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123-2021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DB5101/T 123-2021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level specification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5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01/T 123-2021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4-21
实施日期
2021-04-21
发布单位/组织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5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DB5101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

DB5101/T123—2021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2021-04-21发布2021-04-21实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01/T123—2021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 ...................................................................................................................................................................Ⅴ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3

5综合服务...........................................................................................................................................................3

6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11

7装饰装修管理.................................................................................................................................................29

8公共秩序维护.................................................................................................................................................30

9环境卫生维护.................................................................................................................................................34

10绿化养护.......................................................................................................................................................38

11创新服务.......................................................................................................................................................42

I

DB5101/T123—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四川阳光正达物业服务评估有

限公司、成都市锦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江明、袁庆华、曾艳、姜鲁东、伍三明、赖孝刚、唐宗伟、王健、卢学辉、

文萌川。

III

DB5101/T123—2021

引 言 

物业服务联接着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

要最直接的抓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

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居住需求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新问题不断出现,

住宅物业服务质量亟待提升,服务水平亟需提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

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服务业发展大会,市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制定住宅物

业服务标准,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市场消费机制建立,推动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保障居

民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件中住宅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装饰装修管理、

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创新服务七项内容,每项内容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

级、五级,五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低等级,五级为最高等级。依据住宅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可供物

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分项、分级采用,协商选择服务等级组合。本文件将为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市场

分类引导、梯度培育、规范发展提供依据。

V

DB5101/T123—2021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的总则以及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装饰

装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创新服务等七个方面五个等级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订立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及服务等级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JGJ/T30—2015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DB5101/T3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设置规范

DB5101/T69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

3术语和定义

JGJ/T30—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住宅物业

以居住使用为主要功能的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构筑物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

3.2

物业服务人

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3.3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以居住为主要使用功能的已竣工投入使

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构筑物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

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1

DB5101/T123—2021

3.4

业主

房屋的所有权人。

[来源:JGJ/T30—2015,8.1.1]

3.5

物业使用人

未取得物业专有部分所有权,但是取得了物业专有部分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

注:物业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借用人、居住权人及其他取得物业使用权的人。

3.6

物业服务区域

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划定的实施物业管理的地域范围。

3.7

共用部位

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

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8

共用设施设备

由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

统、空调系统、热源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绿地、道路、小品景观、沟渠、池、非经营性车场或

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9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人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各类服务。

3.10

专项委托服务

专业性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服务人的委托,承接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3.11

客户经理

物业服务区域内专职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开展物业服务综合协调工作的客户服务人员。

2

DB5101/T123—2021

3.12

紧急维修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为维护

公共安全、保障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正常,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活动。

3.13

急修

对影响物业服务区域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维修。

注:通常指业主专有部分委托维修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3.14

客户满意度

客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感知结果与期望或需求比较后的感受。

3.15

管务公开栏

设置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用于公示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相关情

况和物业服务信息的宣传栏。

4总则

4.1住宅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

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创新服务七项内容,每项内容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为最低等级,

五级为最高等级,高一等级要求包含相应低一等级的要求。

4.2本标准分项、分级表述住宅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供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分项、分

级采用,协商选择服务等级组合。

4.3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不包括应当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情形。

4.4服务内容中涉及电梯、空调等共用设施设备硬件及其物业服务人员的数量,遵循“合同约定”原

则,由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根据共用设施设备硬件及其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来确定。

4.5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住宅物业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综合服务

5.1一级标准

应符合表1的规定。

3

DB5101/T123—2021

表1综合服务一级标准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有客户服务场所,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电话。

2、客户服务中心公示物业服务人证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

人的信用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统计1次,酬金制项目按约定

公示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报告)、共有部分经营情况、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1)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

服务场所项。有管务信息查询台。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在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内张贴物业服务记录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采用互联网方式记录服务的,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4、有管务公开栏及其他宣传栏,内容至少每半年更新1次。

5、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8h值班,其它时间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值班人员。

1、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一个物业服务区域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建

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

人员

3、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4、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部安全培训24学时,客服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

部安全培训12学时。

合同有双方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及安全责任明确。

1、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与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

管理制度及管理服务规程。

制度

2、安全生产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应急管理预案。

3、有物业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含有效电子数据记录)。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住户、房屋等基本档案内容。

档案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3、有档案资料柜。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消防标志、导向标志、指示标志及其它标志。

标志

2、有小区门、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志。

1、每年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4、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5、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物业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对调查中业主反馈的问题制定

客户服务

整改措施,并回复。调查结果在物业服务区域公示。

6、实施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

7、出入口配置有便民服务推车,小区户数在1000户以内的推车配置数量不少于2辆;小区户数超过

1000户的,1000户以上的部分按1辆/500户标准配置,不足500户按500户计算。

8、提供邮件代收服务。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服务质量和各方权利义务。

专项委托

2、消防、电梯、水质检测、防雷检测、房屋检测等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服务管理

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三级投诉电话是指区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物业服务企业投诉电话和物业服务项目投诉电话。

4

DB5101/T123—2021

表1(续)

项目内容及要求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应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

社区文化与每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宣传活动至少1次,内容应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生活

安全建设垃圾分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

5.2二级标准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综合服务二级标准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有客户服务中心,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饮水机、电脑、电话。

2、客户服务中心公示物业服务人证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

人的信用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统计1次,酬金制项目按约定

公示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报告)、共有部分经营情况、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服务场所有管务信息查询台。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在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内张贴物业服务记录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采用互联网方式记录服务的,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4、有管务公开栏及其他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

5、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9h值班,其它时间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值班人员。公示有24h服务电话。

1、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一个物业服务区域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建

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

人员3、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经理。

4、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5、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部安全培训24学时,客服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

部安全培训12学时。

合同有双方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关系明确。

1、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与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

管理制度及管理服务规程。

制度2、安全生产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

应急管理预案。

3、有物业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含有效电子数据记录)。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住户、房屋等基本档案内容,有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

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有门岗、报修、投诉等档案资料(含互联网电子档案资料)。

档案

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

3、设置有档案资料柜。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消防标志、导向标志、指示标志及其它标志。

标志

2、有小区门、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志。

1、每年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客户服务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5

DB5101/T123—2021

表2(续)

项目内容及要求

3、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维修回访率不低于30%。

4、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70%。

5、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物业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对调查中业主反馈的问题制定

整改措施,并回复。调查结果在物业服务区域公示。

客户服务

6、实施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

7、出入口配置有便民服务推车,小区户数在1000户以内的推车配置数量不少于4辆;小区户数超过

1000户的,1000户以上的部分按1辆/400户标准配置,不足400户按400户计算。

8、提供邮件代收服务。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服务质量和各方权利义务。

2、消防、电梯、水质检测、防雷检测、房屋检测等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专项委托

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管理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应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

1、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宣传活动,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生

社区文化与活垃圾分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

安全建设2、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区文化活动。

3、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

5.3三级标准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综合服务三级标准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有客户服务中心,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电话。

2、客户服务中心公示物业服务人证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

人的信用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统计1次,酬金制项目按约定

公示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报告)、共有部分经营情况、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有管务信息查询台。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服务场所

3、在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内张贴物业服务记录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采用互联网方式记录服务的,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4、有管务公开栏及其他宣传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1次。

5、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10h值班,其它时间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值班人员。公示有24h服务电

话。

1、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一个物业服务区域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经过培训取证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

责人应按规定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

人员3、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经理(或客服专员),每人服务户数应不高于400户。。

4、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5、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部安全培训36学时,客服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

部安全培训24学时。

合同有双方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关系明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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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续)

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安全生产(含消防与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

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及管理服务规程。

2、按照DB5101/T69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

制度

3、有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培训和考核制度。

4、有物业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含有效电子数据记录)。

5、有便民服务指南内容的业主手册。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住户、房屋等基本档案内容,有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

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有门岗、报修、投诉等档案资料(含互联网电子档案资料)。

档案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

3、有档案管理人员,并设置有档案资料室。

4、建立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与街道、社区实现数据共享。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消防标志、导向标志、指示标志及其它标志。

2、有小区门、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志。

标志3、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4、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志。

5、标志完整、清晰、明显。

1、每半年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水、电急修20min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

30min内告知;维修回访率不低于50%。

4、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80%。

5、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物业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对调查中业主反馈的问题制定

整改措施,落实处理并回访。调查结果在物业服务区域公示。

6、实施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设置宠物管理标志,严格管理,有园区犬只档案。

7、出入口配置有便民服务推车,小区户数在1000户以内的推车配置数量不少于6辆;小区户数超过

客户服务1000户的,1000户以上的部分按1辆/300户标准配置,不足300户按300户计算。

8、提供平板车借用服务。

9、按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10、智能公共广播系统能播放广播与背景音乐。

11、公共卫生间能正常使用。

12、有无噪音无干扰氛围管理服务措施,工作人员夜间值守、巡逻时对讲机佩戴耳麦,工作过程中实

行“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3、每年至少组织1次业主恳谈会,组织1次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14、提供邮件代收服务。

15、法定节假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服务质量和各方权利义务。

2、消防、电梯、水质检测、防雷检测、房屋检测等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专项委托

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管理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应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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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续)

项目内容及要求

1、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生活垃圾分类、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

社区文化和

2、每年组织2次社区文化活动。

安全建设

3、有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社区关爱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

4、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

5.4四级标准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综合服务四级标准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有客户服务中心,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接待台、饮水机、电话、电脑、复印机、打印机、

网络、办公收费系统。

2、客户服务中心公示物业服务人证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

人的信用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统计1次,酬金制项目按约定

公示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报告)、共有部分经营情况、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有管务信息查询台。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服务场所

3、在物业服务公共区域内张贴物业服务记录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采用互联网方式记录服务的,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4、在各楼栋单元公示楼栋管家姓名、联系方式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5、有管务公开栏及其他宣传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1次。

6、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12h值班,其它时间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值班人员。公示有24h服务电

话。

1、专业岗位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一个物业服务区域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经过培训取证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

责人应按规定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

人员3、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经理(或客服专员),每人服务户数应不高于300户。。

4、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5、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部安全培训48学时,客服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企业内

部安全培训36学时。

合同有双方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关系明确。

1、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安全生产(含消防与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

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及管理服务规程。

2、按照DB5101/T69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告知性备案。

制度

3、有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培训和考核制度。

4、有物业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含有效电子数据记录)。

5、有便民服务指南内容的业主手册。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住户、房屋等基本档案内容,有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

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有门岗、报修、投诉的档案资料(含互联网电子档案资料)。

档案

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

3、有档案管理人员,并设置有档案资料室。

8

DB5101/T123—2021

表4(续)

项目内容及要求

4、建立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与街道、社区实现数据共享。

档案

5、应用物业服务电子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消防标志、导向标志、指示标志及其它标志。

2、有小区门、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志。

标志3、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4、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志。

5、标志完整、清晰、明显,材质和设计风格应符合本项目的品质定位。

1、每半年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电梯轿厢内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可通过

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公司统一对客线上平台等形式告知业主。

3、水、电急修20min内、其它30min内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30min内告

知;维修回访率不低于80%。

4、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90%。

5、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第三方客户满意度调查,对调查中业主反馈的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处理并回访。调查结果在物业服务区域公示。

6、实施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设置宠物管理标志和宠物便袋箱,严格管理,有园区犬只档案。

7、出入口配置有便民服务推车,小区户数在1000户以内的推车配置数量不少于8辆;小区户数超过

客户服务1000户的,1000户以上的部分按1辆/200户标准配置,不足200户按200户计算。

8、提供平板车借用服务。

9、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10、小区主出入口处设置电子显示屏,每天播放天气预报、物业管理信息,为业主发布字幕信息。

11、智能公共广播系统每日能播放广播与背景音乐。

12、公共卫生间能正常使用,公共卫生间内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良好,无侵占、损坏等现象。

13、有无噪音无干扰氛围管理服务措施,工作人员夜间值守、巡逻时对讲机佩戴耳麦,工作过程中实

行“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4、每年至少组织2次业主恳谈会,组织2次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15、提供邮件代收服务。

16、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服务质量和各方权利义务。

2、消防、电梯、水质检测、防雷检测、房屋检测等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专项委托

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管理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应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

1、每年至少开展3次精神文明和安全建设活动,内容包括科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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