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6796-1997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security alarm equipmen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6796-2022 |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796-199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7-05-27
实施日期
1998-03-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二所、北京化安电子设备厂
起草人:
李庆昌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3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6796一1997

前言

在国际贸易中,安全认证是必须进行的在设计、生产、使用、安装设备或系统时,安全要求和试验方

法应该放在首位来考虑。目前家用电器、家用电子、医疗电气设备、电子测量仪器、信息技术设备、照相用

电子闪光设备等行业已制定了安全要求的国家标准。本行业亦急需制定同类标准,以统一本行业的安全

要求,为安全认证打下基础。

由于与本行业对口的IECTC79尚未制定与本标准相应的标准,而选用其他行业的安全标准,如

IEC65,IEC950,IEC348等又未能将本行业的安全要求包括进去,如防雷击、防激光照射等安全要求。

而无这些要求在实际使用中已经使不少设备受雷电干扰而损坏。因此本标准在防电击、防过热、防内爆

炸裂、防电离辐射等方面参考采用IEC65和IEC345。在防激光照射方面参考采用IEC825。在防雷击

方面,参考采用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的建议K.21;如果生产厂按GB3482的试验已有经

验,能确定合适的严酷等级,也可按GB3482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二所、北京化安电子设备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庆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一1997

Safety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

forsecurityalarmequipment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及制定各类安

全防范报警设备中安全要求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文博、商店、住宅、车辆等场所使用的各种通用和专用的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8-89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3482-83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法

GB4064-83电子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706.1-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4793-84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GB5169.7-8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本生灯型火焰试验方法

GB7247-1995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GB8898-88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GB/T14162-93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指

标)

SJ3270-90隔离变!1器的安全要求

SJ3271-90隔离电容器的安全要求

SJ3272-90电阻器的安全要求

SJ3273-90高压元件和组件的安全要求

SJ3274-9。单相交流电源开关的安全要求

SJ3275-90单面纸质印制线路板的安全要求

SJ3276-90插头电源线的安全要求

SJ3277-90小型熔断器用管状熔断体

3定义和符号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一05一27批准1998一03一01实施

GB16796一1997

3-1定义

3.1.1可触及部分accessiblepart

用标准试验指见〔附录八(标准的附录)〕可以接触到的部分(GB4793--84中2.6.1),

3.1.2带电部分{ivepart

接触它时会引起明显电击的部分(GB4793-84中2.6.2).

3.1,3保护接地端子protectiveearthterminal

为了安全而与仪器的导电件相连接的端子,它用来连接一个外保护系统(GB4793中2.2.3)

3.1.4电气间隙clearance

导电件间在空间测得的最短距离(GB4793-84中2.4.1)

3.1.5安全特低电压、afetyextra-lowvoltage(SEI_V)

在导体之间或导体与地之间交流有效值不超过50V的电压。在电路中,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

独立绕组的变压器将其与电源隔离开(GB4793-84中2.3.5).

3门6爬电距离creapagedistance

导电件间沿绝缘表面NBl得的最短距离(GB4793-84中2.4.2).

I2符号

安全标志符号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4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分类

根据不同的保护原理,防电击的安全分类为I、硕、肛类

I类:至少具有完整的功能绝缘并通过与保护导体(如外壳、屏蔽等)的接地提供安全的设备;

n类:不具有保护接地而靠绝缘隔离提供安全的设备;

皿类: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的设备,且设备内部产生的电压不大于安全特低电压。

具有激光光源的设备还应按GB7247分类为1,2,3a,36,4类。

上述分类均应标记在产品上。

4.2一般要求

4.2.1元器件及材料

设备所使用的隔离变月、器、隔离电容器、电阻器、高压元件和组件、交流电源开关、印制线路板、插头

电源线、小型熔断器等Jt:器件必须经安全认证,符合SJ3270,SJ3271,SJ3272,SJ3273,SJ3274,

SJ3275,SJ3276,SJ3277的安全要求。

设备的绝缘不准使用吸湿的绝缘材料及易燃性材料,如:毛毡、羊毛、黄麻、皮革、亚麻布、普通纸、木

材、石棉、亚麻为填料的塑料、石棉纤维板等

4-2.2安全设计准则

a)通过安全分析、安全设计、材料选择,使系统得以避免或者减少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

b)应减少或控制一切难以消除的危险,使之符合技术要求;

c)对会引起系统不能工作1损坏设备、危及人身安全等因素,应尽量消除或加保护措施;

d)操作时可能接近的零部件不能带有高压、毛刺、放射性物质;

e)危险处应加标记或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并在使用说明书中加以注明;

f)万一事故发生,应有使设备和人员损失程度减至最低的措施,在设计产品时应遵守GB4064规

定的有关原则

4.2.3结构要求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中IP21的要求。

设备的机械结构应有足构的强度,能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并能防止由于机械不稳定、移动、突出物

Gs16796一1997

和锐边造成对人员的损伤

43标志

4.3.,标志内容

设备应有清晰的标志:

a)型号或规定的代号;

b)制造厂的厂名或商标;

口额定输入电压;

d)额定输入功率;

e)保险丝管额定电流;

f)直流电源的极性;

9)安全类级别;

h)安全符号

如果无法在设备上标志上述内容,则应在说明书中给出。

试验方法:目视检查

4.3.2标志的耐擦性

标志应不易被擦除。

试验方法:用棉花球沾水擦试15s,再用浸汽油的布擦拭15s。擦试后,标志不应辨认不清

4.4防电击

4.4.1可触及部分

可触及部分(包括操作轴、手柄、端子和外壳等)不应带电,带电件必须用被覆材料或绝缘材料保护。

试验方法:用内阻不小于50k。的电压表(或示波器)检测,电表的一端接大地,一端接可触及部分

若测得的情况符合如下条件时,均认为不带电:

a)电压不超过50V,天线端子的放电量不超过4.5PC;

b)电压超过50V时,测得流过2kO非感性电阻的电流,其交流值不超过。.7mA,热带地区使用

的产品不超过。.3mA,而且:

—对于450V(峰值)的电压,对地电容不超过0.10644t}F(额定值);

—对450V-15kV(峰值)的电压,放电量不超过45VC;

—对超过15kV(峰值)的电压,放电能量不超过350m],

对地的放电应在关机后立即测量。

频率超过1kH:时,最大安全电流应为。.7mA(峰值)与千赫兹倍率的乘积,但最大值为70mA

(峰值)。

在两个可触及件间的电流值或电压值,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4-4.2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工、皿类设备与电网电源导电连接或与测量控制电路导电连接的电路部件,按正常工作时的额定电

压其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至少应符合表1的规定。若不符合规定要承受4.4.11的试验。

表1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额定电压.V1类设备1类设备

直流或正弦交流峰值或交直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有效值流合成电压nln、厂lmmmn】n飞

0^-240-34J(0.5)1(0.5)20)2(1)

>24--60>34-852(1)2(1)32〔)3(2)

>60-130>85-1842.5(1.5)2.5(1.5)3.5(2.5)3.5(2.5)

GB16796一1997

表1(完)

额定电压,V1类设备n类设备

直流或正弦交流峰值或交直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有效值流合成电压mmmmmnlnln

)130-250-184-3503(2)3(2)4(3)4(3)

一)250-450'>350-630354.557

>450-660,630-9334669

>660-1000一》933-14005.59813

>1000"-1500>1400-210010121518

>1500^-2000>2100^-280012141821

注:括号的数值适用于设计和制造中没有较大间隔距离的小型元件(印制电路板、微型组件)和部件,而且只有

结构上能严格保证元件、部件装入设备后,间隙不再减少时,才允许采用这个数值

试验方法用量具测量。

4.4.3抗电强度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表2规定的45-

65Hz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表2抗电强度

额定电压G...V试验电压

直流或正弦有效值交流峰值或合成电压kV

0-600^-85015

61-12586-1761

126--250177-3541.5

251-500355.7072

>5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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