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614-2023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规范
DB23/T 3614-2023 Market business environment monitoring standard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10
CCSA00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614-2023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规范
2023-08-28发布2023-09-27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61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黑龙江省标准化
研究院、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晓锋、夏虹、赵文敬、杨殿舜、张学强、马琳、王楠、向晓燕、梁丽、樊金
源、杨大志、吕猛、王磊、李严、王生瑶、李天泽、喻伟、郭毅峰、李晓川。
I
DB23/T3614-2023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抽样样本计算方法、调查方法、满意度监测结
果的分析计算、工作流程、监测报告框架结构以及报告的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黑龙江省市场营商环境监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23/T3210—2022营商政务服务环境监测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市场营商环境
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市场环境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3.2
市场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a)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c)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d)个体工商户;
e)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3.3
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
指市场主体对所在行政区域或相关部门市场营商环境的满意程度。
3.4
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监测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方式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开展调研座谈、数据综合统
计分析与比对,计算出一定时间内市场主体对区域或相关部门市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3.5
1
DB23/T3614-2023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站
指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在企业集团公司、行业商(协)会设立的营商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涉及本
集团公司、本行业商(协)会营商环境指标和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委托的其他监测工作。
3.6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点
指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在有关企业设立的营商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涉及本企业的营商环境指标和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委托的其他营商环境监测工作。
3.7
全域
当前行政区划所辖的全部地区。
4基本原则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应依据DB23/T3210—2022的规定,坚持合法公正、全面多样、公开透明、以
评促改的原则。
5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抽样样本计算方法
5.1抽样框
样本范围为全域上一年末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抽样框内容应包括市场主体的基本属性指标和基本
价值量指标(见表1)。在市场营商环境监测中,抽样需具有随机性、普遍性、代表性,涵盖多领域、
多层次,在全域各地随机选择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
表1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抽样表
序号市场主体属性
1市场主体名称
2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市场主体所属区域
4市场主体行业分类信息
5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
6市场主体员工数量
7市场主体营业收入
8市场主体规模
9其他
5.2抽样样本确定方法
5.2.1相互控制配额抽样
5.2.1.1采用相互控制配额抽样方法抽取样本。
5.2.1.2根据预先确定的总体特征选择样本,先将总体按照一定的特性分成不同类别,在每个类别里选
取样本,所选的元素要适合所控制的特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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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抽样时应考虑样本评定的关联性和特征性,应对样本偏离、存在前后矛盾、答案明显不合理的
问卷按照废卷处理,通过交叉控制样本关键特征制度保证配额样本更具备代表性。
5.2.2控制变量分配比率
样本总量确定后,采用多阶段分层判断抽样方法按市场主体属性进行分层,对于省级市场营商环境
工作,分层比例为国企20%、外资或合资企业30%、民营企业50%;大型企业20%、中型企业30%、小微型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50%;金融业10%、制造业10%、建筑业10%、交通运输业10%、农业或畜牧业15%、
物流业15%、餐饮住宿业15%、旅游业15%。对于市(地)、县(市、区)级市场营商环境监测工作,根
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分层指标与对应比例。
6调查方法
6.1调查方式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采用线上问卷调查方式。
6.2市场营商环境调查问卷的制作
依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体系,结合黑龙江省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确定客观性指标和主观性指标,制定市场营商环境调
查问卷。问卷适用于全域内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具体内容详见附录A。
6.3市场营商环境调查问卷选项设定
市场营商环境开展监测,满意度选项包括:很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
不了解。在计算满意度时,需要剔除选择“不了解”选项的人数。调查问卷应答方式可设置为单选或多
选。
6.4市场营商环境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以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问卷填报情况、市场营商环境满
意度的综合情况、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监测指标各分项情况、市场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分布情况,梳理
分析全域市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编制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报告。
7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监测结果的分析计算
7.1对满意度计算赋予权重
7.1.1计算方法
计算满意度时采用五级评价及赋值方法。
7.1.2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
调查问卷中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的有效选项包括:很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
满意等五个选项,对应的权重分别为100、80、50、-50、-100。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得分是各选项得票
百分率与权重之积的总和。
7.2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满意度的计算
3
DB23/T3614-2023
7.2.1满意度计算
在市场营商环境监测中对调查问卷每个选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出单项满意度。满意度为“很
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百分率之和,最终计算出市场营商环境满
意度,加权平均数作为综合满意度的结果。统计结果时,对同一份问卷中的“不了解”选项,出现频率
超过20%的,将该问卷予以剔除;低于20%的,将“不了解”选项从问卷指标当中剔除,其他选项正常统
计。
7.2.2各地单项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指标的满意度计算公式:
(100×𝑤1+80×𝑤2+50×𝑤3−50×𝑤4−100×𝑤5)
𝑦𝑟𝑘=
∑5𝑤
𝑖=1𝑖
式中:
𝑦𝑟𝑘──各地单项指标满意度最终得分;
𝑤𝑖──各满意等级答案选择人数;
𝑟──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的监测区域数量。
7.2.3各地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满意度计算
对每个方面单项监测指标满意度(y𝑟𝑘)进行算术平均得到当地市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公
式:
1𝑛
𝑒𝑟= 𝑦𝑟𝑘
𝑛𝑘=1
式中:
n──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的指标数量;
𝑘──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的单项指标。
7.2.4全域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综合满意度计算
7.2.4.1全域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指标的综合满意度
对每个方面单项监测指标满意度(𝑦𝑘)进行加权平均得到该项指标的满意度(𝑦),公式:
𝑛
𝑦= 𝑦𝑘𝑝𝑟
𝑘=1
式中:
𝑦𝑘──各地区市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𝑝𝑟──各地区的权重。
𝑟
注:地区的权重宜按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综合考虑并赋予相关权重,∑1𝑝𝑟。
7.2.4.2全域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综合满意度
全域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综合满意度公式:
𝑛
𝑒= 𝑒𝑟𝑝𝑟
𝑟=1
式中:
𝑒𝑟──各地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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𝑝𝑟──地区的权重。
𝑟
注:地区的权重宜按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综合考虑并赋予相关权重,∑1𝑝𝑟。
7.3统计周期
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数据监测工作应以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为单位进行数据统计。
8市场营商环境监测工作流程
8.1建立线上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系统
自建线上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系统或利用成型的线上调查软件,作为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的线上问卷调
查工具。
8.2确定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问卷
由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确定调查问卷内容,在线上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系统中设计完成调查问卷。
8.3确定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样本
统计当年全域监测样本主体数量,按照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抽样调查设计方法,对企业性质、产业类
型、企业规模等控制变量进行交叉分组,每组至少抽选一个,计算出最少抽选企业数量,按照预估的回
收率计算出抽样数量。其中,营商环境监测站(点)作为个体样本参加属地市场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具
体方法按照本文件5.2规定。
8.4网上填报市场营商环境调查问卷
对监测调查对象开展网络培训,确定正式监测时间后组织开展网络问卷填报。
8.5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选择部分下级部门和营商环境监测站(点)组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走
访企业、广泛征求意见,了解营商环境满意度。
8.6编制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报告
对监测数据及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经综合调研并与有关数据比较后,编制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报告进
行发布。
9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报告框架结构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报告框架结构分为五部分:
a)全域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情况;
b)全域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指标满意度情况;
c)全域市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d)全域市场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分布:
1)全域各级分布情况:通过统计不同地区级别的问题占比情况,掌握问题占比分布;
2)各地分布情况:通过统计全域内各地区的问题占比情况,掌握问题占比分布。
e)关于本次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有关问题的说明:
1)市场营商环境监测中的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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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3614-2023
2)市场营商环境满意度的计算方法;
3)本次市场营商环境监测的时间与方式;
4)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问卷填报情况。
10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报告的应用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报告作为市场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依据,指出各地区、各级别、各行业市场营商
环境的差距,为完善和改进市场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企业的满意度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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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3614-2023
附录A
(资料性)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问卷
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问卷见表A.1,问卷中涉及的调研指标宜按国家和省市场营商环境相关条例
要求和本地现状进行动态调整。
表A.1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问卷
问题选项
行政区划(单选)*选项为域内各地区行政区划名称
营商环境监测站
营商环境监测点
填写人(单选)*
其他企业
个人
填报单位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企业填报者信息*
填报人: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个人填报者信息*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注:问卷中空白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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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市场营商环境监测调查问卷(续)
问题选项
央企(含中央部委所属企业)
地方国企
集体所有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
企业所有制性质(单选)*
私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含外商独资和外商合资)
个体工商户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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