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018-2020 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管理工作规范

DB50/T 1018-2020 The standard for the ownership management of office space used by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1018-2020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7-10
实施日期
2020-10-01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管理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覃艳、邓成江、朱洪建、张娟、邱克斌、向龙宇、陈馨、蒲霜、张锐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1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018—2020

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管理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ownershipofofficeandbusinessspaceofpartyandgovernment

organs

2020-07-10发布2020-10-01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1018—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本文件由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高龙、崔利华、李勇、肖波、丁娟、肖全敏、邱克斌、陈馨、向龙宇。

I

DB50/T1018—2020

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管理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各级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管理工作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权属主体、权属

登记类别、权属登记工作流程、权属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管理工作。

注: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

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办公业务用房权属ownershipofofficeandbusinessspace

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归属。

4基本要求

4.1各级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的权属应按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4.2办理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登记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4.3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登记工作应落实专门工作部门及经费。

5权属主体

5.1各级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名下,使用单位应配合机关事

务主管部门按照本文件第7章的要求办理权属登记。

5.2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办公业务用房权属应登记在行政主管部门名下。

5.3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经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核准,可将办公业务用房权属

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

6权属登记类别

6.1类别

1

DB50/T1018—2020

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登记的类别主要包括:初始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注销登记及备案。

6.2初始登记(首次登记)

6.2.1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尚未登记的,由使用单位向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规划、用地、建设以及不动产登记所需其他资料,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申

办初始登记。

6.2.2具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由党政机关占有、使用且属于机关资产的办公业务用房,因

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不动产登记要件缺失,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初始登记的,由机关事务

主管部门会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共同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协调办理权

属初始登记。

6.2.3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不清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