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982-2010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DB35/T 982-2010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cycled fiber product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982-2010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3-17
实施日期
2010-03-20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加工纤维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生产的纱线、织物、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以及符合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4.1.3规定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本标准不适用其他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以及附录A中列举的产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纤维检验所
起草人:
王绍平、黄美兰、郑煜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9.080.20

W59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982—2010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technicalrequrementsforproductswithreprocessfiber

2010-03-17发布2010-03-20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982-2010

福建省地方标准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DB35/T982—2010

*

2010年3月第一版2010年7月第一次印刷

DB35/T982—2010

前言

本标准是在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再加工纤维制品

生产实际进行制定的。

再加工纤维制品属于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产品,从原料到生产都会产生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目前

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规范统一我省再加工纤维制品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仅对再加工纤维制品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再加工纤维制品的其他质量要求按照

相应标准执行。

本标准由福建省纤维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纤维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绍平、黄美兰、郑煜。

本标准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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