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798-2024 环境与健康监测技术规范
DB23/T 3798-2024 Environmental and Health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99
CCSZ10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798—2024
环境与健康监测技术规范
2024-08-30发布2024-09-29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T3798—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监测原则............................................................................2
5工作流程............................................................................3
6技术要求............................................................................4
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9
8报告编制...........................................................................10
附录A(规范性)部分污染物的健康效应.................................................11
附录B(规范性)报告编制大纲.........................................................21
I
DB23/T379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妍、肖玉茹、朱兴杰、王玉霞、孙汉伟、彭通、冯超。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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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系统规范环境与健康监测
应用领域及其技术要点,制定本文件。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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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健康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与健康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原则、工作流程、技术要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
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管理过程中,为预防和控制环境化学因素对人群健康造成损害而开展的环境
与健康监测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16126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7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332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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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HJ839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技术规范横断面调查
HJ875环境污染物人群暴露评估技术指南
HJ1111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总纲
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6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7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3304农产品检测样品管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环境与健康
即环境健康,是环境科学在人体健康和生态健康领域的交叉延伸,通过识别真实环境中危害人体健
康和生态健康的环境化学因素,定量评估该因素对人群暴露和公众健康的影响。
3.2
环境化学因素
即环境中的化学因素,主要包括元素单质、无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合物等化学物质。
3.3
环境与健康监测
应用生物学、化学、环境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和风险评估等技术方法,对环境化学因素及其所
引起的健康效应开展监测的过程。
4监测原则
4.1空间一致性
充分考虑污染源分布、人群活动特点和生活方式,确保环境监测范围与人群健康监测范围保持一致。
4.2时间一致性
根据污染物人体代谢及健康效应特点,确保采集环境样品的时间与采集人体生物样本的时间保持一
致。
4.3指标匹配性
环境指标与人群健康监测指标相互匹配,选择能够反映环境暴露与人群健康效应关系的相关指标,
重点关注指标的敏感性、特异性和生物学合理性。
4.4样品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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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方式规范环境与健康调查的过程,保证环境样品点位布设和调查人群样本具有
代表性,样本量满足统计学要求。
4.5内容针对性
根据特征污染物的来源、分布与主要暴露途径,结合暴露受体人群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监测点
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
5工作流程
5.1准备阶段
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进行现场调研。
5.2识别阶段
充分利用准备阶段的工作成果,进一步识别区域内的暴露人群,识别可能导致健康危害的污染源,
确定目标污染物。
5.3监测阶段
编制现场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目标污染物监测、环境暴露监测和人群健康监测,进行全过程质量保
证和质量控制。
5.4编制阶段
开展关联分析,编制环境与健康监测报告。以上4个阶段的流程详见图1。
图1环境与健康监测工作流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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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要求
6.1资料收集与分析
6.1.1自然条件资料
区域地理位置、河流水系分布、地形地貌、成土母质(母岩)、土壤类型、气象资料(包括主导风
向、风速等)、降水径流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等。
6.1.2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然资源开展状况、人口构成和分布、人均收入、敏感目标分布范围、土
地利用等资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
6.1.3环境及相关管理资料
区域内污染源资料、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及相关管理资料等。污染源资料主要
包括历史污染源和现状污染源的地理位置、数量、行业类型、工艺流程和污染类型、主要污染物种类、
环保设施及污染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历史、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竣工验收、监督性监测、企
业自行监测数据等。环境及相关管理资料包括监测周期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环境健康风险管控、突
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相关资料等。
6.1.4健康资料
通过收集区域内居民健康档案、疾病登记档案、卫生统计年鉴以及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调查报告等,
获得发病率、患病率、死亡率、膳食组成和生活方式等信息。
6.2现场调研
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现场调研,对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分布及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对区
域内居民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了解区域污染历史与现状,判断污染物迁移情况。
6.2.1调研区域污染历史与现状
现场调查区域内污染源分布情况,了解可能影响健康的环境化学因素生产、使用和排放情况,了解
可能影响健康的污染物历史排放和事故性排放情况。
6.2.2判断污染物迁移情况
根据区域内自然条件资料,结合实地踏勘和访谈情况,初步获得可能影响健康的污染物迁移情况。
6.3识别暴露人群
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调研情况,确定居民区、学校、医院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的分布,
识别暴露人群。
6.4识别可能导致健康危害的污染源
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充分追踪了解区域内历史污染源和现状污染源的产排污情况,初步确定
可能导致健康危害的污染源及其产生(或排放)的特征污染物。
6.5确定目标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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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源识别结果,对初步确定的特征污染物进行筛选。筛选原则如下:
——环境中检出率和检出浓度较高的污染物;
——现有标准或规范中规定的管控污染物;
——优先选择对人体健康危害性较大的污染物;
——优先考虑排放量大、人体容易接触的污染物;
——优先选择国内外规定的优先污染管控污染物;
——优先选择在环境中难降解,易于生物积累和具有环境持久性的污染物。
筛选出的特征污染物确定为环境与健康监测的目标污染物。目标污染物可以是一种或多种,筛选后
形成目标污染物清单。不能依据现有资料确定目标污染物的,可适当扩大现场调研和污染源识别范围,
结合环境介质初步采样实测后确定。在监测过程中应结合阶段性监测结果,及时更新目标污染物清单。
部分污染物的健康效应见附录A。
6.6目标污染物监测
6.6.1目标污染物资料收集
收集区域内目标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相关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种类、工艺流程、原辅材料、
废水废气产生和排放方式、废渣处理处置方式、环保设施运营状况,目标污染物排放口的位置、数量和
排放方式,以及竣工验收、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等资料,进一步确定目标污染物的种类、数
量和排放方式。
收集时段原则上自建成投产日起至调查年,应重点关注近10年的资料。
6.6.2目标污染物监测
开展目标污染物现状监测。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目标污染物采样和监测按照HJ91.1、HJ/T55、
GB/T16157、HJ/T397和HJ/T20执行。
当现有环境监测或调查数据不充分、无法判断目标污染物迁移情况时,可选择HJ2.2、HJ2.3、
HJ610等推荐的相关大气、地表水、地下水中污染物的环境归趋模型模拟环境污染物的迁移转化,预
测可能的暴露方式和暴露位置,分析目标污染物与环境介质之间的关系。
6.7环境暴露监测
6.7.1确认暴露途径
根据目标污染物的主要排放形式、赋存的环境介质及与人群接触的形式,确定主要暴露途径,重点
开展相关环境介质监测。主要考虑如下暴露途径:
——经呼吸道吸入:受污染的环境空气和室内空气通过呼吸进入人体;
——经消化道摄入:受污染的土壤、食品、生活饮用水或室内积尘等经口被人体摄入;
——经皮肤接触:受污染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室内积尘或空气等经皮肤接触进
入人体。
三种途径的外暴露监测应尽可能选择相同人群、相同监测指标和相同监测频次进行。
6.7.2确定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分为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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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根据现场调研结果和目标污染物特点确定,一般以一个自然年作为一个监测周期,每个监
测周期监测频次为2次,在夏季和冬季可分别采集1次。为充分论证环境暴露与健康水平的关联,可连
续几年进行监测。
空间范围根据目标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特点及周边居民的分布确定,尽可能地覆盖目标污染物可能影
响的范围。环境介质的监测范围与人体健康的监测范围保持一致。
6.7.3环境空气暴露监测
6.7.3.1点位布设
采用加密网格法将环境空气监测点布设在人群聚集区(居民区、商业区、学校等),在监测范围内
将人群聚集区分成若干个网格,单个网格应不大于0.5km×0.5km(面积大于5km2的区域可适当放宽
网格密度),在每个网格中心或者网格焦点上设置监测点。同时在污染源主导风向和第二主导风向(选
择污染最重季节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区内布设1个~2个监测点,以捕捉到最大污染
特征。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具体布设数量要求按照HJ664执行。
6.7.3.2样品采集
环境空气样品采集、记录、保存运输和测定以及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按照HJ194、HJ664执行。
6.7.3.3采样频次
每个监测周期(通常指1年)样品采集应不少于2次(覆盖2个代表性季节,其中1次为污染最重
的季节),每次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d有效监测数据,遇特殊气候条件或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
放,可适当增加采样频次。
6.7.4室内空气暴露监测
6.7.4.1点位布设
点位布设在调查家庭人群活动较频繁的房间内(客厅或卧室),调查家庭数量应不少于15户。避
免选择新装修1年内的房屋。在个体经常活动的室内环境设置至少1个采样点,视暴露情景(厨房、卧
室等)增加相应监测点位。点位布设按照HJ/T167执行。
6.7.4.2样品采集
室内空气采样器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离门窗距离应大于1m,采样点高度原
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致,一般相对高度0.5m~1.5m之间,采样期间每天采集24h室内空气样本。
室内空气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及质量控制具体要求按照HJ/T167相关要求执行。
6.7.4.3采样频次
一般情况下,监测周期内样品采集不少于2次(通常与环境空气采样同期开展)。主动采样法每次
采集应不少于5天,被动采样法每次采集应不少于15天,具体应根据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和分析
方法的检出限确定。采样在被监测家庭正常生活情况下实施。
6.7.5室内积尘暴露监测
6.7.5.1点位布设
室内积尘采样家庭与室内空气调查家庭保持一致(应不少于15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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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2样品采集
采集调查家庭室内功能区(卧室、客厅及厨房等)的地面、窗台、柜顶等区域或固体器具表面的尘
土混合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擦拭法、刮擦法及便携式吸尘器收集法等方法采集样品,每次样品量应不
少于5g,采样方法按HJ839执行。
6.7.5.3采样频次
室内积尘采样与室内空气采样同步进行,每期采集应不少于2次。
6.7.6水环境暴露监测
6.7.6.1点位布设
水环境暴露监测包含流域(水系)地表水监测、湖泊(水库)监测和地下水监测。
流域(水系)地表水监测,可布设背景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和河口断面,可在监测范围所在
行政区内水系源头设置背景断面或在过境河流设置入境断面或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出境断
面或河口断面,具体的采样点位设置按照HJ/T91.2执行。湖泊(水库)监测点位设置按照HJ/T91.2
执行。监测区域内无明显地表水或无明确目标污染物暴露途径时,可不开展地表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方法按照HJ164的规定执行,地下水采样点需考虑流向、水力坡降、
含水层渗透性等水文地质条件及目标污染物迁移转化等因素,监测区域地下水监测点原则上不少于5
个,监测区域人群无明确目标污染物暴露途径时,可不开展地下水监测。
6.7.6.2样品采集
水环境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及质量控制按HJ/T91.2、HJ/T164执行。底质样品的点位布设、采集、
保存和运输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第六章“底质监测”执行。
6.7.6.3采样频次
调查周期内采集样品不少于3次,合理间隔采样时间,原则上要调查一个完整水文年(丰水期、平
水期和枯水期)的环境水体水质。底质样品采集1次即可。
6.7.7生活饮用水暴露监测
6.7.7.1点位布设
生活饮用水采集点位与室内空气采样家庭保持一致(应不少于15户)。
6.7.7.2样品采集
根据目标污染物暴露人群的饮用水类型采集水样,另可根据实际需要采集相应的水源水及出厂水。
采用集中式供水的家庭需采集水龙头末梢水,采用农村分散式供水的家庭需采集储水器盛放的水样。样
品采集方法、保存、运输及质量控制按照GB/T5750.2的规定执行。对于非常规监测项目和有特殊要求
的监测项目,采样体积应由相应项目的检测方法确定。
6.7.7.3采样频次
采样时间和频次可与室内空气监测保持一致,每个监测周期内样品采集数量不少于1次。
6.7.8土壤暴露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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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1点位布设
土壤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种类型。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应考虑当地人群活动地点,不同的土壤类
型、土地面积和污染程度。农用地土壤的布点方法根据污染类型特征(大气污染、灌溉水污染、农药污
染等)确定,土壤样品主要采集表层或耕作层土壤,采样深度0cm~20cm土壤(一般农作物耕作层土
壤)和0cm~60cm土壤(种植果林类农作物土壤),按照网格法布设采样单元,单个网格应不大于
0.5km×0.5km(面积大于5km2的区域可适当放宽网格密度)。农用地土壤监测点应不少于10个,
每个土壤采样单元至少有3个采样点组成,采用对角线法、梅花法、蛇形法或棋盘法等方法中的任一采
样方式采集混合样。建设用地土壤样品点位布设按照HJ25.2与HJ25.1执行。
6.7.8.2样品采集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记录、保存和运输、测定方法以及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按照HJ/T166执行。
建设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按照HJ25.2与HJ25.1执行。
6.7.8.3采样频次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均为每3年采一次样。
在监测范围内选择不同功能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采集居民暴露接触频繁的表层土壤,要求每
种功能区至少布设不少于5个采样点,每个监测周期内样品采集不少于1次,土壤样品采集时间尽量选
择在农作物收获季节和居民户外活动较频繁的时段。
6.7.9食品暴露监测
食品样品包括农作物类(水稻、玉米等)、果树类、蔬菜类(叶菜类、根茎类)、肉类(猪、牛、
鸡、鸭、鹅等)、蛋类、奶类、水产品类等品种,分为家庭自产和外购两种类型。
6.7.9.1点位布设
食品样品采集品种根据当地人群的饮食习惯、季节差异等确定,每种不少于6个样品。具体方法按
照NY/T398执行。
6.7.9.2样品采集
家庭自产食品采集要求按照NY/T398执行。
外购食品采集要在当地不同超市或市场分别购买,采集要求与家庭自产食品采集要求相同。
6.7.9.3采样频次
食品样品的采样频次原则上与室内空气或饮用水保持一致。
6.8环境暴露样品分析
6.8.1现场样品分析
在现场样品分析过程中,可采用便携式分析仪器设备进行定性和半定量分析。
6.8.2实验室样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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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食物、土壤、室内积尘样品中目标污染物的
分析,应分别按照GB3095、HJ/T167、HJ91.2、HJ164、GB/T5750、NY/T398、HJ/T166、GB36600
中指定的方法执行。
6.9人群健康监测
6.9.1实施原则
满足以下实施原则之一,商请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人群健康监测。
——环境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的;
——经卫生健康部门确认,人群体内特定环境污染物或其代谢产物浓度显著增高,或有与环境相
关的疾病高发的;
——公众对环境污染影响健康问题反复投诉,并经专家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研究确有监测必要的;
——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环境管理工作需要提出监测要求的。
6.9.2监测内容及监测对象
人群健康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人群内暴露监测和人体健康效应监测。
监测对象采用简单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系统抽样或整群抽样等方法随机挑选。选择18岁及以上、
在本地区居住时间不少于5年、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人群,监测样本量不少于50人,职业暴露人群需
排除在外。在开展人群健康监测前,应组织开展医学伦理审查并取得监测对象知情同意。
6.9.3人群内暴露监测
人群内暴露监测是指定期、系统地对血液、尿液、指甲、毛发等人体生物样品中的目标污染物(或
其代谢产物)的含量进行检验检测。人体生物样品的采集时间、采集方法、样品保存、运输、实验室分
析、质量控制和数据处理等按照GB/T16126执行。
6.9.4人群健康效应监测
人体健康效应是指在环境化学因素增加(或减少)的前提下,可能引起人体某些生理生化指标改变
或导致某种疾病的患病率甚至死亡率明显增加的现象。人体健康效应监测是指通过采用资料收集、问卷
调查、医学检查等方法,分析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指标之间的关联性。
收集当地监测区域内人口资料、出生与死亡统计、法定传染病及地方病、病因及死因分析等资料。
通过问卷调查、医学检查等方法,实时获取监测对象身体健康状况,如是否患病、患何种病、某些常见
病和多发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等,比较产生或排放目标污染物的企业及周边监测人群由暴露距离及暴露
时间不同的患病与死亡情况差异,定量或定性分析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的相关关系。
6.10关联分析
结合目标污染物、环境暴露和人群健康监测的结果,明确目标污染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征、
主要影响区域以及区域内人群健康状况,排除混杂因素,分析目标污染物与人群健康之间的关联性。分
析方法选择HJ1111、HJ875、HJ839以及《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中相对
应的方法执行。
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7.1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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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样品的采集按照HJ630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和控制。开展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
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对应的技术规范、标准条款。保证仪器设备、样品采集、实验室条件、实验室质量控
制、标样试剂等全方位符合监测要求。
实验室运行管理规范,配备所承担任务相配套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人员,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与质量
保证管理体系。
人群健康监测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按照HJ839执行。
7.2现场监测质量保证和控制
从事样品采集和检测的人员应当掌握相应的标准、规范和检测技术;采样容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并检测空白合格后使用;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所需仪器设备,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应
定期送检,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非强制检定的仪器可依法自行校准或核查,或送有资质的计量
检定机构进行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维护,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使用后需对采样仪器设备进行清洁和妥善保存,避免交叉污染。
各类样品应按照规定加以保存、处理、运输,避免样品在运输或保存过程中损失、污染、变质,并
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实验室分析,其中,生物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过程中应严格避免污染。
7.3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和控制
进行样品检测的实验室应当依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对实验室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
制;分析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实验室新开展方法按照HJ168进行方法确认。
每批次监测至少做1个全程序空白试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包括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校正)、仪器
稳定性检查、全程序空白、有证标准物质、加标回收及平行样品等;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包括密码平行
样或密码样、实验室比对、实验室间平行样品测定等;质控样品的检测不在合格范围内应及时查找原因
进行纠正。
7.4数据审核质量保证和控制
监测数据需经监测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及技术负责人员三级审核。
7.5数据处理与报告编制质量保证和控制
数据的录入、整理与分析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按照GB/T8170执行。技术承担单位须对监测报告的
编制、审核、签发、修改、发送等过程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提供准确可靠的结果和有效的报告。
8报告编制
报告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监测内容与方法、监测结果、分析结论、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
报送、对策及建议等章节。环境与健康监测报告大纲详见附录B。
10
附录A
(规范性)
部分污染物的健康效应
表A.1致癌物的健康效应(第1页/共7页)
癌症等级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AS编号靶器官健康效应
IARCIRIS
肾、肺、膀胱、
砷Arsenic7440-38-21A肾癌、肺癌、膀胱癌、皮肤癌、肝癌
皮肤、肝脏
肺肿瘤,前列腺癌、肾癌、膀胱癌、乳腺癌、
镉Cadmium7440-43-91B1肺、泌尿系统
子宫癌
肾、生殖发育
铅Lead7439-92-12BB2肾肿瘤、神经胶质瘤
毒性
铬(六价)Chromium(VI)18540-29-91A肺、胃肺癌、胃癌
镍Nickel7440-02-02B-肺、鼻窦肺癌、鼻窦癌、组织器官及体重减轻
肺、肾、免疫系肺癌、肾癌、皮肤癌、胃癌、白血病、
苯Benzene71-43-21A
统淋巴细胞减少
乙苯Ethylenzene100-41-42BD肝脏、泌尿系统白血病、淋巴瘤、肝脏和肝脏毒性
泌尿系统、内分
异丙苯Cumene98-82-82BD肾脏、肾上腺重量增加B
T
泌系统D
/
3
2
1,4-二氯苯1,4-Dichlorobenzene106-46-72B-免疫系统、肝白血病、骨髓瘤、肝脏重量增加8
9
7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T/GXAS 142-2021 桂北高山萝卜越夏栽培技术规程 2021-02-22
- T/SHZSAQS 00250-2024 新疆南疆春玉米膜下滴灌高产栽培技术规程 2024-02-06
- T/CASME 565-2023 贝莱斯芽孢杆菌对香蕉枯萎病防控技术规程 2023-07-21
- T/WFSC 019-2021 蔬菜冷链物流保鲜技术操作规程 第3部分:番茄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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