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720.1-2019 多表集抄技术规范 第1部分:远程抄表系统建设规范

DB43/T 1720.1-2019 Multi-Table Mail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Part 1: Remote Mailing System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湖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3/T 1720.1-2019
标准类型
湖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31
实施日期
2020-03-01
发布单位/组织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7.220

N22

DB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1720.1—2019

多表集抄技术规范

第1部分:远程抄表系统建设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multiplemeterscentralizedreading

Part1:Remotemeterreadingsystem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s

2019-12-31发布2020-03-01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3/T1720.1—2019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系统结构……………3

5基本要求………………………5

5.1表具的要求………………………5

5.2主站的要求………………5

5.3采集器、集中器的要求……………5

5.4系统的要求………………………8

5.5安全要求…………………………10

5.6设备电气安全……………………11

5.7系统信息安全…………………11

5.8信号频段(频带)要求……………11

6试验方法……………11

6.1试验环境条件………………11

6.2表的试验方法…………………12

6.3主站的试验……………………12

6.4采集器、集中器的试验……………12

6.5系统的试验…………………14

6.6安全试验…………………………15

7检验规则……………16

7.1分类………………16

7.2型式检验…………………………16

7.3出厂试验…………………………17

7.4全性能检验………………………18

7.5抽样验收检验……………………18

8典型技术方案………………………19

8.1接口转换器方案…………………19

8.2复用微功率无线电表通信模块方案……………22

9扩展技术方案…………………24

9.1双通道M-BUS接口转换器方案…………………24

I

DB43/T1720.1—2019

9.2组合型接口转换器方案……………………26

10方案选型………………………26

11设备及技术要求…………………27

11.1集中器………………………27

11.2接口转换器……………………27

11.3M-BUS/RS485水气热表…………27

11.4低功耗无线水气热表……………27

11.5无线中继器……………………27

11.6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28

11.7电表通信单元……………………28

12设计要求…………………………28

12.1新建小区设计要求………………28

12.2改造小区设计……………………29

13施工要求………………………29

13.1施工职责分工…………………30

13.2施工前准备……………………30

13.3电源线与通信线路施工…………30

13.4设备安装……………………32

13.5建档及通信调试…………………34

14验收要求…………………………35

15标志和使用说明书…………………35

15.1标志……………35

15.2使用说明书………………………35

16包装、运输和存储…………………36

16.1包装……………36

16.2运输……………36

16.3存储……………3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多表采集项目”现场勘查表…………………37

II

DB43/T1720.1—2019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建南电子有限公司、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国

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公司、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石东、杨辉军、肖建红、陈浩、刘翔斌、卜龙敏、罗颖、张卫华、鲍唯、柳

军、吴易文、何源、关永前、刘莎、彭润海、邹斌、马亮。

III

DB43/T1720.1—2019

多表集抄技术规范第1部分:远程抄表系统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表集抄远程抄表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架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术

方案选型、安装工程施工、统一施工工艺、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多表集抄远程抄表系统建设及验收及相关设备的方案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验

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78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表和热水表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

GB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6968膜式燃气表

GB9969.1—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7215.321—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1部分:1级和2级静止式有功电能表

GB/T17215.322—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2部分:0.2S级和0.5S级静止式有功

电能表

GB/T6587—2012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6968—2011膜式燃气表

GBT9813.1—2016计算机通用规范第1部分台式微型计算机

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7463—1998远动设备及系统第4部分:性能要求

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

GB/T32224热量表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JJG162—2017冷水水表

JJG686—2015热水水表

DL/T645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698.35—2010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3—5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DL/T825—2002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DL/T1485—2015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DL/T1489—2015三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

DL/T1490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1

DB43/T1720.1—2019

DL/T5161.8—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Q/GDW1374.2—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Q/GDW1376.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1376.2—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2部分: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

T/CEC122.42—2016电、水、气、热能源计量管理系统第4—2部分:低功耗微功率无线通信

协议

CJJ94—200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T128热量表

CJ/T188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CJ/T224电子远传水表

CJ/T477—2015超声波燃气表

FS/QP030水表安装技术标准

JGJ/T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SJ/T10463—1993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

SJ/T10467—1993电子束管质量工程控制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表basemeter

系统中具有基础计量功能的表具,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等。

3.2

远抄表remotetransmissionmeter

系统中具有信号采集和数据处理、存储、通信功能的计量表具。

3.3

能源计量管理系统energymeasureandmanagementsystem

对电、水、气、热等能源计量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

3.4

数据采集终端dataacquireterminal

对电、水、气、热等能源计量信息的采集、数据传输、数据管理以及执行或转发命令的设备,包括

集中器和通信接口转换器等。

3.5

智能表计smartmeter

具有多种费率计量、分析、判断、计算、用户端控制、双向数据通信、多种数据传输模式、数据存

储与冻结、事件记录等功能的设备,包括智能电能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智能热量表等。

3.6

集中器concentrator

收集各转换器、智能表计或测量控制设备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能和主站或手持设备进行

数据交换的设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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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通信接口转换器communicationinterfaceconverter

收集多个智能表计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能和集中器或手持设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以

下简称为转换器。

3.8

主站masterstation

由硬件和软件组成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负责全系统的数据传输、处理、存储和应用以及系统运行和

系统安全,并与其它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4系统结构

4.1系统架构

4.1.1系统逻辑架构由系统管理层、远程通信层、数据采集层、本地通信层、测量控制层组成,见图1。

图1系统逻辑架构图

4.1.2系统物理架构由系统主站、通信信道、数据采集终端和智能表计组成,见图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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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系统物理架构图

4.2各组成部分说明

4.2.1系统管理层

系统管理层是整个系统的管理中心,负责整个系统的信息采集、用能管理以及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

等。

4.2.2远程通信层

远程通信层为系统管理层与数据采集层之间数据交互提供通信信道,可采用光纤、无线专网、GPRS、

3G/4G等数据传输网络。

4.2.3数据采集层

数据采集层负责测量控制设备的信息采集和监控,包括集中器和转换器。

4.2.4本地通信层

本地通信层为数据采集层与测量控制层之间数据交互提供通信信道,可采用电力线载波、微功率无

线、RS-485总线、M-Bus总线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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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测量控制层

测量控制层负责电、水、气、热等能源计量信息的测量和控制,包括智能表计和相关测量控制设备

等。本部分描述的智能电能表应符合DL/T1490的要求;智能水表应符合GB/T778、CJ/T224的要求;

智能燃气表应符合GB/T6968的要求;智能热量表应符合GB/T32224、CJ/T128的要求。

5基本要求

5.1表具的要求

5.1.1基表的要求

5.1.1.1水表

应符合GB/T778.1与JJG162、JJG686的要求。

5.1.1.2热量表

应符合CJ128的要求。

5.1.1.3燃气表

燃气表应符合GB/T6968或CJ/T477的要求。

5.1.1.4电能表

应符合GB/T17215.321、GB/T17215.322、DL/T1485或DL/T1489的要求。

5.1.2远抄表的要求

5.1.2.1脉冲远抄表

脉冲远传表能可靠、准确的送出远传数据,在6.2.2.1试验条件下,脉冲远传表传送脉冲数与实际

脉冲数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个脉冲,或不大于相当于1个脉冲的流量。

5.1.2.2直读远抄表

在6.2.2.2试验条件下,直读远传表读出数据应保证其误差不大于基表的一个计费计量单位。

5.2主站的要求

5.2.1主站软硬件

主站的计算机系统应符合GB/T9813的要求。

5.2.2主站部署方式

a)当地部署:民用建筑远传抄表系统的主站可部署在当地,应当符合互联网+、云服务/计算等

技术的发展需求。

b)云部署:民用建筑远传抄表系统的主站也可以部署在商业云、行业云,形成商业服务平台或

公共行业服务平台,避免形成信息数据孤岛。

5.3采集器、集中器的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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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功能要求

5.3.1.1抄表功能

应具备各种类型远传表的信号采集和传输的功能。

5.3.1.2数据处理功能

应具备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类、排序、存储和转发等功能。

5.3.1.3通信功能

采集器应完成远传数据的采集和读取,具有与集中器双向通信的功能(即:能够接收和响应集中器

发出的数据采集、控制及参数设置等命令),并应将设备故障信息上报给集中器或主站等。

集中器应完成收集、集合并监测采集器和/或远传表的数据,具有与主站双向通信的功能(即能够

接收和响应主站发出的数据采集、控制及参数设置等命令),并应将设备故障信息上报给主站等。

5.3.1.4设置功能

应具有设置采集器和集中器的地址、远传表计量信息、脉冲常数、初始值等参数的功能。

5.3.1.5设备故障记录和报警功能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采集器和集中器应有记录和报警功能:

a)有故障检测功能的采集器或集中器通信线路发生断路或短路故障时;

b)采集器或集中器的采集信道或通信信道发生故障时;

c)采集器或集中器工作所需的主备电源发生故障时;

d)远传表计量数据发生突变等异常现象时时。

5.3.1.6电源切换功能

当系统脉冲远传表时,采用市电供电的采集器和集中器应配置电源切换模块。当市电断电时,应能

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市电恢复时,应能自动切到市电供电状态。

5.3.1.7信息安全功能

a)数据存储完整性

(1)静态数据的防篡改保护

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基于国密算法的防止对静态数据进行非授权写操作的硬件和/或软件保

护机制;

(2)数据的非可执行性

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检查输入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宜采用密码等技术支持;

(3)安全功能检测

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机制,验证安全保护功能的执行情况,在发生异常时发出报警;

b)数据传输完整性

(1)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机制,抵御恶意攻击者在通信数据中插入恶意或者无关数据包;

(2)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机制,抵御恶意攻击者删除数据包;

(3)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能够处理过度延迟的数据包;

(4)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机制,抵御数据包的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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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机制,来识别对通信信息的篡改;

(6)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机制,对会话过程的完整性进行保护,防止中间人攻击;

c)数据存储保密性

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基于密码学的存储数据保密性保护机制;

d)数据传输保密性

集中器和/或远传表应具备基于密码学的传输数据保密性保护机制。

5.3.2外观要求

外观不应有明显缝隙,表面应无缺损、涂层均匀、完整且无龟裂。应有清楚的铭牌,铭牌应标示生

产厂家、器具型号规格等信息,且宜采用铆钉固定的金属铭牌,电气接线、输入端子和输出端子应完

好,并有明显标注。可更换电池供电的,应标明电池接线柱的极性及电压额定值。

5.3.3环境要求

5.3.3.1温度和湿度要求

根据安装场所,采集器和集中器应符合下列温度和湿度要求:

工作范围户内户外

规定的工作范围-10℃~45℃-25℃~60℃

极限工作范围-25℃~60℃-40℃~70℃

寒冷地区极限工作范围-25℃~60℃-45℃~70℃

储存和运输极限范围-25℃~70℃-45℃~70℃

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范围<95%(不凝露)<95%(不凝露)

5.3.3.2供电交流电源频率与电压的要求

频率:50Hz,允许偏差:±5%;

电压:220V或380V,允许偏差:土20%。

5.3.3.3振动

应符合GB/T6587—2012的5.9.3要求。

5.3.3.4冲击

应符合GB/T6587—2012的5.9.4要求。

5.3.3.5运输

应符合GB/T6587—2012的5.10要求。

5.3.3.6大气压强

应符合GB/T6587—2012的86kPa~106kPa的要求;当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GB/T2423.21—

2008的要求。

5.3.3.7外壳防护等级

在户内条件下,应符合GB4208—2008中规定的IP51等级要求;在户外条件下,应符合GB4208

7

DB43/T1720.1—2019

—2008中规定的IP65等级要求。

5.3.4电磁兼容(EMc)

5.3.4.1静电放电抗扰度

按GB/T17626.2—2018试验等级4级进行试验时,应符合GB/T17626.2—2018的9章a)条的规

定。

5.3.4.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按GB/T17626.3—2016试验等级3级进行试验时,应符合GB/T17626.3—2016的9章a)条的规

定。

5.3.4.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按GB/T17626.4—2018试验等级3级进行试验时,应符合GB/T17626.4—2018的9章a)条的规

定。

5.3.4.4浪涌(冲击)抗扰度

按GB/T17626.5—2016试验等级3级进行试验时,应符合GB/T17626.5—2016的9章a)条的规

定。

5.3.4.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按GB/T17626.6—2017试验等级3级进行试验时,应符合GB/T17626.6—2017的9章第一条的规

定。

5.3.4.6工频磁场抗扰度

按GB/T17626.8—2006试验等级4级进行试验时,应符合GB/T17626.8—2006的9章a)条的规

定。

5.3.5远抄表数据传输准确度

在6.4.5的试验条件下,远传表的数据经主站、采集器和/或集中器传输后的准确度:

脉冲远传表的数据误差不应大于1个脉冲,或不大于相当于1个脉冲的流量;

直读远传表的数据误差不应大于一个计费计量单位。

5.3.6功耗要求

5.3.6.1采集器

a)电池供电设备:非传输状态下有功功率不应大于200mW,传输状态下功耗增量不应大于250mW;

b)市电供电设备:非传输状态下有功功率不应大于1.5W,传输状态下功耗增量不应大于2W。

5.3.6.2集中器

功耗不应大于15VA与10W。集中器采用无线电台时,电台功率宜为1W~5W,应符合工信部〔2005〕

423号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5.4系统的要求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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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系统功能要求

5.4.1.1抄收要求

系统应将远传表的数据经采集器和/或集中器传输到主站,或由远传表直接将数据传输到主站,并

对数据进行处理、存储;按操作员的命令显示和打印出各用户计费清单,当超过120s收不到数据时,

应有记录并报警。

5.4.1.2设置功能

a)设置时钟

系统应具有人工设置日期、时间的功能,宜具有自动接受北斗和GPS自动对时功能;可切换选择人

工对时和自动对时;自动对时的间隔5min~60min可设置。

b)设置参数

系统应具有设置抄收间隔、抄收周期的功能,最小为5min,最大为0.5h;或满足5,10,15,20,

25,30min等多个间隔;具有设置其他相关参数功能。

5.4.1.3安全控制功能

系统中各设备应具有完善的操作安全权限管理功能。防止人为破坏与误操作的锁定功能。

5.4.1.4校时与诊断功能

系统应具有自校时、向下授时功能,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具有对集中器或采集器的诊断功能;

发布冻结命令等功能。

5.4.1.5系统维护功能

系统应具有在现场对各设备进行控制、查询数据、显示缴费的功能。

5.4.1.6数据安全功能

系统应具备数据热备份,或者具有数据库镜像功能,并且具有断点恢复和原点恢复功能。在大城市

大数据系统中也可以建立灾备中心。

5.4.1.7网络安全功能

网络应具备入侵检测,或入侵防御功能,核心区应该物理隔离。

5.4.2系统准确度

系统的准确度应符合实际业务结算的要求。

5.4.3抄读成功率

5.4.3.1一次抄读成功率

按下列公式(1)计算系统对用户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表等数据抄读的一次抄读成功率:

Ns=(N1/N0)×100%(1)

式中:

Ns—一次抄读成功率;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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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抄读成功的次数;

N0—应抄读的总次数。

一次抄读成功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一次抄表成功率指标%

信道类型

条件有线传输无线传输

专线电力线载波有线网络光纤无线网络

试验条件下>99>97>99>99>99

现场条件下>98>85>98>98>90

注:具体试验条件见6.5.3。

5.4.3.2日抄读成功率

按下列公式(2)计算系统对远传表数据抄读的日抄读成功率:

Np=1-N2/N3×100%(2)

式中:

Np—日抄读成功率;

N2—统计时段的24h内,未抄读成功的远传表数量;

N3—应抄读的远传表总数量。

系统的日抄读成功率应符号表2的规定。

表2日抄读成功率指标%

信道类型

有线传输无线传输

专线电力线载波有线网络光纤无线网络

>99.5>99>99.5>99.6>99

5.4.4数据抄读差错率

系统对用户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表等的数据抄读的总差错率应满足公式(3)的要求。

ne=(n/m)×100%(3)

式中:

ne—系统数据抄读总差错率;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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