高度不得低于50m。

5.7.3碎片

产品燃放后落下物中不得有坚硬的碎片。

C级升空类烟花离燃放点8m外任一掉落物的质量不应超过100.0g。

B级升空类烟花离燃放点15m外任何一掉落物的质量不应超过150.0g。

5.7.4发射偏斜角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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