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294-2023 乡村“四旁”绿化技术指南

DB54/T 0294-2023 Guidelines for Greening the "Four Sides" of Rural Areas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4/T 0294-2023
标准类型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8-27
实施日期
2023-09-27
发布单位/组织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CCSB64

54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54/T0294—2023

乡村“四旁”绿化技术指南

2023-08-27发布2023-09-27实施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4/TO294—2023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功能定位...........................................................................2

5基本原则...........................................................................3

6建设措施...........................................................................4

7技术要点...........................................................................5

8施工与抚育管护.....................................................................9

9档案管理..........................................................................10

10成效评价.........................................................................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四旁绿化植物推荐表..............................................13

DB54/TO294—2023

前  言

本文件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的要求编制。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永军、陶德玲、曾双贝、德吉桑姆、张岩、姚晓妍、陈越、张直云、刘宏伟、

毕作林、王晋昊。

审核人员:普布顿珠、米玛次仁、仝记格、索朗建材、次仁顿珠、旦增、边巴多吉、张大伟、冯强、

梁曾飞、王恒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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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有关要求,

结合西藏自治区乡村“四旁”绿化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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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四旁"绿化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四旁”(村(宅)旁、路旁、田旁、水旁)造林绿化及抚育管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全区范围内海拔4300m以下的宜绿化村的造林绿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GB/T15783主要造林树种林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

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CJJ/T168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

LY/T2645乡村绿化技术规程

LY/T2646城乡结合部绿化技术指南

LY/T1000容器育苗技术

3术语和定义

3.1乡村“四旁”绿化

在乡村村(宅)旁、路旁、田旁、水旁,栽植连续面积不超过400m2的土地上进行造林绿化。

3.2护村林

村庄周围和村庄内部,结合自然地形,形成具有隔离、景观和安全防护功能的围村生态防护林等。

3.3公共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村内文体活动广场、

小游园、沿河游憩绿地、村内街道两侧绿地等场地。

3.4房前屋后绿地

村民房子周围的位置,房子的周边地方,对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种植景

观树种、经济树种等。

3.5路旁绿化

村域全范围及进出村庄500m范围内的乡村道路两侧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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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田盘绿化

村域范围内,村庄建成区外农田的路边、沟边、渠边以保护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行造林绿化。

3.7水旁绿化

村域范围内,村庄建成区外的沟渠、河流两侧,池塘水库、湖泊周边的绿化。

3.8国家森林乡村

以行政村为对象,按照《国家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通过综合评价,经县级推荐、地(市)

级复查、自治区级评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原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

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

3.9乡土植物

本地区原有天然分布的植物,或通过人工长期引种、栽培和繁殖并证明了已经非常适应当地的气候

和生态环境,且生长良好植物。

3.10树种配置

营造混交时各混交树种的比例及混交方式。

3.11种植点配置

栽植点或播种点在绿化地上的间距及其排列方式。

3.12林带

以带状形式营造的具有防护作用的人工林总称。

3.13主林带

农田防护林中起主要防护作用的林带。一般与当地主要害风方向垂直。

3.14副林带

与主林带垂直的林带。

4功能定位

4.1村(宅)旁绿化

4.1.1护村林

结合村庄地形地势,突出村庄自然风貌,对村庄周边和村庄内部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和建设,在

村庄内部以采用具有当地特色的乡土植物为主兼顾绿化美化树种,在村庄外围种植防护林带,有效的提

升乡(镇)村景观,治理风沙,净化空气,减轻风暴、干旱、噪声等影响,改善村庄周边生态环境。

4.1.2公共绿地

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的意愿和乡风民俗,建设乡村公共绿地,增加乡村绿地面积,

弘扬传统生态文化,增强植绿爱绿保护生态的意识,提升宜居环境,兼顾健身、休憩、避险、集散等功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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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房前屋后绿化

通过引导农牧民群众在院内、房前屋后等地见缝插绿,提质增绿,种植生态树种和经济树种以及栽

花、种草,不断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打造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

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4.2路旁绿化

通过对乡村道路两侧的宜绿化地增绿添彩、生态修复的方式进行绿化美化,以减少飞沙、积雪以及

横向风流等对道路或行驶车辆造成有害影响,以及提升景观、美化乡村、补充氧气、净化空气、减少噪

音等功能。

4.3田旁绿化

通过造林绿化对气流、温度、水分、土壤等环境因子的影响,实现降低风速,调节温度,增加大气

湿度和土壤湿度,拦截地表径流,调节地下水位等功能。在农田周围一定范围内形成特殊的小气候环境,

达到保护耕地、减轻和防御各种农业自然灾害,创造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发育的环境,以保证农业生产稳

产、高产。

4.4水旁绿化

通过对沟渠、河流两岸,池塘、水库、湿地、湖泊等周边宜绿化地植树造绿,达到保持水土、防风

固沙、涵养水源、护岸护坡、调节气候、减少污染等的功能,实现水清、岸绿、景美。

5基本原则

5.1以人为本,改善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遵循自然规律,注重改善生态环境,以乡村造林绿化为重点,以人为本,注重休闲、

游憩、娱乐为主要功能的绿地,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建设。

5.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坚持科学发展,因地施策,以适宜当地的乡土植物为主,结合乡村自然风貌,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同步推进。

5.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坚持属地管理,由政府负总责,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结合社会等多方力量,统筹推进

乡村“四旁”绿化工作。

5.4动员群众,建设家园

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四旁”绿化行动,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切实承担起绿化美

化家园的责任。

6建设措施

6.1村(宅)旁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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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护村林

对村庄周边开展景观提升和美化绿化,对村庄周边废弃矿山、采石取土创面、裸露山体等治理修复,

对村庄周边的空闲地块、宜绿化荒山荒坡、荒滩荒地以本地乡土植物为主开展绿化,采取“宜补则补、

宜造则造”的原则,打造环村防护林生态屏障。结合国家森林乡村和美丽西藏建设,营造规模不等的片

林或林带。

6.1.2公共绿地

对村内空闲地应绿尽绿,对零星空闲地块植树造林、见缝插绿,结合村庄规划,乡村小游园、文体

活动广场建设,栽植花草树木,打造环境整洁、景色优美、规模不等的乡村公共绿地。

6.1.3房前屋后绿化

农牧民群众在自家院内、房前屋后种植经济树种和生态树种,按照花草结合、乔灌结合的原则,实

现多品种、多形式、多层次的绿化,形成家家有花、户户有绿,各具风格的庭院景观,提高生态效益、

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开展植树、栽花、种草,切实提高庭院绿化覆盖率。农牧民群众在自家院内、

房前屋后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6.2路旁绿化

6.2.1对乡、村道路两侧道路用地范围外5~20m范围的宜绿化荒山荒地荒滩通过科学搭配植物种类、

生态治理的方式进行增绿添彩、绿化美化,进上步提高乡村道路绿化质量,打造布局合理、层次分明、

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绿色乡村道路。

6.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由公

路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树种选择建议征求林草主管部门意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从

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县道不少于10m,乡道不少于5m)内植

树,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在公路弯道内侧、平面交叉、立体交叉的建筑控制区范围

植树,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6.2.3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6.3田旁绿化

6.3.1在保证专地专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业耕作习惯,根据地形地物、灾害性气象因子,与农田

路网、水网结合,按照“林随水走,带随路渠”的原则,在相对集中连片的农田周边的公路、河道、圩

堤和排灌干渠两侧上建设主林带,根据实际情况在机耕道、沟渠上建设副林带。努力改善农田小气候,

保护农田、净化环境。

6.3.2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

6.4水旁绿化

6.4.1在严格保护林草植被的前提下开展乡(镇)、村庄周边宜绿化区河渠湖库及湿地水源涵养林、

生态防护林建设。在有条件的河流两岸防洪堤或最大洪水位线以外20m范围内建设水源涵养林;20~

100m范围内非基本农田区域建设生态防护林,打造沿河(湖)岸绿美景观带,努力实现河畅、水清、

岸绿、景美。通过植树造绿,提高乡村周边沟渠、池塘、堰坝等小微湿地净化水质、蓄积雨水的功能,

改善提升乡村人居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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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7技术要点

7.1绿化植物选择

根据立地条件和区域要求,选择生长快、根系发达、萌芽力强、耐修剪、耐烟尘及耐有害气体、树

形美观、花叶芳香、不易感染病虫害的品种,以乡土植物或极近缘种为主。

7.1.1村(宅)旁绿化

村(宅)房绿化主要为:

a)护村林

选择生长迅速、稳定、寿命长、抗性强、树体高大的树种。例如:杨、柳、榆、槐等。

b)公共绿地

选择生长健壮、便于管理的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耐阴树种和攀缘植物、具有防风、防晒、防

噪声、调节小气候的乡土树种、适生树种、观赏树种、草种等。例如:松、柏、观花树种、彩

叶树种、混合草种等。

c)房前屋后绿化

根据农牧民的不同爱好与生活习惯,选择适宜当地气候环境、土壤条件、成本低、易成活、成

材、绿化和农林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用材树种、经济树种,例如:杨、柳、松、柏、光核桃、山

荆子、核桃、苹果、桃等。

7.1.2路旁绿化

选择适应性强,易成活、成材、易成荫、反映地方风格特色的树种,主要村道宜栽植乔木、小乔木、

花灌木,乔木高度宜与村庄建筑、环境相协调。宜建设林荫型道路;次要村道宜选择小乔木、小型花灌

木及地被植物,避免选用带刺植物;例如:藏川杨、藏垂柳、丁香、香花槐等。

7.1.3田旁绿化

选择速生丰产、干形通直、树冠较窄、生长迅速、稳定、抗性强、防护作用及经济价值和收益都较

大的乡土树种。选择杨、柳、榆、核桃等。避免使用和当地主要农作物有共同病虫害的中间寄生树种。

7.1.4水旁绿化

选择具备一定的耐水湿能力,根系能够适应较高的地下水位。符合水旁美化的要求,可以营造和兼

顾景观价值与生态保护的植物:例如:水岸边植物宜选择花灌木、树丛及姿态优美的孤立树,如垂柳、

水柏枝、沙棘、卫矛、鸢尾,水际和水中植物选择芦苇、菖蒲等。四旁绿化植物推荐表见附录A。

7.2苗木要求

7.2.1裸根苗

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使用GB6000规定的I、II级苗木,优先使用优良种源、良种基地的种子培育的苗木以及优

良无性系苗木;

d)GB6000没有规定的树种,可参照相应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造林作业设计中的用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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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容器苗

执行LY/T1000的规定。

7.2.3种条

执行GB/T15776的规定。

7.2.3.1插条

应满足一下要求:

a)宜选用管理规范、质量可信的釆穗圃、苗圃培育的插条;

b)宜从优良母树根基萌发的幼化枝条上选取插条;

c)根部容易萌生不定芽的树种,可从发育健壮的母树根部挖取;

d)选用生根能力较强的树种枝条作为插条。例:杨、柳。

7.2.3.2插干

可进行插干造林的树种,宜选用1年-3年生枝干。

7.3苗木处理措施

7.3.1裸根苗

裸根苗处理要求:

a)受伤的根系、发育不正常的偏根,可进行适当地修剪,短截过长主根和侧根;

b)阔叶树种可在栽植前将根系蘸上稀稠适当的泥浆;

c)越冬过程中容易失水的苗木,栽植前可用清水或流水浸泡;

d)在病虫害危害严重的地段造林,可采用化学药剂蘸根;

e)栽植后恢复期较长树种的苗木,或不易生根的种植材料,可采用促生根材料处理;

f)可采用药剂或抗蒸腾剂进行喷洒处理;

g)暂不造林的苗木宜采用假植、冷藏等措施保持根系湿润。

7.3.2容器苗

容器苗宜釆用可降解容器,栽植时应对生长出容器外的根系进行修剪。不易降解的容器,在栽植时

应进行脱袋处理,并进行适当根系修剪,防止窝根。

7.3.3带土球苗

7.3.3.1土球直径:乔木为苗木胸径(落叶)或地径(常绿)的8-10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

以上,土球底部直径为球直径的1/3形似苹果状。灌木、包括绿篱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其高的1/3,厚

度为球径的4/5左右。

7.3.3.2土球规格:要土球完好,外表平整光滑,形似苹果状,包装严紧,草绳紧实不松脱。土球底

部要封严,不能漏土。

7.3.3.3在栽植时轻拿轻放,不得损伤土球。将包装剪开尽量取出,易腐烂之包装物可脱至坑底。预

先量好土球高度,绝不可盲目入坑,造成土球来回搬动。土球入坑后,应先在土球底部四周垫少量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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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土球加以固定,注意将树干立直,常绿树树形最好的一面应朝向主要的观赏面,随即填好土至坑的一

半,用木棍夯实,再继续填满、夯实,注意夯实不要砸碎土球。

7.3.4种条

种条处理要求:

a)种植材料采用促生根材料浸泡处理;

b)种植材料采用药剂浸泡处理;

c)种植材料采用流水处理、清水浸泡处理。

7.4树种配置和种植点配置

7.4.1树种配置

树种配置要求为:

a)单一型:单一型配置方式有单一乔木树种型、单一灌木树种型;或单一观赏树种型、单一用材

树种型、单一经济林树种型等。

b)组合型:即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型在同一栽植地段上的配置,如乔木树种和灌木树种组合型、

观赏树种和用材树种组合型、观赏树种和经济林树种组合型等。

c)立体型:利用乔木、灌木和草本的生活型不同,形成栽植地上部乔木、下部灌木和地被草本植

物的立体配置。

7.4.2种植点配置

宜见缝插针、自然或不规则配置。同时,种植点之间的距离应充分考虑树木成熟后的树冠舒展空间。

7.5整地

在不破坏周边原生植被的情况下,乔灌木宜釆用大规格的穴状整地方式,穴的规格略大于苗木根系

的伸展范围,或带土球苗土球的规格。花草地宜采用块状整地方式,土壤条件差的地块,可增加腐殖土

改良土壤。可提前整地或栽植时整地。

7.6栽植密度

栽植密度:根据各树种生物学特性、生长情况、立地条件、配置方式、使用目的、不同树种、苗木

规格、种植地带的宽度而定。

7.6.1村(宅)旁绿化

村(宅)旁绿化主要为:

a)护村林

造林密度可大一些,乔木树种株行距2×3m、3×3m,灌木树种2×1m或2×1.5m,也可根据实际情况

而定。

b)公共绿地

规则式种植、成块种植或群植、丛植:由乔木、小乔木、有独立主干的花灌木、灌木按照现地情况

而定,例如:株行距1×1m、2×2m、3×3m、3×4m、4×5m。

绿篱或绿墙:由灌木或小乔木根据树种和冠径大小近距离密植,矮绿篱、一般绿篱,株行距0.15~

0.50×0.15~0.60m,绿墙株行距1~1.5×1.5~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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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植树:根据主景景观放置在局部空旷地段,特定条件下,可以两株到三株紧密栽植组成一个单元,

但必须是同一树种,株距不超过1.5m,远看起来和单株栽植的效果相同。

c)房前屋后绿化

采用见缝插绿、自然配置、不规则配置,树种之间的株行距应充分考虑树木成熟后的树冠舒展空间,

乔木树种初植株距不小于4m,灌木树种初植株距不小于2m。混合草种25克/m2,草花8克/m2。

7.6.2路旁绿化

乔木树种定干高度不低于2.5m。单行林带的乔木,初植株距不宜小于4m。双行林带株距3m或4m,行

距根据现地实际情况可1m、2m、3m。3行或3行以上林带株行距2×2m、3×2m或3×3m等。视当地的气候、

土壤等环境条件和树种生物学特性而异。

7.6.3田旁绿化

单行林带的乔木,初植株距2m。双行林带株行距3×1m、3×2m或4×1m、4×2m。3行或3行以上林带

株行距2×2m、3×2m或3×3m等。视当地的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和树种生物学特性而异。

7.6.4水旁绿化

水岸边植物:柳、水柏枝、沙棘、卫矛、鸢尾株行距1×1m、2×2m、3×3m、4×4m。水际和水中植

物:芦苇16~20株/m2、菖蒲2~3芽/丛、20~25丛/m2。

7.7栽植

7.7.1栽植方法宜采用穴植。

7.7.2栽植时应使苗木根系充分伸展,苗干垂直于地表。

7.7.3回填时宜先回填表土,再回心土和底土,分层将土壤压实。栽植的深度以覆土略高于苗木原土

痕为宜。

7.7.4栽植后应浇足定根水,以后根据苗木缺水情况及时浇水。

7.7.5对于大规格、易风倒的苗木,可采用木竿等材料固定苗木。

7.7.6四旁绿化以春季为宜。

7.8辅助工程

7.8.1网围栏

为了避免人、牲畜对绿化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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