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959-2011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DB63/T 959-2011 Lifting equipment safety usage work specification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959-2011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4-11
实施日期
2011-05-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7.020

C65/74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959—2011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2011-03-21发布2011-05-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959—2011

前言

本规范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范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

特种设备检验所、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格尔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彭新华、程新峰、王力、王立新、陈刚、王宏伟、赵海瑞。

I

DB63/959—2011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本规范适用于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

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中规定的起重机械。

2岗位职责

2.1主要负责人职责

2.1.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1.2设置或指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1.3为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2.1.4审批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工作规范、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2.1.5审批起重机械维修改造计划。

2.1.6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的起重机械事故。

2.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2.2.1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单位起重

机械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2.2.2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管理提出决策建议,负责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2.2.3指定具有起重机械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技术人员,负责起重

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2.2.4负责编制、申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维修改造计划和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对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2.2.5组织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定期自检工作。

2.2.6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2.2.7审批起重机械检修计划。

2.2.8制定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

2.2.9配合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2.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3.1办理起重机械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2.3.2定期会同使用部门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维护情况。

2.3.3检查起重机械定期检修、维修改造工作的执行情况。

2.3.4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

1

DB63/959—2011

2.3.5检查、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3.6参与起重机械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2.3.7负责安全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

2.4使用部门职责

2.4.1负责起重机械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4.2负责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

2.4.3检查司机、司索、指挥等作业人员对安全使用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5作业人员职责

2.5.1执行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2.5.2认真填写自查、运行、交接班和日常维护保养等记录。

2.5.3参加安全教育和作业技能培训。

2.5.4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

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自救措施。

2.5.5掌握相应的基本应急技能,参加应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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