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13-2019 非居民用燃气计量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DB11/T 1613-2019 Non-residential gas metering system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tandard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613-2019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3-27
实施日期
2019-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40

P4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613—2019

非居民用燃气计量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Codefordesign,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nonresidentgas

measurementsystems

2019-03-27发布2019-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613—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1

4一般要求..........................................................................2

5设计..............................................................................3

6施工..............................................................................7

7调试..............................................................................8

8验收..............................................................................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典型计量系统示意图.............................................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计量系统典型上传数据...........................................12

I

DB11/T161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员:高顺利、马英、李清、籍瑞春、肖勇、张燕平、黄冬虹、赵耀宗、于玉良、王振

武、贾林、何林、白佳琦、崔竞月。

II

DB11/T1613—2019

非居民用燃气计量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工业企业、采暖制冷、发电和汽车等非居民用户燃气贸易计量系统设计、施工、

调试、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非居民用户燃气贸易计量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

GB/T17747.2天然气压缩因子的计算第2部分:用摩尔组成进行计算

GB/T17747.3天然气压缩因子的计算第3部分:用物性值进行计算

GB/T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GB/T19271.1~4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GB/T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CJJ9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JG229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气计量系统gasmeteringsystems

由燃气流量计量仪表、附加装置及配套计量管路组成,可以是单路或多路计量系统。

3.2

燃气流量计量仪表gasflowmeteringinstrument

实现燃气精确计量的仪表的统称,包括流量基表和流量计量辅助仪表。

3.3

流量基表flowmeter

计量并显示工况条件下燃气流量值的流量测量装置,包括膜式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涡轮流量计、

腰轮流量计、科里奥利式质量流量计等。

3.4

流量计量辅助仪表flowmeteringauxiliaryinstrument

1

DB11/T1613—2019

以实现燃气流量计量的工况条件和标准参比条件间转换、能量转换为目的,所配置的温度、压力和

组分测量仪器、计算装置及配套变送器等测量仪表的总称,包括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体积修正仪、

流量计算机、在线气相色谱仪等。

3.5

附加装置auxiliarydevice

附加在流量基表上,实现某种特定功能的装置,包括CPU卡控制器和远程读表装置等。

3.6

智能燃气表intelligentgasmeter

以膜式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腰轮流量计或涡轮流量计为基表,加装远传电子控制器,自带通信

模块或与远传监控装置配套使用,具有燃气计量、信息存储及处理、远程控制、信息交互和安全管理等

功能的装置。

3.7

远传监控装置remotemonitoringdevice

将燃气用户燃气流量计量仪表的计量数据(包括流量、压力、温度等)进行采集并上传至中心站,

并接收中心站下发的控制指令的装置。

3.8

防护装置protectivedevice

对流量基表的表体、体积修正仪、卡控制器、连接线等部件起到防护作用的装置,包括防护箱、铅

封、防拆螺栓等。

3.9

防护箱protectivebox

将燃气流量计量仪表封装于其内,对燃气流量计量仪表起到防护作用,不开箱的情况下用户即可实

现正常读表、插卡操作的箱体装置。

4一般要求

4.1燃气计量系统应符合GB/T18603、GB/T22723、GB50028、CJJ94的规定。

4.2室外安装的燃气流量计量仪表应满足-25℃~55℃条件下可正常工作,应设置在防护箱内。

4.3室外安装的远传通信装置宜设置在防护箱内,远传通信装置的天线宜引出防护箱,并应具有防止

人为破坏和防盗功能。

4.4室内安装的商业用气的燃气流量计量仪表宜有防护装置,G25及以上规格的燃气流量计量仪表宜

安装在专用的燃气计量间内。

4.5室内安装的工业、采暖制冷用气的燃气流量计量仪表宜安装在专用的燃气计量间内,且宜有防护

装置。

4.6燃气计量间应满足GB50058对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要求。

4.7流量基表的公称压力应不低于计量管路的设计压力。

4.8燃气计量系统宜选用智能燃气表,智能燃气表优先采用外接电源,且通信信号强度满足要求。

4.9流量计算机与流量基表配套使用时,流量计算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且应设置在专用仪表

间。

4.10燃气流量计量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a)膜式燃气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为1.5级;

b)超声波燃气表的准确度精度应不低于1.0级;

2

DB11/T1613—2019

c)腰轮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1.0级;

d)涡轮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应为1.0级;

e)体积修正仪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

f)科里奥利式质量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

g)压力变送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075%;

h)温度变送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2℃;

i)在线气相色谱仪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

5设计

5.1系统

5.1.1商业、工业企业和采暖制冷用气的计量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用气工作压力不大于3kPa,用气设备最大耗气量小于50m³/h时,宜选用膜式燃气表或超声

波燃气表;

b)当用气工作压力不大于3kPa,用气设备最大耗气量不小于50m³/h时,宜选用腰轮流量计。商

业用气腰轮流量计公称尺寸不大于DN100,采暖制冷用气腰轮流量计公称尺寸不大于DN150;

c)当工作压力大于3kPa且不大于0.4MPa时,商业用气宜选用公称尺寸不大于DN100的腰轮流量

计或公称尺寸不大于DN200的涡轮流量计。采暖制冷用气宜选用公称尺寸不大于DN150的腰轮

流量计或公称尺寸不大于DN200的涡轮流量计;

d)当工作压力大于0.4MPa时,宜选用公称尺寸不大于DN300的涡轮流量计。

5.1.2发电用气计量宜选用公称尺寸不大于DN300的涡轮流量计,且应安装于独立的燃气计量间或计

量撬内。发电用气计量系统宜安装在线气相色谱仪。

5.1.3加气机宜安装在有加气罩棚下的加气岛上。加气机流量计宜采用科里奥利式质量流量计。

5.1.4不可中断用户宜设置备用计量管路,并选择与主计量管路相同公称尺寸的燃气流量计量仪表作

为备用。

5.1.5燃气计量系统接入管网的压力不大于0.4MPa时,宜在调压设备后设置流量基表,且宜采用单台

用气设备单独计量方式;对模块炉宜采用分组计量方式。

5.1.6燃气计量系统接入管网的压力大于0.4MPa时,宜在调压设备前设置流量基表,且应设置备用计

量管路,并选择相同公称尺寸的流量基表作为备用。

5.1.7膜式燃气表和超声波燃气表计量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膜式燃气表和超声波燃气表应设计在水平管路上;

b)膜式燃气表典型燃气计量系统参见附录A中的图A.1,超声波燃气表典型燃气计量系统参见附

录A中的图A.2。

5.1.8腰轮流量计计量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腰轮流量计根据现场条件选择设计在垂直或水平管路上,垂直设计时气体应上进下出;

b)腰轮流量计上游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法兰宜与流量基表法兰直接连接,腰轮流量计与过滤器

应一对一配置,过滤器精度应不低于50μm;

c)腰轮流量计典型燃气计量系统参见附录A中的图A.3。

5.1.9涡轮流量计计量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涡轮流量计应设计在水平管路上,流量计上游的直管段前应设置过滤器,流量计与过滤器应一

对一配置;中压及以下计量管路中过滤器精度应不低于50μm,高压及次高压计量管路中过滤

器精度应不低于20μm;

3

DB11/T1613—2019

b)涡轮流量计的上下游工艺管线应具有与流量基表相同公称尺寸的直管段,上游的直管段长度应

不小于5D,下游的直管段长度应不小于2D;

c)温度变送器应设计在每条计量管路下游距流量基表法兰端面1D处;

d)涡轮流量计典型燃气计量系统参见附录A中的图A.4。

5.1.10每条腰轮流量计和涡轮流量计计量管路应设计安装一个上游全通径球阀和一个下游全通径球

阀。

5.1.11分阶段发展、冬夏季负荷比大或峰谷差大的用户,燃气计量系统设计时应根据用户用气量发展

情况设置不同公称尺寸流量基表或设置多路相同公称尺寸流量基表以满足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计量需

求。

设置不同公称尺寸流量基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用户发展初期或负荷低谷宜安装小公称尺寸流量基表,用户发展终期或负荷高峰宜安装大公称

尺寸流量基表;

b)大公称尺寸流量基表与小公称尺寸流量基表流量范围宜至少有20%重合;

c)流量基表的公称尺寸不应超过两种;

d)计量系统应设一路备用计量管路,备用计量管路中流量基表的公称尺寸应与同期工作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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