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147-2013f 车用柴油(Ⅳ)

GB 19147-2013f Automobile diesel fuels(Ⅳ)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9147-2016 |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9147-2013f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2-07
实施日期
2013-02-07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为调合组分的车用柴油。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起草人:
倪蓓、龙军、付兴国、张建荣、徐小红、黄燕民、林荣兴、李文乐、宋海清、刘泉山、郑书佳、孙红磊、董红霞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2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5.160.20

E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1472013

代替—

GB191472009

车车用柴油()

()

AutomobiledieselfuelsⅣ

2013-02-07发布2013-02-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91472013

前言

、、,。

本标准的第章第章第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579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1.12009

本标准代替—《车用柴油》。

GB191472009

—,,:

本标准与GB19147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正文首页的警告内容

———“”(

删除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车用柴油可以满足国家第阶段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要求见

1.3Ⅲ

版);

20091.3

———();

第章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中增加见

55.15.1

———,(,);

表中增加了酸度指标限值及试验方法修改了脂肪酸甲酯含量的要求见表版表

1120091

———()();

增加了表车用柴油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见表

2Ⅳ2

———,();

将第章修改为取样取消了有关检验规则的相关内容见第章

66

———“

将修改为向用户销售的符合表或表要求的车用柴油所使用的加油机和容器都应明

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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