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485-2023 城市管理部件物联技术导则
DB50/T 1485-2023 Urban Management Component IoT Technology Guidelin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重庆市江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重庆市江北区智慧城市管理中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智慧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信息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停车管理中心)、重庆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市人工智能学会、奉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巴南区市政管理指挥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万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魔法森林(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曾卿华、易立、刘航、孙维、陈茜、谭力、郑大海、陈国荣、曹龙汉、李彦、张婕、王虎、贾迪斐、宋到芾、郭璞、刘江、唐前进、朱展、蒋廷婷、冉丽娜、王亚、邓万里、杨展、魏小东、彭超、黄佳铭、杨林枫、刘原野、王璇、徐龑、徐琛雨、谭娅、陈静涵、袁青松、谭畅、徐泽杨、贺宇翔、卢虎。
- 出版信息:
-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
CCSL67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485—2023
城市管理部件物联技术导则
2023-09-18发布2023-12-18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1485—2023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2
5应用要求.........................................................................................................................................................3
6部件物联终端要求.........................................................................................................................................4
7部件物联终端监测要求.................................................................................................................................7
8部件物联管理平台要求...............................................................................................................................17
9部件物联安全保护要求...............................................................................................................................19
10验收.............................................................................................................................................................19
附录A(资料性)部件物联监测类型建议表.................................................................................................20
附录B(资料性)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功能架构图.........................................................................................21
附录C(规范性)部件物联验收评分表..........................................................................................................22
参考文献.............................................................................................................................................................24
I
DB50/T1485—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江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江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重庆市江北区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智慧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
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信息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停车管理中
心)、重庆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
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市人工智能学会、奉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
巴南区市政管理指挥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
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万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魔法森林(重庆)
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卿华、易立、刘航、孙维、陈茜、谭力、郑大海、陈国荣、曹龙汉、李彦、
张婕、王虎、贾迪斐、宋到芾、郭璞、刘江、唐前进、朱展、蒋廷婷、冉丽娜、王亚、邓万里、杨展、
魏小东、彭超、黄佳铭、杨林枫、刘原野、王璇、徐龑、徐琛雨、谭娅、陈静涵、袁青松、谭畅、徐泽
杨、贺宇翔、卢虎。
II
DB50/T1485—2023
引 言
为加强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创新为驱动,以信息化、数字化、
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引领城市建设智慧化升级,推进CIM基础平台建设,试点
“CIM+”应用,推动物联网在城市基础设施、智慧社区、智慧城管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依据国家住建部、重庆市等城市管理物联传感建设要求,结合重庆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及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对我市智慧城市运行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建设具有较强的
指导意义。
III
DB50/T1485—2023
城市管理部件物联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管理部件物联技术的一般规定、应用要求、终端要求、终端监测要求、管理平台
要求、安全保护要求和验收等。
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智慧城市管理部件物联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836.1爆炸性的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4943.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
GB/T15211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5332.2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28649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系统
GB/T28888下水道及化粪池气体监测技术要求
GB/T30428.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GB/T30428.3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3部分:地理编码
GB/T37025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JJ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T312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管理部件managedcomponent
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市政工程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
施、园林绿化设施和其他部件等。
3.2
部件物联网internetofmanagedcomponent
通过信息传感器、红外感应器、射频识别技术等各种装置与技术,实时采集管理部件设施监控、连
接、互动等信息,对城市公共区域内部件设施进行监测管理。
1
DB50/T1485—2023
3.3
部件物联终端terminatorforinternetofmanagedcomponent
在部件物联网内实施人与部件通信、部件与部件通信中信息发起和终结的设备,通常具备信息采集、
控制、传输等功能。
3.4
部件物联管理平台managementplatformforinternetofmanagedcomponent
部件物联设备控制管理系统的管理控制中心,管理、控制全系统的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和数据应用
以及系统的运行和安全,并管理与其它系统的数据交换。它是一个包括软件和硬件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4一般规定
4.1基本规定
4.1.1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系统功能、装置选型和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4.1.2部件物联管理平台的相关数据可接入各区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并同步汇聚至市级城
市管理大数据平台。
4.1.3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应建设系统运行环境,具备网络、服务器、显示设备、存储及备份设备、安
全设备等硬件设施,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地理信息系统等软件。
4.1.4城市建成区范围宜纳入部件物联监管。
4.1.5视频监控设施应符合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开发城市管理智能场景应用。
4.1.6部件物联基础网络搭建按照市、区相关要求统建。
4.1.7CIM基础平台、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作为基础平台,分别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供GIS/BIM
数据、物联网数据;CIM基础平台与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之间应有GIS信息数据映射。部件物联管理平
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关系见图1。
图1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关系
2
DB50/T1485—2023
4.2拓展要求
4.2.1本文件规定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内容不能满足城市运行管理需要时,可进行扩展。
4.2.2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应具备与其他信息化平台对接服务能力,可支撑各行业、部门相关物联部件
的接入和管理,应具备与CIM基础平台的数据接入能力。
5应用要求
5.1基础要求
5.1.1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可支持对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管理、公共服务等城市运行
管理领域的部件接入和管理。实现对道路、桥梁、隧道、边坡、井盖、管网、危险源、照明、环卫设施
等城市运行管理部件的实时感知监测。部件物联终端监测类型建议表参见附录A。
5.1.2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应根据管理部件特性、点位及作用,实行分类分级建设、运行、管理。
5.1.3部件物联终端建设应遵循涉及重点设施、重点区域的应优先建设的原则,城市生命线等存在重
大安全风险的设施设备,优先作为部件物联建设点位。
5.1.4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功能,应具备告警、查询、处置、巡检、数据共享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功能模块:
a)告警管理:支持在系统中显示出异常的位置并在控制中心进行报警,并向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
员的手持终端推送信息,并启动报警工单处理流程;
b)位置查询:支持实时查询部件位置信息,并可通过导航到达对应位置,地理定位应满足GB/T
30428.3相关要求;
c)工单处理:支持通过工单方式对辖区内部件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处理,并形成闭环反馈;
d)日常巡检:支持对监管区域内城市管理部件进行日常巡检,并按时间轴做好系统记录;
e)数据共享:支持信息推送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及各业务应用平台。
5.1.5部件物联终端应遵循统一的编码规则。
5.1.6部件物联管理平台的部件数据应按下列要求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里的部件唯一关联,满足
部件实体-部件物联终端-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唯一性和统一性:
a)管理部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部件数据按照GB/T30428.2相关要求进行统一编码;
b)部件物联中部件应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编码对应,应按照实际情况对部件进行采集或更新。新
采集或更新部件应包含空间位置和属性信息,属性信息按照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入库要
求,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中管理部件信息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中管理部件信息保持实时同步
或定期同步;
c)管理部件数据应与部件物联终端通过管理部件唯一标识码进行绑定,原则是一个传感器只能绑
定一个管理部件,多个传感器可以绑定到一个管理部件。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中管理部件数据属
性应包含其安装传感器的设备信息,包括设备代码、设备名称、型号、安装时间、安装位置等。
5.2部件物联终端分类设置要求
5.2.1市政设施
井盖、护栏、饮水器、停车位、路灯等一般性城市运行管理部件物联宜按照重点覆盖分级管理的原
则进行实施。
5.2.2环境卫生设施
3
DB50/T1485—2023
化粪池危险源监控等重要安全性部件应实现全覆盖,公厕运行状态、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道
路清扫车等日常城市运行管理部件物联宜按照重点覆盖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施,公厕气味监测、可视
化屏幕、智能垃圾桶等部件可在核心区域及重点区域进行试点。
5.2.3园林绿化设施
古树名木、各级保护树等重点保护部件物联应实现全覆盖,行道树、绿化护栏等城市运行管理部件
宜按照重点覆盖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施。
5.2.4市容秩序设施
户外大型广告牌等重要安全性部件物联应实现全覆盖。
5.2.5交通设施
道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涉及重要结构性和安全性的关键要素部件物联监管应实现全覆盖。
5.2.6其他设施
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区域等其他领域应根据行业管理需要按区域和类型进行综合考虑实施,并应接
入城市管理部件物联管理平台。
6部件物联终端要求
6.1部件物联终端基本要求
6.1.1基本性能
部件物联终端基本性能要求包括:
a)终端应支持有线供电、电池或太阳能等各种供电方式;
b)终端应支持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
c)终端使用寿命应不低于5年;
d)终端电磁兼容要求应参照GB/T17626系列标准执行;
e)室外使用的终端设备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f)终端连续工作时长应不低于20000h;
g)对于危险环境下使用的终端设备应满足GB/T3836.1相关要求。
6.1.2工作环境
部件物联终端工作环境要求包括:
a)工作环境温度:-20℃~+65℃;
b)相对湿度:≤95%RH;
c)存储温度:-40℃~+80℃。
6.1.3外观及结构
部件物联终端外观及结构要求包括:
a)设备的外壳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均匀,不应有气泡、
裂痕、明显剥落和斑点,无机械损伤;
b)紧固件应有防止自动松脱的措施;
c)设计可以活动的部件应操作灵活可靠,固定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d)说明符号文字及产品的所有标志(铭牌)应清晰端正,安装牢固;
4
DB50/T1485—2023
e)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和其他机械损伤;
f)不同功能的插件应有明显的符号加以区别或采取防止误插的措施。
6.1.4设备标志
6.1.4.1部件物联终端在设备的外壳明显处应设置铭牌,铭牌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型号和名称;
b)设备主要参数;
c)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d)制造厂名。
6.1.4.2工作在具有爆炸性危险环境中的隔爆设备,外壳明显处应设置标有“严禁带电开盖”等字样
的警告牌。
6.1.5基本功能
部件物联终端应具备以下功能:
a)应具有参数实时在线监测功能;
b)应能通过有线或无线传输方式,将自身采集信息,实时上传至监控后台;
c)宜具有就地显示功能;
d)应具备上传告警信息功能;
e)应具有心跳功能,心跳周期可设置,设置范围宜≤24h。
6.1.6包装
部件物联终端设备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包装箱内应包含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附件清单。
6.1.7储运
6.1.7.1运输方式不限,但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与冲击,避免雨雪直接淋袭。
6.1.7.2包装后的设备应在温度为0℃~40℃,相对湿度≤90%,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中
储存。
6.2部件物联终端管理要求
6.2.1一般规定
部件物联终端按统一标准,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部件物联终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包括手持
终端等在内的在线管理模式。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部件物联终端的属性标识、运行参数、时间校准、
安装调试、运维保障等环节管理。
6.2.2终端标识
部件物联终端的属性标识主要包括位置信息和终端编码等,具体要求包括:
a)室内位置信息: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街道+社区+道路+号/门牌+小区/栋+楼号+
楼层+室号+房间+点位等信息;
b)室外位置信息:宜以道路、河道、门牌为参照,使用方位、距离等方式描述,宜具备相应的经
纬度信息,精度至少保持小数点后6位(分米级);
c)终端编码:部件物联终端的设备制造商应在设备投入使用前生成终端编码,终端编码格式宜包
括设备ID、设备型号、MAC地址/IMEI码、设备类型、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设备制造商、
5
DB50/T1485—2023
终端编码版本号、网关识别码、自定义字段等,字节数宜≤128位。终端编码还应符合如下要
求:
1)具有唯一性,宜采用二维码、NFC等方式;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具有扩展性、规范性、开放性、兼容性和安全性。
6.2.3运行参数
6.2.3.1运行参数应包括阈值定义、日常运行数据、终端维护日志等。部件物联终端的阈值应按照不
同的应用场景进行定义,建立规范的阈值标准体系。
6.2.3.2日常运行数据宜包括终端类型、终端位置、应用场景、工作时段、终端状态、监测值、传输
时间、软件版本、电池电量等不同字段。
6.2.3.3终端维护日志宜包括日志时间、日志事件、维护人员、维护内容、维护结果等内容。
6.2.4时间校准
具有时钟的部件物联终端应定期进行时间校准,误差应≤5s。
6.2.5安装调试
部件物联终端安装调试时,应进行二次编码。二次编码内容包括:位置信息、终端编码以及传输方
式、版本号、集成商、投入使用时间、安装人员、安装环境、项目名称等。
6.2.6运维保障
6.2.6.1部件物联终端的运维保障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突发性维护,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a)日常维护:通过心跳包、自检指令等方式对终端的电池电量、工作状态、传输质量等进行监控
管理;
b)定期维护:定期对终端进行的巡检、预修、检测等工作,包括终端的软件升级、清洁、电池更
换等;
c)突发性维护:终端发生非正常拆除、掉线、故障时,及时进行应急响应处置。
6.2.6.2部件物联终端的运维保障应建立准确、完备的终端维护日志;并具备统计查询、远程管理等
功能。
6.2.7业务逻辑
6.2.7.1当终端正常工作情况下,应定期向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发送心跳数据包及监测数据,部件物联
管理平台形成实测数据。
6.2.7.2当终端参数超过设定的阈值时,应即刻向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上报。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依照相
应的算法模型综合判定后予以处置。
6.2.7.3当终端设备故障情况下,宜向部件物联管理平台发送故障数据包,部件物联管理平台收到故
障数据包或未收到信号时予以检查。
6.2.7.4摄像头等终端通过视频等方式触发,将实时采集的视频流、图片等信息,经结构化处理后传
至部件物联管理平台,部件物联部件物联管理平台予以处理。
6.3数据传输管理要求
6.3.1一般规定
数据传输应符合GB/T37025要求。终端传输数据的方式主要包括:长距离无线传输、短距离无线
传输和有线传输方式三种,具体传输方式的选择应考虑采集数据场景、传感器分布距离、设备功耗要求
6
DB50/T1485—2023
等因素。场景参数部件物联终端发送的数据至少包括所要求的各项参数、心跳、故障编码、终端编码,
接收远程重启、时间校准等指令。
6.3.2通信频次
6.3.2.1重点关注区域通信宜保持高频次传输,确保关键参数实时更新。每次发送参数的时间间隔为
10min,发送频次可根据不同时间、季节做出相应调整。
6.3.2.2非重点关注区域通信宜保持低频传输,实现低功耗。每次发送参数的时间间隔为30min~60
min,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6.3.3组网接入
网络接入要求如下:
a)基于实际应用场景选择合适的组网技术;
b)便于不同区域间物联系统的统筹部署、统一信息管理和区间协同;
c)同等承载能力下优先考虑先进组网技术,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d)应根据接入传感器类型、位置、数量等情况,使用不同网络作为传输手段;
e)当接入传感器数量大时,宜使用5G网络作为传输手段。
6.3.4网络传输质量
网络传输质量要求如下:
a)网络延迟≤400ms;
b)时延抖动≤50ms;
c)丢包率≤1×10-3;
d)包误差率≤1×10-4。
6.3.5传输线缆布置
传输线缆及布线设计应符合GB50311要求。
7部件物联终端监测要求
7.1井盖
7.1.1功能要求
监测内容宜包括倾斜、开闭状态、温度、湿度、水位、位置定位等。
7.1.2性能要求
7.1.2.1井盖物联感知性能参考指标见表1。
表1井盖物联感知性能参考指标
序号监测参数精度检测范围
1倾斜度≤±0.03°≥±30°
2水位≤±1%F.S≥2m
3温度≤±2℃(-20~125)℃
4湿度≤±5%RH(0~100)%RH
5开闭状态/开/闭
6位置定位≤0.5m≥10m
7.1.2.2终端监视状态下功耗应≤10mW,上电和告警状态下功耗应≤300mW。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8。
7
DB50/T1485—2023
7.1.3数据发送与接收
7.1.3.1终端发送的数据应包括心跳、终端编码、实时数据、故障信息、告警信息等。
7.1.3.2终端接收的数据宜包括远程重启、时间校准、参数设置等。
7.2排水管网
7.2.1功能要求
前端终端设备宜包括流量、压力、水质等监测项目。
7.2.2性能要求
排水管网物联感知性能参考指标见表2。
表2排水管网物联感知性能参考指标
序号监测参数精度检测范围
1流量0.3级≥(0~5)m/s
2压力≤±0.5%F.S≥(0~10)MPa
PH值:0~14
温度:0~100℃
3水质/溶氧:0~20mg/L
电导率:20us/cm~2000us/cm
浊度:(0~5)~5000NTU
4有害气体/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WB/T 1146-2024 网络零售药品配送服务规范 2024-11-04
- JT/T 460-2024 客车座椅靠背调节装置 2024-11-08
- WB/T 1054-2024 餐饮物流服务规范 2024-11-04
- JT/T 1523-2024 定制客运网络平台技术要求 2024-11-08
- JT/T 608-2024 公路隧道本地控制器 2024-11-08
- WB/T 1041-2024 自动分拣设备管理要求 2024-11-04
- JT/T 504-2024 车轮定位仪 2024-11-08
- JT/T 1522-2024 交通运输数据安全分级和保护要求 2024-11-08
- JT/T 1525-2024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核定方法 2024-11-08
- JT/T 1524-2024 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