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336-2018 贵州岩溶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
DB52/T 1336-2018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geotechnical exploration in karst terrain in Guizhou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6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10
P1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336—2018
贵州岩溶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GuiZhouKarstSite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2018-09-04发布2019-03-04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2/T1336—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3
5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划分..........................................................3
6各类工程的岩溶场地勘察基本要求....................................................4
7红黏土和土洞勘察.................................................................22
8岩溶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24
9勘探、岩土试验与原位测试.........................................................27
10水文地质试验与地下水动态观测....................................................30
11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成果报告......................................................33
附录A(规范性附录)碳酸盐岩溶蚀风化带划分.........................................41
附录B(规范性附录)岩溶探测适用物探方法...........................................4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岩溶处理原则及措施.............................................4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石芽地基或基岩的稳定性计算.....................................47
附录E(规范性附录)外水压力折减系数表.............................................48
附录F(规范性附录)洞室涌水量预测.................................................49
附录G(规范性附录)基坑涌水量预测.................................................51
I
DB52/T133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阳院岩溶勘测与处理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
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贵
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荣建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维祥、沈春勇、余波、郑克勋、沈志平、龙万学、袁凌云、高福兴、程宇、
赵健、丁坚平、田茂中、朱彦、朱军、朱永清、刘发祥、刘祥刚、何文勇、李宗发、李光耀、吴述彧、
吴斌、张国富、陈再谦、杨朝发、胡红兵、唐军、韩道林、简德超、郑东明、徐化新。
II
DB52/T1336—2018
贵州岩溶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岩溶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划
分,各类工程的岩溶场地勘察基本要求,红黏土和土洞勘察,岩溶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勘探、岩土试
验与原位测试,水文地质试验与地下水动态观测,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成果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内岩溶场地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长输油(气)管
道、架空线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洞室、边坡、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与处置场的岩土工程勘察。
水利水电、火力发电、公路、铁路等大型专业工程的岩溶场地勘察工作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07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JGJ/T87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JTGC20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NB/T35103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
NB/T35104水电工程钻孔注水试验规程
NB/T35113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
DBJ52/T046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岩溶karst
可溶性岩石受溶蚀、侵蚀后形成的各种地质现象或地貌形态的总称,又称喀斯特。
3.2
岩溶场地karstsite
可溶性岩石为主的工程建设场地。
1
DB52/T1336—2018
3.3
岩溶地基karstfoundation
岩体中存在溶洞、溶蚀裂隙,或岩体表面存在石芽、溶沟、溶槽、溶蚀漏斗,或岩体上覆残坡积红
黏土或次生红黏土,或覆盖层中存在伴生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地基。
3.4
岩溶率rateofkarstification
在一定范围内岩溶空间的规模和密度的定量指标。
3.5
线岩溶率rateoflinekarstification
单位长度上岩溶空间形态长度之百分比。
3.6
面岩溶率rateofsurfacekarstification
单位面积上岩溶空间形态面积之百分比。
3.7
钻孔遇洞率rateofholedrilling
揭露到岩溶洞隙的钻孔占勘探钻孔总数之百分比。
3.8
岩溶排泄基准面karstdrainagebaselevel
岩溶水的最低排泄位置。一般指当地排泄岩溶地下水的最低河面、湖面。
3.9
裸露型岩溶barekarst
可溶岩基本裸露地表,缺少土层覆盖的岩溶。
3.10
覆盖型岩溶coveredkarst
被松散堆积物覆盖的岩溶。
3.11
埋藏型岩溶buriedkarst
被已成岩的非可溶岩层覆盖的岩溶。
2
DB52/T1336—2018
4基本规定
4.1岩溶场地勘察应目标明确、由面到点、重点突出,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工作深度相适应。
4.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岩溶场地,应视工程规模、岩溶水文地质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
的后果,进行相应的专门性岩溶水文地质勘察。
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指工程场地的地质构造复杂、或含水体的岩性和厚度极不稳定、或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和边界
条件复杂。
4.3岩溶场地勘察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建(构)筑物的类型和规模以及各阶段勘察任务的要求,布
置地质勘察工作,综合运用遥感、测绘、物探、钻探、测试等多种勘探手段和方法。
4.4在开展岩溶场地野外工作前,应收集和分析工程场地已有的地质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任
务书或合同要求,编制勘察纲要或计划。勘察工作过程中,宜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勘察纲要或
计划进行调整。
5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划分
5.1宜先进行场地岩溶发育程度初判。在此基础上,结合场地规划及建(构)筑物展布,开展相应阶
段的勘察工作,并进行场地岩溶发育程度复判。
5.2场地岩溶发育程度初判可根据地层岩性特征、地表岩溶发育特征、岩溶水赋存形式综合确定。
5.3场地的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初判可按表1执行。
表1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初判
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岩性特征地表岩溶发育特征岩溶水赋存形式
碳酸盐岩岩性较纯,连续厚度较大,出地表有较多岩溶洼地、落水洞、漏斗、有管道水或暗河
岩溶强发育
露面积较广,厚层至块状结构为主土洞发育。溶沟、溶槽、石芽密布分布
由碳酸盐岩夹碎屑岩类地层组成,其中地表岩溶洼地、落水洞、漏斗、土洞有集中泉点或小
岩溶中等发育
的碳酸盐岩连续分布,中厚层结构为主较发育。溶沟、溶槽、石芽较发育规模管道水分布
由碎屑岩夹碳酸盐岩或碎屑岩与碳酸地表岩溶形态稀疏发育,主要为溶
岩溶微发育有分散泉点出露
盐岩互层地层组成,中薄层或互层结构沟、溶槽等
5.4碳酸盐岩溶蚀风化带划分可按本规程附表A.1执行。
5.5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复判可按表2执行。
3
DB52/T1336—2018
表2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复判
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岩溶发育特征
①地表岩溶塌陷、岩溶洼地、漏斗、土洞发育。溶沟、溶槽、石芽密布。
②钻孔遇洞率>30%,或线岩溶率>20%,或土洞率>10%。
岩溶强发育③相邻柱基之间基岩起伏面相对高差>5m。
④岩溶裂隙或串珠状溶洞发育深度>20m。
⑤地下有暗河、伏流。岩溶裂隙水丰富,地表泉眼分布较多
①地表岩溶塌陷、岩溶洼地、落水洞、漏斗、土洞较发育。溶沟、溶槽、石芽较发育。
②钻孔遇洞率10%~30%,或线岩溶率5%~20%,或土洞率0~10%。
岩溶中等发育③相邻柱基之间基岩起伏面相对高差2m~5m。
④岩溶裂隙或串珠状溶洞发育深度5m~20m。
⑤地下无暗河、伏流。岩溶裂隙水较丰富,地表有泉眼分布
①无岩溶塌陷、落水洞、漏斗。溶沟、溶槽较发育。
②钻孔遇洞率<10%、线岩溶率<5%、无土洞。
岩溶微发育③相邻柱基之间基岩起伏面相对高差<2m。
④岩溶裂隙或串球状溶洞发育深度<5m。
⑤岩溶裂隙多被充填,地下水不丰富。
注1:各等级的5项条件中,有一项符合者即判定为相应岩溶发育等级;
注2:当钻孔遇洞率为0,基岩面起伏高差>5m、5m~2m、<2m时可分别定为表生岩溶强发育、中等发育和微发
育。
6各类工程的岩溶场地勘察基本要求
6.1一般规定
6.1.1岩溶场地勘察应遵循地质调查分析由面到点、勘探工作由疏到密的原则,针对建(构)筑物特
征和场地条件,宜采用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钻探、测试等多种手段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物探方法
的选择见附录B表B.1。
6.1.2岩溶场地勘察工作宜分阶段进行,一般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
察。当场地岩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勘察工作可合并阶段进行;当场地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宜
扩大岩溶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范围。各勘察阶段工作内容和范围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21《岩
土工程勘察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可行性研究勘察应调查岩溶水文地质背景和岩溶洞隙、土洞的发育条件,并对其危害程度和发
展趋势作出判断,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的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价;
b)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岩溶洞隙、伴生土洞、塌陷的分布,及其发育程度和规律,并按场地的稳
定性和适宜性进行分区;
c)详细勘察应查明岩溶发育程度,各种岩溶洞隙和土洞的位置、规模、埋深,岩溶充填物性状和
地下水特征,对地基基础的设计和岩溶的治理提出建议;
d)当场地条件复杂、或施工过程中发现对建(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有较大影响的岩溶形态时,
应进行施工勘察。
4
DB52/T1336—2018
6.1.3岩溶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6.1.3.1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
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a)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b)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c)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6.1.3.2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可按本规程表2确定。其中,岩溶强发育场地为一级场地;岩溶中等
发育场地为二级场地;岩溶微发育场地为三级场地。
6.1.3.3岩溶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进行划分:
a)甲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中任意一项为一级;
b)乙级: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c)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6.1.4场地的勘察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现行地方标准DBJ52/T046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外,尚应包括以下内容:
a)充分搜集场地及其邻近地段的有关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建(构)筑物特征(建筑规模、结构、
基础形式、埋深、持力层岩土性质等)及当地建筑经验;
b)查明场地覆盖层厚度,基岩面起伏状态,溶沟、溶槽、石芽形态及分布情况;
c)查明场地岩溶发育特征(岩溶形态类型、洞隙规模、埋深、顶板完整性、充填物性质、充填程
度)及其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地下水的关系,划分场地的岩溶发育程度等级,
根据岩溶发育程度将岩层划分成不同的工程地质岩组,评价岩溶对场地和地基的影响;
d)查明场地岩溶地下水的赋存条件、补径排关系、水位及变幅、水质、水文地质参数等,评价其
对建筑工程的影响和建筑工程对周边岩溶水文地质环境的影响,预测基坑涌水量以及施工降水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提出降水方案的建议;
e)查明岩溶区不良地质作用及类型,并提出防治处理建议。
f)查明覆盖型岩溶区土洞和塌陷的分布、形态、规模、成因、发育规律和发展趋势;
g)与场地有关的溶洞、落水洞、暗河、岩溶泉,凡人员可以进入的均应入洞进行调查测绘,人员
不能进入的洞体,宜用钻孔电视等手段探测;
h)调查场地附近地下水开采及矿山疏排水情况,当地治理岩溶、土洞和塌陷的经验;
i)提出地基设计、基础方案、持力层选定、基础埋置标高、岩溶及土洞塌陷治理的建议;
j)地质调查与测绘、勘探、试验过程中,应避免因岩溶因素引发或可能遭遇的安全或环境风险。
6.1.5岩溶地下水的勘察和评价,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第7章的有
关规定外,尚应包括以下内容:
a)查明岩溶含水层的组合特征,开展地下水位、水质、水量动态观测;
b)场地为可溶岩与非可溶岩互层区时,应分层测量地下水位,并查明相互之间的水力联系;
c)视需要开展抽水试验、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并提出场地水文地质参数;
d)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实测地下水位,结合当地长期地下水位观测资料,并考虑人类工程活
动的可能影响后,提出地下室抗浮水位;
e)当场地及周边存在污染源时,应调查污染源的类型、渗流方向、渗流量、可能的工程危害等,
预测其可能的扩散范围,可开展岩溶地下水连通试验;
f)查明岩溶地下水对边坡产生的不良影响;
g)预测工程降排水对周边岩溶水文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周边人类工程活动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5
DB52/T1336—2018
6.1.6当场地范围内溶洞发育,可能存在岩溶塌陷现象时,宜进行地面变形监测和溶洞顶板变形监测,
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6.2工业与民用建筑
6.2.1可行性研究勘察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为主,当场地地质条件复杂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6.2.2初步勘察宜采用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并结合钻探进行。勘探点的间距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4章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初步勘察的基本要求,岩溶发育地段应予适当
加密。测绘和物探发现的异常地段,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布置验证性钻孔。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穿
过中等岩溶发育带。
6.2.3初步勘察勘探线、点的间距可按表3确定。
表3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孔的间距
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勘探线间距(m)勘探孔间距(m)
岩溶强发育40~5020~30
岩溶中等发育50~6030~40
岩溶微发育60~7040~50
注1:表中间距不适用地球物理勘探;
注2:当总平面布置确定时,勘探孔应尽量布置在柱位或承重结构位置。
6.2.4下列地段应进行重点勘察:
a)地面塌陷或地表水消失的地段;
b)地下水强烈活动的地段;
c)碳酸盐岩与非碳酸盐岩接触的地段;
d)碳酸盐岩埋藏较浅且起伏较大的石芽发育地段;
e)物探成果异常或场地内有溶洞、暗河、伴生土洞分布的地段;
f)构造导水断层或导水破碎带以及交汇地段;
g)存在抽排水和其它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
6.2.5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a)当场地土层厚度较大时,可按表4确定;
b)当场地覆盖层较薄或基岩裸露时,初勘孔深度宜结合场地风化层厚度、预计基础类型和场平标
高综合确定。
表4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
工程重要性等级一般性勘探孔深度(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m)
一级(重要工程)≥30≥50
二级(一般工程)20~3030~50
三级(次要工程)10~2020~30
注1:控制性勘探孔应占勘探孔总数的1/5~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孔;
注2:勘探孔包括钻孔、探井和原位测试孔等;
注3:此表适用于勘探场地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差值较小时的情形,当其差值较大时,应按其差值
调整钻孔深度;
注4:特殊用途的钻孔除外。
6
DB52/T1336—2018
6.2.6详细勘察钻探工作量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钻探孔应沿建筑基础轴线布置,单独基础按预估基础底面积A确定。A小于2m2时布1个孔,
A大于等于2m2时布2个孔。条形基础宜按6m~12m布置钻孔:
针对岩溶强发育地段,单独基础按预估基础底面积A确定。A大于2m2,对采用机械成孔
桩基宜在上述钻孔基础上适当增加钻孔;条形基础应6m布一个孔;
遇深溶槽或串珠状溶洞,拟采取混凝土梁、板跨越,需查找稳定支点时,可适当增加钻孔
或物探,加孔方向宜垂直岩溶发育方向;
岩溶中等发育和微发育地段钻孔数在满足“一桩一孔”的条件下,对于已揭示有岩溶洞隙的
孔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钻孔。
为探测溶洞空间形态,相同类型的物探异常点应经适量钻探验证。
b)钻孔按深度可分为下列两类:
一般性钻孔用以查明地基建筑条件,孔深宜进入持力层3倍~5倍基础短边宽度或桩基底
面直径,且均不小于5m。拟定钻孔深度内遇溶洞时,应钻穿溶洞进入洞底持力层,持力
层厚度应满足上述规定。如串珠状溶洞或溶隙深度大时,根据实际需要和结合基础施工的
可能性确定。
控制性钻孔用以查明地质构造、岩性展布、岩溶发育规律,孔深可根据探测目的确定。最
大深度及孔数以查明溶洞空间分布为目的,作为一般控制性钻孔数不超过总孔数的1/10。
6.2.7施工勘察应根据岩溶地基设计和施工需要进行。在土洞、塌陷地段,可在已开挖的基槽内布置
触探或钎探;对重要或荷载较大的工程,可在槽底采用小口径钻探进行检测;对验槽发现异常的大直径
嵌岩桩,或采用机械成孔桩无法进行验槽时,应于桩底下进行施工勘察检测,勘探点应逐桩布置,深度
应符合本规程6.2.6条的有关规定。当相邻桩底的基岩面起伏较大时应适当加深。
6.3市政道路工程
6.3.1可行性研究勘察
6.3.1.1初步查明道路沿线的可溶岩分布范围及规律、岩溶发育特征及类型,初步评价岩溶对道路工
程方案的影响程度。
6.3.1.2勘察方法以资料收集、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为主,可辅以物探及少量钻探、挖探。
6.3.1.3本阶段提供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地质说明:阐明可溶岩概况、岩溶发育特征及岩溶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影响工程方案的岩
溶区域采取处治、绕避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方案比选意见,建议下阶段各岩溶区段工程地质勘
察工作的重点;
b)图表资料:1:5000道路工程地质平面图、1:2000纵剖面图,标注各区段岩溶发育程度;表列
可溶岩区段与岩溶发育特征;附图、附表和照片等。
6.3.2初步勘察
6.3.2.1对道路范围内岩溶发育特征及规律进行重点勘察,完成岩溶工程地质分区分段工作。
6.3.2.2勘察方法以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综合物探为主,钻探、挖探为辅。地质调查与测绘和物探
发现的异常区段,应布置钻孔进行验证。
6.3.2.3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a)沿道路两侧各宽不小于200m带状范围进行比例尺1:2000的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岩溶发育、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应进行比例尺1:5000的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其范围根据地质评价
的需要确定。影响工程方案的岩溶强发育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场区应进行专题研究;
7
DB52/T1336—2018
b)控制和影响道路建设的岩溶地段应进行重点地质调查与测绘,内容包括: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溶发育规律,范围宜包括岩溶水的补给边界和隔水边界;
与道路有关的暗河、大型溶洞,对其进行仪器测绘和大比例尺成图;
大型岩溶洼地、岩溶槽谷等的分布及特征;
岩溶泉及落水洞等的流量变化及补给、径流、排泄特征。
6.3.2.4物探工作量应结合岩溶发育程度与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路基工程应结合地形沿路线轴线方向布置不少于1条纵向物探测线,在物探异常段增加纵向及
横向物探测线;
b)桥梁工程结合地形沿桥梁中线布置纵向物探测线,沿桥台、高墩及特大桥、特殊桥型的主墩、
主塔布置横向物探测线;
c)涵洞工程沿涵洞轴线布置纵向物探测线,若存在物探异常区应布置横向物探测线进行验证;
d)隧道工程沿隧道轴线单幅应布置不少于1条纵向物探测线,洞口处应布置不少于3条横向物探
测线,不同的地质体或构造类型应布置2条~3条测线;
e)对于岩溶强发育地段、路线穿越的构造破碎带、褶皱轴部、可溶岩与非可溶岩接触带和溶洞、
塌陷地带等处,特别是带状异常可能平行或以小角度相交于路线走向时,应垂直线路或垂直岩
溶发育方向布置1~2条物探测线。
6.3.2.5钻探工作量应结合岩溶发育程度与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路基工程纵向孔距按表5确定,对于高路堤、陡坡路堤及路堑布置不少于1条横向剖面,横向
孔距不大于50m;
表5路基工程初步勘察纵向钻孔间距(m)
岩溶发育程度等级一般路基高路堤、陡坡路堤、路堑
微发育200~300100~150
中等发育100~20080~100
强发育80~10050~80
注:支挡工程位置应布置钻孔,孔距按表中第3列取低值。
b)桥梁工程钻孔应根据桥梁类型及岩溶发育程度沿桥梁轴线布置,并宜布置在两侧可能墩台的位
置,钻孔数量按表6确定;
表6初勘桥位钻孔数量表
岩溶发育程度等级小桥中桥大桥特大桥
微发育22~34~66~8
中等发育2~43~56~88~10
强发育3~5≥5≥8≥10
c)涵洞工程对于岩溶微发育、中等发育地段应布置简易勘探点或挖探点1个~2个;岩溶强发育
地段应布置钻孔不少于2个;
d)隧道工程钻孔应结合地表岩溶发育特征沿隧道纵向于隧道洞身外侧5m至10m范围内左右交叉
布置;岩溶微发育路段按150m~200m间距布置,岩溶中等发育路段按100m~150m间距布置,
岩溶强发育路段按50m~100m间距布置,钻孔数量不应少于5个;进出口段应布置钻孔;
e)物探异常段落适当增加钻探验证地质条件。
8
DB52/T1336—2018
6.3.2.6钻孔的深度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a)路基工程钻孔的深度应至基底以下稳定地层内不小于10m;地表塌陷发育及存在塌陷可能时,
钻孔深度应至基岩内5m~8m;在该深度内遇岩溶洞穴时,应在洞穴底板稳定基岩内再钻进
3m~5m;
b)桥梁工程钻孔的深度应至中风化基岩内不少于15m,在预计深度内遇溶洞时,应进入溶洞底板
稳定基岩内不少于10m;
c)涵洞工程钻孔的深度应满足基底以下稳定地层5m~10m,同时满足地基稳定性、变形计算的
要求;
d)隧道工程钻孔的深度应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1.5倍隧道高度且不少于10m,在该深度范围
内遇溶洞,应加深至溶洞底板以下稳定基岩内不少于8m。
6.3.2.7资料应按照综合资料和工点资料提交并满足表7相关要求:
表7岩溶场地市政道路工程初步勘察资料要求表
资料分类文字说明图表资料
应阐明各道路方案的岩溶分布规律、危害程
1:2000道路工程地质图,1:500纵(横)剖面图,应综合
度、处理原则,提出各方案的评价和比选意见;
分析主要地质资料和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内岩溶发育情
综合资料进行道路工程地质分段说明,阐明岩溶的分
况,标注岩溶类型及分布范围,特别是影响工程建设的单
布、特征、规模、类型及其对工程影响的评价;
个岩溶形态及范围
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勘察的建议
①1:2000岩溶场地工程地质图,1:500工点纵剖面图,
1:100~1:500工程地质横断面图,应标明单个岩溶形态,
特别是大型溶洞和暗河的投影位置,进行岩溶发育强度分
应阐明岩溶勘察的过程和结果,工程设计所需区;②大型溶洞、未充填的落水洞、天生桥、暗河实测或
工点资料
参数,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建议调查成果图,比例尺1:100~1:400;③岩溶发育、水文地
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提供1:5000水文地质图;④勘探、
测试资料、观测点、地质照片、调查、分析表资料及岩溶
现象的其他调查与测绘资料。
①1:2000岩溶场地工程地质图,1:500工点纵剖面图,
1:100~1:500工程地质横断面图,应标明单个岩溶形态,
特别是大型溶洞和暗河的投影位置,进行岩溶发育强度分
应阐明岩溶勘察的过程和结果,工程设计所需区;②大型溶洞、未充填的落水洞、天生桥、暗河实测或
工点资料
参数,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建议调查成果图,比例尺1:100~1:400;③岩溶发育、水文地
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提供1:5000水文地质图;④勘探、
测试资料、观测点、地质照片、调查、分析表资料及岩溶
现象的其他调查与测绘资料。
6.3.3详细勘察
6.3.3.1在初勘基础上详细查明道路岩溶场地的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并作出评价;详细查明岩溶发育
规律和洞隙形态及其对道路工程的不良影响,提供治理建议。
6.3.3.2勘察方法以钻探为主,物探为辅,并在初勘基础上划分道路可溶岩分区及岩溶发育程度,补
充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工作,浅层溶洞和土洞可用挖探查明或验证。
6.3.3.3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结合初步设计方案,补充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工作;
b)在人员可以进入的条件下,采用大比例尺测绘道路附近的暗河、溶洞、竖井,内容包括:
溶洞顶板节理、裂隙分布及充填、胶结程度,岩层产状,单层厚度,洞顶、洞底、洞壁完
整程度;
9
DB52/T1336—2018
溶洞的形态尺寸,建(构)筑物跨越溶洞的位置、宽度、洞顶板至建(构)筑物基底间的
岩层厚度;
洞内沉积物、水痕、积水、水流情况。
6.3.3.4钻孔应结合初勘成果与工程特点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般路基钻孔宜沿道路中线布置,当路基岩土条件复杂时应布置横剖面。纵向根据岩溶发育程
度布置,岩溶微发育路段按75m~100m间距布置,岩溶中等发育路段按50m~75m间距布置,
岩溶强发育路段按30m~50m间距布置;横向根据路基宽度进行布置,路基宽度大于等于50m
横向剖面布置3个~5个钻孔,路基宽度小于50m布置2个~3个钻孔。
b)支挡工程按6m~12m间距布置,对于抗滑桩应逐桩布置。
c)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等边坡工程按本规程第6.9.4~6.9.5条执行。
d)桥梁应逐桩布置1个钻孔;桥墩采用单独基础时,应逐墩布置,当基础面积小于2m2时,布置
1个钻孔,当基础面积大于2m2时,钻孔数量不少于2个;采用明挖独立基础的桥台,孔间距
不宜大于5m,当岩溶强发育时应增加钻孔。勘探孔在可能的持力层范围内遇溶洞发育时,应
加密钻孔圈定溶洞规模。
e)涵洞宜按15m~20m间距沿轴线布置,涵洞进、出口位置应布置钻孔。
f)隧道应满足以下规定:
岩溶微发育路段按80m~100m间距布置,岩溶中等发育路段按60m~80m间距布置,岩
溶强发育路段按40m~60m间距布置;隧道洞口应根据岩土条件复杂程度布置3条至5
条横断面。
在隧道底板以下10m、隧道底板以上3倍洞径范围内存在岩溶的洞身段,宜按40m间距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JT/T 478-2017 汽车检测机构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2017-07-04
- YS/T 421-2017 间接排版印刷版基用铝板、带、箔材 2017-07-07
- YS/T 1186-2017 铝表面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耐磨性能测试用落砂试验仪 2017-07-07
- YS/T 1187-2017 铝及铝合金薄壁管材超声检测方法 2017-07-07
- JT/T 615-2017 沥青软化点试验仪 2017-07-04
- YS/T 844-2017 铝合金建筑用隔热型材复合技术规范 2017-07-07
- YS/T 1188-2017 变形铝合金铸锭超声检测方法 2017-07-07
- JT/T 763-2017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2017-07-04
- JT/T 451-2017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2017-07-04
- JT/T 1108.2-2017 公路路域植被恢复材料 第2部分:辅助材料 2017-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