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御指南

DB63/T 1932-2021 High-altitude summer weather hazards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indicators and defense guideline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932-2021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1-06-30
实施日期
2021-10-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A47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

御指南

2021-06-30发布2021-10-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1932—2021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1

I

DB63/T193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气象台。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平、马元仓、贾红莉、赵占秀、张婷华、王振海、夏雨虹、王希娟。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监督实施。

II

DB63/T1932—2021

引言

青海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频发,具有局地性和突发性强、强度大、历时短的特点。致灾性强天气

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和损失,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将高时空分辨率的静

止气象卫星和天气雷达进行联合探测是做好夏季强天气监测预警的最有效手段。为统一其监测预警技术

标准,更好地开展气象服务工作等,本文件在已有研究成果和经验基础上进行总结,凝练出适合青海高

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的技术指标和防御指南。

III

DB63/T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御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静止气象卫星和天气雷达进行高原夏季不同类型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的指标,

及致灾性强天气防御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对即将引发气象灾害的强天气进行监测、预报、预警、人工影响天气作

业等,也可供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民航等相关部门作为强天气监测预警或防御的参

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QX/T416-2018强对流天气等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雷暴

大气强对流造成的积雨云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

[来源:QX/T416-2018,2.2]

3.2

冰雹

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

[来源:QX/T416-2018,2.3]

3.3

短时强降水

在同一个或多个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相继或连续影响下,在很短时间内(通常不超过1小时)局地出

现的雨强较大的对流性降水。

[来源:QX/T416-2018,2.1]

3.4

1

DB63/T1932—2021

对流性大风

由于大气强对流造成的地面阵性大风。若伴随雷暴、雷雨出现,亦称雷暴大风或雷雨大风。

[来源:QX/T416-2018,2.4]

3.5

致灾性强天气

可能造成气象灾害或次生气象灾害的雷暴、冰雹、短时强降水、对流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3.6

强对流云团

能够产生雷暴、冰雹、短时强降水、对流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中尺度云团。

3.7

强对流回波

被强对流云团或云团下方降水返回到雷达的电磁波信号。

3.8

云顶亮温(TBB)

云顶的黑体辐射温度。

3.9

云顶反照率(VIR)

云顶反射太阳辐射通量与射向云顶的太阳辐射通量之比。

3.10

红外1、2通道亮温差(DTB12)

静止气象卫星长波红外通道和红外分裂窗通道探测的云顶亮温之差。

3.11

红外1、3通道亮温差(DTB13)

静止气象卫星长波红外通道和水汽通道探测的云顶亮温之差。

3.12

云顶亮温梯度(GTB)

单位距离内云顶亮温的变化程度。

3.13

深对流指数(DCI)

2

DB63/T1932—2021

衡量深厚对流云伸展高度的指数。

3.14

基本反射率因子

物体在雷达天线某仰角上的回波强度。

3.15

组合反射率因子(CR)

物体在雷达天线所有仰角上的最大回波强度。

3.16

径向速度

物体运动速度在观察者视线方向的速度分量。

3.17

速度谱宽(SW)

抽样体积中所有粒子运动速度的标准差。

3.18

旋转速度(VR)

物体在以一个点或一个轴为中心的轨迹上运动的速度。

3.19

垂直累积液态水含量(VIL)

与垂直地表指向天空方向上的各高度层基本反射率因子等价的液态水含量。

3.20

相邻时次垂直累积液态水含量变化量(△VIL)

两个相邻时次垂直累积液态水含量差的绝对值。

3.21

降水回波顶高(ET)

雷达探测云中降水粒子所能达到的最大海拔高度。

3.22

降水回波底高

雷达探测云中降水粒子所能达到的最低海拔高度。

3.23

3

DB63/T1932—2021

对流回波顶高(HCON)

雷达探测对流云中降水粒子所能达到的最大海拔高度。

3.24

强回波顶高(HCR)

组合反射率因子所在海拔高度。

3.25

对流厚度(△CH)

降水回波底到对流回波顶之间的厚度。

3.26

最大预期冰雹尺寸(MEHS)

预测的最大冰雹直径。

3.27

龙卷涡旋特征(TVS)

反映与龙卷相联系的小尺度涡旋特征的雷达产品。

4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4.1强天气初判指标

使用静止气象卫星资料(见附录A.1)监测强对流云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1的规定执行)建

立强天气初判指标。详见表1。

表1强天气初判指标

TBBaDTB12aDTB13aDCIaGTBaVIRa

≤243K≤0K≤3K≥10K≥15K≥0.6

a应同时满足,其中VIR仅用于日间(北京时09:00-17:00)。

4.2雷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雷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包括使用静止气象卫星资料(见附录A.1)监测强对流云团(判断和计算

方法按附录B.1的规定执行)建立雷暴天气的强对流云团监测预警指标,和使用天气雷达资料(见附录

A.2)监测强对流回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2的规定执行)建立雷暴天气的强对流回波监测预警指

标。详见表2。

4

DB63/T1932—2021

表2雷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强对流云团监测预警指标a强对流回波监测预警指标a

TBB≤230KCR≥50dBZ

DTB13≤1KVR≥14m∙s-1

DTB12≤-1KHCON≥8.5km

GTB≥20KET≥9km

VIR≥0.7SW≥3m∙s-1且<8m∙s-1

该指标仅适用于伴随降水的雷暴天气(无降水的干雷暴在监测资料中无明显特征)。

a满足其一即可。但各分项指标应同时满足,其中VIR仅用于日间(北京时09:00-17:00)。

4.3短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使用天气雷达资料(见附录A.2)监测强对流回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2的规定执行)建立短

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详见表3。

表3短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aaaaaaa

CRVIL△VILETHCR△CHSW

≥45dBZ≥15kg·m-2<7kg·m-2≥9km≥3.6km≥6km≥8m∙s-1

a应同时满足。

4.4冰雹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使用天气雷达资料(见附录A.2)监测强对流回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2的规定执行)建立冰

雹天气监测预警指标。详见表4。

表4冰雹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a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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