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3/T 145-2024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

DB4103/T 145-2024 Elevator maintenance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3/T 145-2024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05
实施日期
2024-08-05
发布单位/组织
洛阳市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CCSQ78

4103

洛阳市地方标准

DB4103/T145—2024

代替DB4103/T145-2022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

2024-07-05发布2024-08-05实施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3/T14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基本要求..........................................................................................................................................................2

6管理要求..........................................................................................................................................................3

7服务要求..........................................................................................................................................................4

附录A(资料性)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行为规范....................................................................................7

附录B(规范性)曳引驱动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要求....................................................................................8

附录C(规范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质量要求..................................................................17

附录D(资料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程序和主要内容......................................................................21

附录E(资料性)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要素...................................................................................................22

附录F(资料性)电梯客户满意度问卷调查表...........................................................................................23

I

DB4103/T14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103/T145-2022《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与DB4103/T145-2022《电梯维护保养

服务规范》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中规定的内容(见1,2022年版的1);

b)更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22年版的2);

c)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3、3.4和3.5);

d)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2,2022年版的3.2);

e)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2022年版的3.3);

f)增加了“基本原则”一章(见第4章);

g)将基本要求中的资质要求调整到“基本原则”(见4.2,2022年版的4.1);

h)增加了人员要求中的部分要求(见5.1.1、5.1.2和5.1.3);

i)增加了维保工作要求中的部分要求(见5.2.3);

j)将维保工作要求中的第1条要求调整到“基本原则”(见4.1,2022年版的4.3.1);

k)更改了维保工作要求中的部分要求(见5.2.4和5.2.7,2022年版的4.3.4和4.3.6);

l)删除了维护保养单位设置要求(见2022年版的4.5);

m)将“管理要求”单列为一章(见第6章,2022年版的4.4);

n)更改了管理要求中的部分要求(见6.2、6.4和6.5,2022年版的4.4.2、4.4.4和4.4.5);

o)增加了管理要求中的部分要求(见6.8、6.9、6.10、6.11和6.12);

p)更改了服务承诺中的部分内容(见7.1.1,2022年版的5.1.1);

q)增加了故障急修和困人救援中的部分要求(见7.3.1);

r)更改了零部件供应中的部分要求(见7.4.1,2022年版的5.4.1);

s)更改了安全管理制度中的部分内容(见7.5.2,2022年版的5.5.2);

t)更改了法定节假日、特殊天气及重大活动的应急处理中的要求(见7.6,2022年版的5.6);

u)增加并更改了表B.1对电梯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中的部分要求(见表B.1,2022年版的表

B.1);

v)增加并更改了表B.2基本维护保养项目中的部分要求(见表B.2,2022年版的表B.2);

w)增加了表B.5噪声的A频率计权声级的要求(见表B.5);

x)更改了表C.2基本维护保养项目中的部分要求(见表C.2,2022年版的表C.2);

y)更改了表C.3使用单位应完成的项目中的部分要求(见表C.3,2022年版的表C.3);

z)删除了附录F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设置要求(见2022年版的附录F)。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洛阳分院、洛阳市电梯安全监控应急处置中心、

洛阳市电梯行业协会、河南沈芝电梯有限公司、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

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上海三菱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河南益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II

DB4103/T145—2024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磊、史恒亮、贺泽聪、臧琳、杨莹、毕钰、郭世龙、董林茂、郭世钰、张玮、

姚望、秦东栋、贾珂、李斌、白琳琳、任文彬、郑嘉鑫、师鲁卿、张靖武、朱正宇、李建平、王吴喆、

王鹏涛、尚亚萌。

本文件于2022年首次发布,2024年第一次修订。

III

DB4103/T145—2024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液压驱动电梯和其它类型电梯(杂物

电梯)的维护保养。其它类型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中相同部分的电梯维护保养和非公共场所

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7588.2—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检验

GB/T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8775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T7008—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

T/JMTX002—2018电梯日常巡查基本要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

洛阳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维护保养

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检查、调整以及更换易损件的活动;包括裁剪、调整悬挂钢丝绳,不包

括安装、改造、修理规定的内容。

3.2

电梯维保单位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并取得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或电

梯安装(含修理)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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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电梯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3.4

质量安全总监

生产单位管理层中负责质量保证系统安全运转的管理人员。

3.5

质量安全员

生产单位具体负责质量过程控制的检查人员。

4基本原则

4.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安装、修理、维保的电梯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的要求,采取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安全管理方式,确保作业安全和服务质量。

4.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在相应许可项目、许可子

项目、许可参数、级别范围、有效期内从事维护保养工作。

4.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依

法配备与安装、修理、维保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5基本要求

5.1人员要求

5.1.1电梯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维保质量安全全面负责,落实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主体责

任的长效机制。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电梯维保质量安

全管理工作。

5.1.2电梯维保单位应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电梯维保单位任命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

量安全员,应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

条、第六十九条的要求执行。

5.1.3电梯维保单位应对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对

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

5.1.4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5.1.5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接受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紧急救援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并保存人员培训和考

核记录。

5.1.6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参见附录A。

5.2维保工作要求

5.2.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维保的作业需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和个人防护劳保用品,保

证作业安全。

5.2.2电梯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维保质量负责。维保单位在承接新维保电梯前应对其是否符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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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维保后电梯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且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

态。维保质量要求应符合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

5.2.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TSGT5002或国家有关按需维保文件所规定的周期要求,对电梯进行

一次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调整和更换易损件;同时,包括裁剪、调整悬挂钢丝绳,不含

《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安装、改造、修理规定的内容。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门锁装置、控制柜的

控制主板或调速装置,修理或更换同规格的缓冲器、梯级、踏板、扶手带,修理或更换围裙板等实施的

作业视为维护保养。

5.2.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按照TSGT5002维护保养电梯的,应保证作业人员的作业工时,满足电梯

救援时限和故障紧急处理的需要,电梯维保数量不宜超过30台/人。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电梯制造单位

提供的维护说明书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据所维保电梯的使用情况和特点,制定维保方

案和维保计划,并提前2天在电梯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拟实施的维保计划,实现错峰维保。现场维保

至少由2名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维保人员应向使用单位出示维保资格证。

5.2.5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程序和主要内容见附录D。

5.2.6电梯作业人员在完成维护保养服务后,应按照规定填写维保记录,并履行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

理人员签字确认手续。

5.2.7电梯作业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缺陷时,应立即向质量安全总监或质量

安全员报告,电梯维保单位应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6管理要求

6.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的电梯维保合同,履行

合同义务,不应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维保工作。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的维保周期不应少于1年,

合同要素见附录E。

6.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内部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和问题电梯召回制度。

6.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符合TSG07规定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

运行。

6.4按照“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的要求,将维保标准和质量承诺在电梯使用区域公开,并在企业网

站公示。按需维保单位定期公布维保频率、维保结果等信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根据电梯安全状况和

运行情况,科学确定维保的项目、内容和周期。

6.5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宜采取智能化、信息化的先进技术逐步建立自有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平台,对本

单位维保电梯运行情况实时远程监测。按规定加入电梯安全公共信息平台,连接维保、应急救援、故障

监测、责任保险等电梯生命周期安全追溯体系。

6.6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宜采取无纸化维保,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电梯维保过程数据进行收集、整合、

处理,并以电子数据的形式进行存储。

6.7积极参与开展电梯“保险+服务”应用工作,在电梯维保工作中结合“保险+服务”工作确定事前

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作用,进一步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者安全责任,逐步建立电梯“保险+服务”

良性工作机制。

6.8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基于电梯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

查要求,制定《电梯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6.9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电梯质量安全日管控制度。质量安全员每日根据《电梯质量安全风险管

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电梯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立即采取防

范措施,及时上报质量安全总监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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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周排查制度。质量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

查,分析研判电梯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电梯质量安全排查治

理报告》。

6.1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电梯质量安全月调度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一次质量安全

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电梯质量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

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电梯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6.1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将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设立、调整情况,《电梯质量

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电梯质量安全总监职责》《电梯质量安全员守则》以及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

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报告和问题整改落实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7服务要求

7.1服务承诺

7.1.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应包括: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为其提供维保服务的每台电梯建立维保设备台账、维保记录;

——保证维护保养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提供24小时全天候急修和救援服务;

——保证配件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协助用户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受理投诉并及时解决提出问题;

——协助使用单位向电梯所在地的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督

促使用单位及时领取电梯使用标志,并固定在电梯轿厢(或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出入口)易

于乘客看到的部位;

——定期回访和自我评价改进;

——提醒使用单位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申报电梯定期检验,提前做好年度

自检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对于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电梯,应提醒使用单位按照《洛阳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第

三十二条的要求,委托检验机构进行电梯安全评估;

——不应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7.1.2电梯维护保养应按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接受使用单位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法定检验。

7.2台账档案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为其提供维保服务的每台电梯建立单独的维护保养台帐,内容包括:

——电梯使用登记信息;

——维保合同;

——维保记录;

——故障及维修记录;

——更换零部件记录;

——自检记录或者报告;

——定期检验报告;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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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维保记录、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保存期不应少于5年;其它内容不应少于10年。

7.3故障急修和困人救援

7.3.1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电梯维保单位,应按照TSGT5002第五条(四)的要求,设立

满足抵达电梯困人救援现场时限要求的维保站点,对所负责县、区范围内的电梯进行修理或维保,出现

电梯困人故障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3.2电梯维保单位应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通讯畅通并有人应答,接到故障或救援通知后及时解

决。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市区内抵达时间不超过

30min,其它地区不超过1h。

7.3.3对于不能当时修复的电梯应暂停使用,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停用原因和预估修复时长,并将该告

知张贴在电梯出入口层站显著位置,主动向各业主说明停梯情况。同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或护栏等

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3.4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在完成故障急修或困人救援作业后应填写故障及维修记录,并按规定履行使

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等手续。

7.4零部件供应

7.4.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合法、有效的供货渠道和有资质的合格供应商目录,确保其维保的每

台电梯能够得到及时的零部件供应。宜选用原制造厂零部件,如不采用原制造厂零部件而采用其它渠道

提供的零部件的,其供应的零部件不应导致整机的安全质量性能下降。

7.4.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零部件进货验收制度,做好进出库记录和台帐档案。

7.4.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供的零部件应明码标价,公平合理。

7.5协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7.5.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7.5.2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管理机构(按照TSG072.3条的要求设置)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电梯质量安全日管控制度;

——电梯质量安全周排查制度;

——电梯质量安全月调度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电梯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专用钥匙管理制度。

7.5.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

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的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

7.6法定节假日、特殊天气及重大活动的应急处理

7.6.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在法定节假日前半个月内安排对电梯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电梯安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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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运行。

7.6.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当地政府发布特殊天气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电梯安全检查,提

前做好电梯应急防范措施。

7.6.3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进行期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前对电梯进行专项

安全检查并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举办场所的电梯安全运行。

注1:法定节假日是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假日。

注2:特殊天气是指黄色及以上台风、黄色及以上暴雨等天气。

注3:重大活动是指市级及以上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

7.7年度自检

电梯维护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