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884-2024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技术规范

DB34/T 4884-2024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whole process recording of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884-202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30
实施日期
2024-08-30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9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884—2024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wholeprocessrecordingofmarketsupervision

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

2024-07-30发布2024-08-30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DB34/T488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芜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庚、梁永彬、查为民、刘文骥、汪娅黎、汪青、王易琨、王东、叶慧君、庞

国乾。

I

DB34/T4884—2024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要求、行政执法流程、行政

处罚全过程记录和记录管理保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参照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4/T4883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行政执法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

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

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

注:本文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

3.2

技术执法technicallawenforcement

运用技术思维、原理、标准、规范、方法、设备和设施等各种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行政行为。

3.3

全过程记录recordthewholeprocess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

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的活动。

4基本原则和要求

4.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及时、全面和可追溯的原则。

4.2行政执法主体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

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

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4.3文字记录,是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包括行政执法

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件,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

1

DB34/T4884—2024

4.4音像记录是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

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音像资料应当附有该内容的文字记录。

4.5行政执法装备应按DB34/T4883的要求配备。

5行政执法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见图1。

案件来源

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立案

调查取证

调查终结

案件审核

重大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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