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806-2010 轧钢、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

DB33/T 806-2010 Steel rolling, forging and flame heating furnace energy consumption limits and monito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806-2010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9-19
实施日期
2010-12-19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F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806—2010(2013)

轧钢、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

及监测技术要求

Theenergyconsumptionquotaandmonitoringtechnicalrequirementsforsteel

rollingandforgingflameheatingfurnace

2010-09-19发布2010-12-19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806—2010(2013)

前言

本标准第3章、第6章、第9章和10.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浙江省节能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郎莺、傅柳、徐恺、段小平、叶昱程、李增民、洪积渝、王群生。

I

DB33/806—2010(2013)

轧钢、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

及监测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轧钢、锻造火焰加热炉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合格指标及能耗限

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轧钢、锻造火焰加热炉的节能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火焰热处理炉、有色金属加热炉的节能监测。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轧钢火焰加热炉可比单耗theenergyconsumptionquotaforsteelrollingflameheating

furnace

在统计期内,经折算系数修正的加热炉单位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锭)坯(kgce/t(锭)

坯)。

2.2

锻造火焰加热炉可比单耗theenergyconsumptionquotaforsteelforgingflameheating

furnace

在统计期内,经炉型系数修正以合格锻件折合重量计算的单位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

(kgce/t)。

3要求

3.1轧钢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

轧钢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DB33/806—2010(2013)

表1轧钢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

加热炉可比单耗

加热炉类型

kgce/t(锭)坯

中宽带≤44

型材≤45

窄带≤40

卷材、线材、棒材及长材≤42

中厚板≤50

无缝加热炉≤88

注:此处无缝加热炉指标为其冷坯时的指标。其余指标若为冷坯,且热装热送时,其对应的合格指标应为坯件温度

(600℃)减去冷坯的温度(20℃),查焓值后折算成千克标煤,然后再加上相应上表后的指标。

3.2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

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表2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

炉膛材料锻件种类可比单耗

kgce/t

水压机锻件≤350

纤维炉

自由锻件≤250

浇注料炉

模锻件≤200

水压机锻件≤450

砌砖炉自由锻件≤400

模锻件≤320

4能耗限额计算方法

4.1轧钢火焰加热炉可比单耗计算方法

2

DB33/806—2010(2013)

轧钢火焰加热炉实际单耗和轧钢火焰加热炉可比单耗分别按式(1)、式(2)计算

燃料消耗量

轧钢火焰加热炉实际单耗(kgce/t)……(1)

(锭)坯入炉原料量

式中:

燃料消耗量——包括烘炉、升温、待轧、保温、空烧、亏损消耗的燃料;

入炉原料量——入炉原料重量。回炉再加热的(锭)坯、冷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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