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982-2010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DB35/T 982-2010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cycled fiber product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982-2010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0-03-17
实施日期
2010-03-20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加工纤维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生产的纱线、织物、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以及符合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4.1.3规定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本标准不适用其他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以及附录A中列举的产品。
发布历史
-
2010年03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纤维检验所
- 起草人:
- 王绍平、黄美兰、郑煜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9.080.20
W59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982—2010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technicalrequrementsforproductswithreprocessfiber
2010-03-17发布2010-03-20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982-2010
福建省地方标准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DB35/T982—2010
*
2010年3月第一版2010年7月第一次印刷
DB35/T982—2010
前言
本标准是在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再加工纤维制品
生产实际进行制定的。
再加工纤维制品属于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产品,从原料到生产都会产生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目前
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规范统一我省再加工纤维制品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仅对再加工纤维制品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再加工纤维制品的其他质量要求按照
相应标准执行。
本标准由福建省纤维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纤维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绍平、黄美兰、郑煜。
本标准首次发布。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51/T 397-2003 川式甜面酱 2003-12-17
- DB12/T 185-2003 无公害农产品 鲜食玉米 2003-12-03
- DB12/ 181-2003 水果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测定方法 2003-12-03
- DB12/T 051.12-2003 铜反射炉节能监测方法 2003-12-03
- DB51/T 5030-2003 成都地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 2003-12-17
- DB51/T 395-2003 酸菜鱼调料 2003-12-17
- DB51/T 396-2003 川式泡菜 2003-12-17
- DB51/T 394-2003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003-12-17
- DB12/T 051.5-2003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节能监测方法 2003-12-03
- DB51/T 393-2003 香肠调料 200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