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047-1989 织物勾丝试验方法

GB/T 11047-1989 Textile fabrics—Testing method for assessing the degree of snagging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1047-2008 |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1047-198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89-03-31
实施日期
1990-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纺织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纺织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刘增录、王宝军、赵淑清、朱守恒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UDC677.065:677.019

W04QB

中华人民共和

GB11047—89

织物勾丝试验方法

Textilefabrics—Testingmethodfor

assessingthedegreeofsnag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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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5-51发布1990-02-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织物勾丝试验方法GB11047-89

Textilefabrics—Testingmethodfor

assessingthedegreeofsnagging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织物勾丝程度的两种测试方法——钉锤法(方法A)和针筒法(方法B)。

本标准适用于外衣类针织物和机织物及其他易勾丝的织物,特别适用于化纤长丝及其变形纱织物。

2引用标准

GB6529纺织品的调湿与试验用标准大气

GB8170数值修约规则

3原理

3.1方法A钉锤法。把一个用链条悬挂的钉锤绕过导杆放到套于转筒的试样表面上,当转筒以恒速

动时,钉锤在试样表面随机翻、跳动,使後样勾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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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方法B针筒法。将条状试样一端固定在转筒上而另一端处于自由状态,当转筒以恒速动时,试

样周期地擦过具有一定动阻力的针筒,从而使试样勾丝。

5.3达到规定数后取下试样并放置一定时间,然后在评级箱内对照标准样照进行评级。

4术语

4.1勾丝:构成织物的纱线或纤维,由于勾挂而被拉出,在织物表面形成线圈、纤维(束)圈状(球)或其

他凹凸不平的疵点。

4.1.1小勾丝:指长度在2mm及以下的勾丝。

4.1.2中勾丝:指长度超过2mm而不足10mm的勾丝。

4.1.5长勾丝:指长度达到10mm的勾丝。

4.2勾丝长度:勾丝从其末端至织物表面间的长度。

4.3紧纱段(紧条痕):当织物中某段纱线被勾挂形成勾丝,留在织物中的部分则被拉直并明显紧于邻

近纱线,从而在勾丝的两侧或一侧产生皱纹和条痕。

4.4经(纵)向试验:试样经(纵)向与其运动方向垂直(经向与转筒轴向平行)的试验。

4.5纬(横)向试验:试样纬(横)向与其运动方向垂直(纬向与转筒轴向平行)的试验。

5设备与用品

5.1试验仪器:按本标准进行试验需配备下列仪器之一,具有相同效果的类似仪器也可使用。

5.1.1方法A:钉锤勾丝仪应符合附录A(补充件)A1的规定。

5.1.2方法B:针筒勾丝仪应具备附录A(补充件)A2规定的条件。

5.2试验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1989-02-20批准1990-02-01实施

GB11047-89

52.1方法A

52.1.1卡尺,用于设定钉锤位置。

52.1.2橡胶环,8个,用于固定试样(其他具有弹性的“O”型环也可)。

52.1.3划样板,规格与表1规定的试样尺寸相同。

52.1.4毛毡垫(备用品),厚度3-3.2mm。毛毡垫一般使用200h或表面变得粗糙、出现小洞、严重磨

损等现象时应予更换。

52.2方法B

52.2.1试样垫板,100mmX250mm,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和可挠性,如X光胶片。

!.2划样板,100mmX300mm。

52.2.

52.3;放大镜,用于检查针钉尖端。

52.4I缝纫机。

52.5>剪刀。

55评级箱,附录A(补充件)A3中推荐了一种实用的评级箱。

54评定板,厚度不超过3mm,幅面为140mmX280mm。

55-标准样照,1〜5级。

5参照织物,用于校正仪器〔见附录B(补充件)〕。

6■,

6样品

6.1样品的抽取方法和数量按产品标准规定或有关方面协商进行。

6.2每份样品至少取550mmX全幅。不要在匹端1m内取样。样品要平整无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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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湿与试验用标准大气

7.1试验用标准大气采用GB6529规定的一级标准,即温度20±2C,相对湿度65%±2%。

7.2按第6章取得的样品,应在7.1条的标准大气中调湿平衡,方法和要求按GB6529的规定。一般织物

至少平衡24h,纯涤纶织物至少平衡2h,公定回潮率为0的织物可直接进行试验。

8试样

&1按表1尺寸在调湿后的样品上裁取经(纵〉向和纬(横)向试样各2块,不要在距布边1/10幅宽内取

样,试样不能含有完全相同的纱线〔参见附录C(参考件)〕,试样上不得有任何疵点和折痕。

表1试样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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